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而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做好新时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用好监督检查巡察剑,利剑出鞘。《办法》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利剑作用,一方面要依靠群众力量,从群众中聘请组织工作监督员,补齐外部监督短板,对党员干部监督从“工作圈”向“生活圈”拓展,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纪检、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了解干部的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在开展常规巡视巡察期间,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打造全覆盖、无死角的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打好报告评议组合拳,拳拳有力。《办法》对任前事项报告和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做到应报必报,坚持关口前移,凡存在问题不符合选任条件的,或问题没有了解核实清楚的,不得作为人选考虑。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认真查阅任前报告,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确保不出疏漏。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这既是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组织部门工作的监督,也是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个人工作的督促,通过及时反馈评议结果,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通过一套报告评议组合拳,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扎紧织密选拔任用干部的多维网络体系,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抓实见效、落地生根。
练好责任追究铁砂掌,掌掌生风。《办法》中明确了出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应责任,完善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问责机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就要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违规问题要做到事事敲钟问响、件件从严把关,切实扎紧防止“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的篱笆,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坚决杜绝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通过倒追倒查、追究责任的铁砂掌,对选人用人工作产生强大的震慑,压实工作责任,把选人用人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真正释放出制度的刚性能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组织部门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练好三套功,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淳正,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委组织部 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