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百家讲坛》杂志(郑州)2010年第10期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诗作出自唐朝诗人李绅的《悯农二首》。短短20个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农民劳作的艰辛,感叹劳动果实来之不易。由于《悯农二首》揭露社会不公平、同情农民疾苦,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称号。
如果只是熟读《悯农二首》,而不了解李绅的整个人生,你一定会认为李绅是个生活俭朴、心地善良的人。但是,当得知李绅其实是个生活奢侈、人品低劣的官僚时,你会做何感慨?文品与人品有时候并不一致,“文如其人”之说,对李绅而言绝对是个谬论。
李绅,字公垂,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人,生于官宦之家,他的曾祖父担任过武则天时期的中书令,祖父和父亲都是唐朝的地方官,但他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贴近农民生活、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考中进士,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然而,李绅发迹后再也没有了悯农之心,逐渐蜕变成了一个花天酒地、贪图享受之人。野史中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摘,但他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问那个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说:“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李绅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相见?”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可李绅还是把他绑起来,打了20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声。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下属向他报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绅道:“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饱满的颗粒总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随风而去不必报来。”
发迹后的李绅还热衷于拉帮结派。唐朝中晚期,士族势力逐渐衰微,庶人阶层通过科举进入了政权的核心。而原来掌握大权的士族又不甘心放弃政权,于是同庶人出身的官员争夺权力。士族官员以李德裕为首,故称李党。庶人官员以牛僧孺为首,故称牛党。牛李两党水火不容,双方互相倾轧了近40年,史称“牛李党争”。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中,李绅紧跟李党老大李德裕,是李党中的骨干分子。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李绅为何执意处死吴湘?按照奏章中的说法,事情的起因是扬州都虞候刘群欲娶流落广陵的美女阿颜,不料阿颜的养母却悄悄把阿颜嫁给了江都县尉吴湘,刘群闻讯后非常气愤,就唆使他人举报吴湘贪污公款、强娶民女。但是,如果李绅与吴湘之间没有私人恩怨,李绅不可能如此坚决地处死吴湘。因此,一些史籍中对此事另有说法。《北梦琐言》中的说法是,李绅欲纳美女阿颜为妾,没想到却被吴湘捷足先登了,李绅勃然大怒,欲置吴湘于死地。由于吴湘迎娶阿颜的聘礼丰厚,李绅便下令调查他的收入来源,很快便发现吴湘有贪污行为。而《册府元龟》中的说法是,李绅欲夺阿颜献给李党老大李德裕,所以一心想干掉吴湘这个绊脚石。
不过,以上说法不见得真实。毕竟李绅和李德裕都是老之将死之人(李绅在此事后第二年就死了,李德裕死于五年后),不太可能为争夺一美貌女子谋人性命。而且,李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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