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ate 最新研究显示,64% 的营销人员更倾向于与小网红(micro-influencers,5000-10 万粉丝)合作,而选择与明星名人合作的营销人员只占 16%。
另有 47% 的营销人员表示他们与中等级别网红(mid-tier influencers,10 万-50 万粉丝)有定期合作。与此同时,微网红们(5000 粉丝以下)也捕获了一小部分市场关注, 26% 的营销人员经常与之合作。不过尽管小网红的人气不断提升,他们还没能完全激发营销人员的兴趣。
营销人员与各级别网红合作频率
单次营销活动中,大部分受访营销人员(34%)会与 5-10 位网红合作,另有 23% 的营销人员起用的网红人数不超过 5 位。
2019 年,参与度仍是衡量营销活动成功与否最普遍(82%)的关键绩效指标(2017 年是 80%)。然而,点击通过率和销售转化率等销售漏斗下部的要素越来越受到营销人员关注。
“现在品牌有信心在执行上突破界限,采取更为周到细致的方式同内容创造者合作,” ACTIVE CEO 李·卡缪(Kamiu Lee)说道。“品牌越来越希望在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审核网红,并更深入地审视他们在对话中真正调动观众参与的能力。”
随着产业日趋成熟,更多的营销人员和品牌寻求与非传统网红合作,而小网红正是他们最青睐的合作对象(41%)。网红组合也开始更多地被纳入考虑范围(37%),其次是宠物网红(23%)。
品牌仍在通过雇佣不同数量的网红不断试水。大部分品牌在单次活动中经常起用的网红不超过 20 位,然而 2018 年最大的一次活动雇佣了超过 500 位网红。
尽管赞助内容依旧是网红营销的主要合作方式(83%),营销人员也在不断寻找其他方式与这些创意人士合作。60% 的营销人员表示他们看重网红的内容创作能力,51% 的营销人员雇佣网红则是为了种草和试用。
2018年与网红合作方式
内容(89%)和参与度(81%)是营销人员在选择网红合作时最看重的两个指标。营销人员们如今都明白,要找到合适的网红合作,审查必不可少。
调查中超过 50% 的营销人员称他们有一套流程来审核网红以及僵尸粉和假粉丝在内的欺诈行为,而 2018 年这个数字仅有 25%。另有 66% 的营销人员要求社交平台对欺诈行为采取更多行动。
有趣的是,网红创作的内容并非是一次性、用完即丢的,83% 的营销人员将内容重新用作有机社交手段,而 78% 的营销人员则将其用作节目性的、再营销或付费的社交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