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提出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涉及到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这些方针、政策和方法,至今仍然是富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正确对待农业和农民问题。在生产问题上,既要服从国家统一领导,又要保持自己一定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在分配问题上,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要经常注意调节国家税收、合作社积累、农民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
正确对待工商业者。我国的工商业者在公私合营以后,一方面向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转变,但另一方面又拿带有剥削性质的定息,从这种两面性出发,毛泽东提出要以志愿为基础,组织他们进行改造和学习,使他们同工人群众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正确对待知识分子。对凡是真正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知识分子要给予信任,从根本上改善同他们的关系。希望知识分子继续改造世界观,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地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逐步地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逐步地同工人农民打成一片。
正确对待少数民族。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同时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
正确对待少数人闹事。首先是不赞成闹事,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发生闹事的原因,必须坚决地克服官僚主义,很好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恰当地处理各种矛盾。如果工作做得不好,闹了事,那就应当把闹事的群众引向正确的道路,利用闹事来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一种手段,解决平日所没有解决的问题,把坏事变成好事。
当今中国社会的情况较之50年前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其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精髓,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因而至今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宝贵的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