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芳(1914.4.28—1984.1. 23)湖北省麻城县人。
193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战役系毕业,大专学历,中将军衔。1929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游击第1支队战士、鄂豫皖红4军第10师29团3营7连战士、班长、排长,1933年3月起任3营8连指导员,1934年7月起任3营教导员。1935年3月起任红4方面军第31军93师271团政治委员。1935年12月起为红军大学学员。参加了长征。1936年4月起任红4方面军总指挥部通讯营政治委员。1936年11月起为延安红军大学学员。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1月起任山西沁县决死队军政干部学校游击教官。1938年3月起任决死第1纵队3总队团长。1939年12月起任决死第1纵队参谋主任。1941年3月起任决死第1旅参谋长兼太岳军区第1军分区副司令员。1943年9月至1945年秋任太岳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秋起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11旅旅长。1948年2月起任豫西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豫西区党委常委。1948年夏至1949年2月任中原野战军第9纵队政治委员。
1949年2月14日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第14军军长。率部参加挺进中原,解放大西南的重要战役战斗。参加了上党、郑州、淮海等战役。在广东战役中,参与指挥了阳江追歼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兵团第14军军长。1950年起任中共滇西工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委员、云南军区党委委员。1953年在朝鲜金城战役见习,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兵团第15军代理军长。1954年5月至1955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第二副参谋长。1955年9月至1957年7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战役系学习。1957年10月至1962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957年12月起)。1962年9月至1975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三书记(1963年9月起)、第二书记(1966年5月起)。1965年11月至1966年11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1964年12月起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1966年5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1973年7月至1975年1月任第五机械工业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5年1月至1977年12月任五机部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党组书记。1977年12月至1982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78年1月起)、第一书记(1979年1月起)。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4年1月2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是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4年1月23日于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