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13日南昌讯(郭佳丽记者 邓小勇报道)8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因今年灾后重建工作十分繁重,2010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将优先保障试点范围内因灾倒塌的民房恢复重建。重建补助分为两档,每户最高可获补2万元。
灾后重建分两档补助
据江西省民政厅7月20日的数据统计,江西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共有因灾倒塌民房农户14670户。
省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安排16137万元用于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方面,对特困全倒户给予户均2万元的补助,一般全倒户给予户均1.5万元的补助。
2010年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1万户,除14670户因灾倒塌民房和591户少数民族乡危房外,尚有其他危房改造任务15739户,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7313万元,户均补助1.1万元。
新建、重建农户分三档进行补助: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1.5-1.8万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每户补助1.3-1.5万元;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1-1.1万元。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1500元。
优先解决少数民族乡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据了解,江西省财政优先安排少数民族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50万元。用于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乐安县金竹畲族乡、峡江县金坪民族乡的591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确保少数民族乡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