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并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条例》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让《条例》精神得以迅速落实,并行之有效是关键所在。我觉得还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认真读懂党员教育管理的“硬核”要求。
狠抓思想教育,让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按照《条例》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平台,灵活采取重点轮训、周期性教育、常态化教育等各项措施,引导党员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要用好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关注党员思想活动,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的思想转变要及时给予提醒。
强化责任担当,让党员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前提是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按照《条例》要求,要将党员政治历练贯穿教育管理工作始终,用好党校、党性教育基地等载体,坚持不懈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教育引导党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理想之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广大党员牢记身份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在实践中筑牢党性、在实践中接受考验、在实践中凝聚共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灵活搭建各种学做平台,鼓励党员扎根在基层、服务在基层,为基层群众做出表率,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严肃监督检查,让党员不断革新、不断进步。考核督查是检验党员教育管理成果,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按照《条例》要求,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开展全方位的督导检查,让每一位党员时刻绷紧严实之弦,守住纪律底线。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定期查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学不精通不罢休、事不干好不罢休,让整改“单单”有落实、件件有回信。要畅通党员“出口”,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及时将自甘堕落的“劣党员”、动机不纯的“伪党员”、暗藏祸心的“假党员”从队伍中清除出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委组织部 朱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