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锁,差点断了“红房子”的成功之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小邓在同学眼里是位头脑灵活、反应敏捷的人,他对自己的眼光也特别自信。毕业两年的小邓,在母校旁边经营着一家叫“红房子”的特色餐厅,“红房子”表面看上去和其他餐厅没什么两样,都是经营早点、米饭、炒菜、面条、盖浇饭之类。“红房子”的特色在于,其还专门配有一个厨房——一个顾客自己动手烧菜的地方。
“红房子”除了可以吃饭,还可动手烧自己喜欢的菜,而且这里只收原料费。所以“红房子”开业不久就吸引了大群吃腻了食堂饭菜的大学生。特别有同学过生日时,几个同学能亲手为寿星做上几盘菜,那真是开心得很。而小邓从客户烧菜的过程中也充分了解了顾客的口味,所以“红房子”的家常菜也基本上月月都有创新。
几年下来,“红房子”依旧门庭若市。但提起当初的创业经历,小邓说:“三把锁,差点毁了我的创业之路。”小邓是在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有创办“红房子”的想法的,大学三年级一开学,他向父母借了2万元准备创业。而这时,学校附近一家闲置的店面走进了小邓的视线,店面的位置、面积都是小邓想要的。
原来是开理发店的孙老板要回老家照顾生病的母亲,准备以1.2万元转让店面2年的使用权。小邓并未多想,就和孙老板签订了协议,先支付了8000元的店租。之后,小邓卖了理发设备,就开始了装修。房子装修到一半的时候,小邓拿着房屋租赁合同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小邓,他和孙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原因是孙老板并非房子的真正房东。
小邓这才想起,租房时连房子的产权证都没看。当小邓请孙老板找到房东时,房东却表示,当时他和孙老板签订的合上明确写了“该房子只允许做理发店,并且不允许出租。现在小邓要开饭店,他不同意,并要求小邓停止装修,将房子恢复原样”。由此,房东与孙老板发生了冲突,并锁住了店门。不甘示弱的孙老板也跟着在店门上挂了一把锁。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小邓也加了一把锁。
小邓的创业路就被这三把锁锁上了。此后,孙老板就无影无踪,手机关机,也没作任何解释。房东开始不愿意和小邓协商,反正房租已经收到了年底。这可苦了小邓,付给孙老板的8000元房租,加上门店装修花费了6000多元,向父母借的2万元只剩下6000元了。无奈之下小邓只好带着礼品向房东认错,并把自己创业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和房东讲明。
房东也感觉小邓的想法很好,又感觉小邓踏实肯干,就答应将房子租给小邓,和小邓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为房租已由孙老板付到了年底,小邓就由第二年开始付房租。小邓这才拿着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办理了注册手续。回想这段经历,小邓说:“那时没经验,看到好的店面就一心想拿下来,考虑得太少。”不过,他也说:“多亏房东人好,才有了今天的‘红房子’。
小邓还打算再开一家“绿房子”,专门为大学生提供喝茶聊天的地方,在“绿房子里举办一些活动,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小邓有创业的激情,又讲效率,一有想法马上着手。但涉世未深、阅历浅、经验不足也恰恰是想创业、正创业的大学生的普遍性短板。仅凭激情做事就难免出差错,就像小邓最初租房时连房产证都没看一下就盲目和孙老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是无效行为。
据《合同法》规定,没有经过房东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行为,所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也无效。但小邓还是幸运的,房东通情达理,能够理解小邓创业的心情,又将房子租给小邓。当然,小邓的成功还主要在于后期的经营,好的创意,加上细节上的把握,才是小邓取得成功的关键。
虽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从小邓的创业经历来看,却是“谋事、成事全在人”。创业时租赁房屋,需要房东提供哪些信息?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前还需要一个手续,你知道是什么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