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件数的认定,在基本法中作用很大,关系着新人转正的之际考核,同时还是举绩标准的认定条件,在计算绩优组经理奖时,举绩的认定同样需要确认件数,当月新单件数大于0的视为举绩。
平常意义上的1件保单,仅仅指拿到手的一张保单,但在基本法中关于件数的描述是这样的:
新单件数
指新签发的个险长险主险保单件数与短期险保费折算件数之和。个险长险主险保单单件保费达到1000元计为1件;短期险当月保费每累计800元折算为1件,折算件数不超过自然件数或卡折数;月交件当月保费每累计800元计为1件, 折算件数不超过自然件数。
这一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分析一下:
根据基本法规定,新单件数指新签发的个险长险主险保单件数(长险主险保费不参与件数折算)与短期险保费折算件数之和。
1、关于期交:只要是个险渠道的险种,单件保单,不管十年期、五年期还是三年期,只要首年期交保费超过1000就算一件保单;(搜狐自媒体平台)
2、 关于短险:短险也可以计算件数,但是要限制在单月折算,单月短险每800折算一件,单月1600折算2件,以此类推。但是当月的短险和次月的短险,不能合并折算,只能单月折算单月。比如6月700,7月900,合计1600,但是这两个月件数不能算2件,因为6月700不算件数,7月900折算1件;
3、纳入件数计算的险种类型:个险长险主险、短险(含团体短险)。
4、不纳入件数计算的险种类型:个险长险附加险、银保类长险、团体类长险。个险长险附加险仅算FYC,不纳入件数计算。
举例1:小A(基本法执行C版)销售了一份防癌险,其中主险保费1800元,附加险保费500元,合计2300元。如何计算件数?答复:1件。个险长险主险保单单件保费大于1000元,算1件;个险长险附加险不算件数,仅算FYC。
举例2:小B(基本法执行C版)销售了一份防癌险,其中个险长险主险保费900元,附加险保费100元,合计1000元。如何计算件数?答复:0件。个险长险主险保单单件保费小于1000元,件数为0;个险长险附加险不算件数,仅算FYC。
需要注意的是,团险的短险,因为团险短险保费一般很高,所以基本法规定:折算件数不超过自然件数或卡折数!比如,一张团单8000元,如果按照折算的话是8件,但是因为不能超过自然件数,这张保单自然件数就是1件,所以,这张8000的团单也仅仅计算1件。
提醒:新人在转正过程中有2件单的考核要求,有些销售人员为了凑2件,认为的把一张保单拆分 2件或多件,关于拆单,基本法的是有严格的处罚的,被认定为同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投保同一险种的多张保单视为拆单,不仅仅影响自己的考核,其上级主管附带连带责任处罚,请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