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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不接受不配合舆论监督被问责值得期待

 

  记者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昨日下午召开的专题通报会上获悉,《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问责内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使领导干部问责制进一步规范化;规定不接受或不配合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也将被问责,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列入问责线索范围。(2009年3月17日《广州日报》)

  记得建国前,民主党派人士黄炎培曾向毛泽东表示他的担心,共产党掌握政权的话,会不会象以前的政权一样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能不能走出以前历史上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周期律?毛泽东当时从一个争夺天下的政党的姿态出发,让黄先生放心,因为共产党已经找到了新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让政府不敢松懈,这样共产党就能够跳出那条兴亡的周期律。

  人民对政府监督的实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在当代社会,舆论监督无疑是最直接,也是最便于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影响的有效形式,是社会的“减震器”、“解压阀”,其监督的背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与利益,舆论监督因此而神圣,也因此得到尊重。如: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接见网络媒体记者时说“这些年我们深深体会到,新闻媒体也是生产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一次座谈会上说,“新闻舆论工作是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则表示,真诚地欢迎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更是称:“新闻媒体就是我们的‘保健医生’”。

  如此众多的高官不约而同,高调力挺,表明舆论监督正在成为一些地方推动“善政”的工具,成为整个社会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让我们时时感受着舆论监督的力量,确实可喜可贺。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和系统的领导,虽然他们也在口口声声地喊着“欢迎舆论监督”,但真正遇到监督的时候,却抱有消极抵触情绪,觉得曝光是挑刺,是揭短,是跟自己过不去。于是为舆论监督设置了诸如“需要保密”、“不要添乱”、“不要影响正常工作”等种种冠冕堂皇的障碍,随意拒绝和阻挠新闻记者的正当采访。甚至调动各种关系,向新闻媒体或施加压力,或苦苦求情,或许以好处,使批评报道“胎死腹中”。更有甚者直接派人威胁谩骂、殴打记者……

  正因如此,看到广州规定官员不接受不配合舆论监督将被问责的报道,真有一种“喜出望外”的感觉。笔者认为,此举很具有开拓性,不仅是对新闻监督权利的维护,也是珍惜和呵护舆论监督的体现和折射,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反对腐败,端正党风,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对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针砭时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舆论监督之兴,党和人民之福。我认为,广州市的创新之举,值得我们很好的学习借鉴和推广,这也是我党跳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兴亡周期律的“秘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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