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是指事物出现了新的状况,是旧事物的发展形成的。“变”和“化”是两个部分,“变”指旧事物的末端,新事物的开端,两者兼具的时期;“化”是指新事物已经形成,只有一个时期。
变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万事万物都在不停运动,前进或后退,始终重复着从量变到质变又到量变的过程,这些相互转化的过程就是变化。变化最早从佛教传入到哲学中,起初的释义为改变事物的原有形状,偶尔会有痕迹,后延伸为变化更改的条件。变化可以更改空间的格局,也会引发时间的流逝,能够引发矛盾的整体,是“有”和“无”的前提,是自我整体有意无意的全过程。
变化的出现是发展运动的必经阶段,是新事物产生的自然力量,这个过程是不受人的意志转移的,是优胜劣汰的必然规律。
因此,变化决定了发展的方向,是产生结果的原因,是人类思想的终极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