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各地各部门又紧锣密鼓开始筹备、举行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焦点自然离不开查摆问题。用开展批评的方式解决党内矛盾,这是党在长期建设中逐渐形成的一项优良传统,也是促进提升进步的一个有效途径。
可是在实际中,一些同志重“批”而不重“评”,与批评的初衷南辕北辙。具体表现为:迫于上级要求,为了交差了事,随便提出几点批评意见;把批评与“得罪人”划等号,轻描淡写,点到为止;简单地摆出他人的错误和缺点,不析事明理,致使被批评者口服心不服。
这种只重视形式到位、不注重真情交流的批评,最终沦为形式主义。试想,若是一味指着别人的缺点“批”,却没有入情入理地“评”,无疑会让被批评者产生逆反心理,何谈帮助其改正错误?长此以往,批评仅仅成了“走过场”,又如何取得实效?
事实上,批评只是查摆问题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不管是日常的征求意见,还是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或是常见的工作述职,都算得上是查摆问题的一种。所不同的是,面对面开展批评更能交真心、说实话,能够直截了当发现问题不足。
批评要取得实效,首在把握批评的“艺术”。人之相交,贵在交心,善意地指出同志的缺点不足,真心实意地帮助同志找原因并改正,是关心和帮助同志的善举,得到的将是理解和感激。从这个角度而言,就是要实事求是“批”,不无原则地扩大事实,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原原本本摆事实、指错误。更为重要的是,要设身处地帮助同志“评”,站在对方立场上对事物本身进行深入剖析,让被批评者了解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感受关心的“暖流”。
“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评”的过程就是讲道理的过程,“评”得越透彻,才越显成效。要评危害,对被批评者的不足给单位、个人造成的危害进行点评,通过列举事例、案例,警示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要评原因,是纯属偶然还是必然,是组织还是个人,要追根溯源,切实把原因找准;要评措施,针对问题客观地出点子、提建议、教方法,帮助补短板强弱项,使被批评者心悦诚服。如此,刚柔相济、事理结合,才能真正释放“批评”的最大效力。
四川省富顺县委组织部 陈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