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听到代销和经销这两个词,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代销和经销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那么到底代销和经销的区别呢?现在笔者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两者的不同之处。
代销属于行纪或寄售的范畴,而经销则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买卖活动。这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本质的区别。它们相似之处主要在于:代销商与经销商在商品经营活动中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方进行洽谈和达成交易的;代销商与经销商都以自己的名义对交易活动的后果直接承担责任。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经销商通过买卖活动获取的是利润,而代销商通过买卖活动获取的收益应该归于委托人,其只能因此而获得行纪或寄售合同规定的佣金。
(2)经销商对进行交易活动的商品拥有所有权,而代销商对自己代销的商品没有所有权,只享有占有权。
(3)经销不仅存在于商品销售过程中,而且还可以运用于商品的采购过程;而代销则只能存在于商品的销售过程中。
经销属于转卖性质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商业实践中,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经销。即经销商通过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商品后,自行在选择的市场上任意销售,经销商与卖方的关系为简单的买卖关系,双方不需签订经销协议,各自履行了买卖合同义务后即告结束。
(2)包销或称定销,即创新推出经销,有时也被称为“买断”。所谓创新推出经销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将某种商品给包销商以专营权,交给包销商全权销售的商品销售方式。包销商享有专营权,即销售商或制造商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对同一类商品只能交给自己所选定的包销商经营,不能同该地区其他商人做该种买卖。同时包销商也只能在该地区经营与之签订包销协议的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既不能经营其他来源的有关商品,也不能将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向其他地区转售,并要支持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的包销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