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夫人王淑兰
王淑兰(1896~1964),毛泽民第一任妻子,1926年入党。因小脚,工作不方便,回韶山居住。生3子2女。毛泽民因常年在外,提议离婚,双方解除婚约。
第二任夫人钱希钧
钱希钧(1905~1989),浙江诸暨人,1925年入党,1926年与毛泽民结婚。中央红军参加长征的30名女战士之一。到新疆不久两人离婚,后回延安,改嫁周小鼎。两人未曾生育。建国后,先后担任过上海食品局副局长,轻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等职。是上海市第三、四、五届政协委员。
第三任夫人朱旦华
朱旦华(1911~2010),原名姚秀霞,浙江慈溪人。1937年到延安,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陕北公学毕业后,分配到新疆搞统战工作,1940年与毛泽民结婚,生子毛远新。1942年与毛泽民同时被捕入狱,到1946年张治中主政新疆时才释放回延安。1949年改嫁方志敏的弟弟方志纯。建国后朱旦华先后担任江西省妇联宣传部长,省妇联副主席、主席等职,一直居于江西南昌。朱旦华是因先后嫁了两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弟弟而著称中国的女人。(儿子:毛远新,娶妻全秀凤,生女取名李莉,因病,双耳失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