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结婚年龄一般是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的界限,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当前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
晚婚结婚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法定婚龄以上三年结婚的是晚婚,即男方25岁,女方23岁即是晚婚。
晚婚的定义: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但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或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晚婚假天数按地方性行政法规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晚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在此之外都又规定了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法定产假。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基础上又对晚育的妇女规定了晚育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产假的奖励,各省奖励的时间差距较大。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结婚年龄是要分法定结婚年龄和晚婚的年龄,一般对于晚婚年龄是没有太大的限制性,但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达到了法定的年龄才可以进行扯证,这样才算是合符程序的,所以,对于结婚的年龄我们一定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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