各位亲爱的会员:
随着淘宝市场的变化,市场上出现了卖家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的情形,影响了消费者权益,需要对其产生的争议问题进行明确;同时,交由大众评审评判的来源也会发生调整,同步调整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内容。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1月1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三条争议交由大众评审评判的方式进行调整;
2、《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二十一条新增对于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情形的争议处理说明。
更新后的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