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1998)
王平,上将,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政治委员、中国人民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委员。
湖北省阳新县人。1926年12月参与组织阳新县乡农民协会,并任负责人。1930年5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三军团第三师教导大队政治委员、第六师十六团政治处主任、第四师十一团政治委员,陕甘支队第二纵队十一大队政治委员,红一军团第四师政治部副主任,红二十七军政治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中共晋察冀临时省委军事部部长兼阜平县动委会主任、县长,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历任冀中军区政治委员,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兼第三分区地委书记,冀晋军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北岳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兼第一纵队政治委员,北岳军区、察哈尔军区司令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华北军区副参谋长兼干部部部长,1953年5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政治委员、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委员。回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治委员,炮兵政治委员,武汉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总后勤部政治委员、中央军委副秘书长。是第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共十一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顾委常委。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92年12月,《王平回忆录》出版发行。
1998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