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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3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中国普法网(http:)、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试点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2018年9月26日
本期见习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