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商的弊病不断凸显,食品安全、假冒伪劣等问题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了电商的健康发展。为规范电商平台,建立规则和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8月31日出台,该法覆盖了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电子支付、物流等多个领域,将于2020年施行……食品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法不但关系到数量众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关系到超过4000万的电子商务直接与间接就业人员,还关系到近6亿网购用户,可以说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新法一共设七章89条,以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规范主体,围绕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解决、行业促进和法律责任四大部分设置规定。其中,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平台责任、基本规则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也对实践中一些常见争议问题的现实解决经验总结成文。食品网络营销
那么,电商法如何对网络销售食品进行规范?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怎样的改变?对食品这些电商渠道中的大户会产生哪些影响?食品网络营销
与网络食品安全密切相关
电商法中的若干条款都与食品行业密切相关。电商法涵盖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义务、税务、合同、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隐私、网络安全、跨境电商等多方面。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义务、消费者保护、跨境电商等条款直接与网络食品安全关系密切。食品网络营销
从《食品安全法》到《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再到各地细化的网络食品监管地方立法,我国已经架构起“抓住平台责任这一关键点、确保线上线下相一致”的规则体系。
而电商法中针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许可豁免、平台入网资质进行审核等制度设计,都强化了这一规则体系。因此,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平台而言,当线上食品销售监管与线下一致且不断趋严时,可在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规范环境下创造新的商机。
以跨境电商为例,如何监管经跨境电商流入中国的食品,一度是国家相关部门面临的挑战。《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曾明确,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网络营销-
“对食品行业来说,电商法对跨境电商行业的规范是一大亮点。”有专家表示。电商法要求电商平台对产品负有连带责任,对跨境电商行业予以规范,有利于整顿乱象纷杂的海淘食品业,把问题的食品拒之国门外。食品网络营销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电商法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还是市场监管对“放管服”的重点部署,以及监管侧重事中事后和突出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定位等,均会影响网络食品的监管。这些都要求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平台治理来强化电商平台的自我监管,利用当下的数据对接、信息通报促进公私合作规制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网络营销
在整部法律文件中,规范经营行为和维护消费权益的原则贯穿始终,电商平台和电商平台经营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得以具体化。
其中有一项规定是办理登记,只要你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就要去办相关的市场登记,比如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如果是食品电商经营者,其今后需要营业执照齐全,食品流通许可证必不可少。如果是进口商品,还需要有中文标签。
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比如你的店铺是一个企业店,要在店铺的首页放上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有期限,如果有年审,一定要同步更新,整个平台也要负这样的责任。食品网络营销
具体试行管理办法如下:
更有相关调研显示,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因此,《电子商务法》希望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食品网络营销-
这使得电商法中很多条例堪称重磅,如淘宝等平台、微商领域的大量自然人经营者,将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成为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依法纳税等。这也意味着,在《电商法》实施之后,以后像淘宝店主、代购、微商这些电子商务者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白手起家”,而是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这一点对于入驻综合电商平台的卖家以及社交媒体的个体卖家门槛提高,甚至很多人会因此被禁止在线上销售食品产品。任何个人和平台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最高面临50万元的罚款。
电商法在“商家售假”、平台责任和消费者保护上给出明确条款,针对假货泛滥问题,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被一再强化,针对侵权售假行为,最高罚款数额也上调达200万元。食品网络营销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电商法不仅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还让电子商务者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办完工商主体登记,就意味着要依法纳税。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在线售货的个体户以前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以后就要依法纳税了,偷税漏税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食品网络营销
终结野蛮生长
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项基本法案,电商法的出台意味着加速行业规范化,平台、商家、消费者都将面临更为细致的约束,从前因信息不对称和规则不统一造成的野蛮生长局面将被终结。
除了对平台约束进一步趋严之外,《电子商务法》对于各种形式的商家也在资质、税务等方面提出了细致要求。食品网络营销-
根据法案中的定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这意味着不仅包括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微商和各类利用社交平台实现粉丝销售的“网红”也被纳入电商范畴。食品网络营销
本着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凡是符合法案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依法出具电子发票或服务单据等。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以及零星小额交易等情况受到豁免。
在促进电商方与用户方的平等交流方面,电商法要求,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不得删除消费者的评价。同时,平台应当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食品网络营销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在电商平台和商家之外,网络支付平台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情况也被纳入规定。法案明确,因平台支付指令错误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支付平台需承担责任。若支付平台能证明用户为过错方的,则不承担责任。食品网络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