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两大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新一届政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动力。
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财税金融改革?在经济增速放缓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的背景下,应当如何更好地深化这一领域的改革?记者为此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营改增”倒逼财税体制改革,未来要推进资源税、房产税等改革
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推开,每年可为纳税人减税1200亿元以上,伴随这一改革继续推进,减税额还要上升为年度数千亿元。据测算,去年,“营改增”使上海的经济增长了0.6%左右,增加就业14万人。
“不只是减税,这一改革还会倒逼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贾康说。随着“营改增”试点逐步向全国各地和全部行业扩围,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各个行业推开。二是调整政府间财政体制安排,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三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还要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并提高其绩效水平。
“营改增”对我国当前财税体制改革而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影响深远。贾康说:“财政问题,实质上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要服务全局。当前我国各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非常有必要使多项改革协调并进,其中包括价、税、财等通盘协调的配套改革。”
贾康认为,从近中期来看,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至少包括这样几方面:进一步通过“营改增”改革,消除服务业发展的重复征税因素,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分步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积极研究推出环境税改革,理顺基础能源、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对节能降耗形成长效杠杆机制。适时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构建地方税体系。推进个人所得税分步走向“综合加分项扣除”模式的改革,即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也综合纳入超额累进税率的调节范围,并针对家庭赡养负担等因素的不同情况作出专项扣减。积极推进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经济发展潜力。
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不需要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速度7.6%,有市场人士呼吁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保证经济增长。贾康认为,在上半年经济增速7.6%的基础上,我国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定目标的调控压力并不太大。只要密切跟踪运行态势、相机抉择微调,就能够在后两个季度之后,顺利实现全年7.5%或者更高一些的目标。
2013年以来,新兴经济体特别是金砖国家,呈现经济增长下滑趋势。而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经济增长出现了一定的恢复态势;欧洲应对债务危机取得重要进展,宽松财政政策有望推进经济增长。随着发达经济体复苏过程的推进,新兴经济体的机会和潜力释放空间也有望扩大。
如无特别的情况变化,没有必要重启类似于“4万亿”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可利用当前相对放缓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立足全局、放眼长远,着力于促使市场更好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挤掉一些落后、过剩产能,将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的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从我国当前财政状况来看,财政必须“过紧日子”,大力压缩行政成本和一般性开支,但对于具有刚性特征的民生支出,必须作为重点来保障。
针对部分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应如何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让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出现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社会融资结构不合理、直接融资渠道过少的原因,也有信贷政策不合理、金融市场发展不足、政策性融资机制发展不畅等因素的制约,因此,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应该多管齐下。”贾康说。
信贷政策方面,在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积极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改善“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状况,积极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纠正偏差。同时,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形成科学合理的基准利率曲线,适度联通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利率定价机制,增大金融市场的利率弹性。
金融市场建设方面,应当进一步扩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规模,增加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主体,逐步推动境内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并优化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做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
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推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建立各种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政府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培育和发展诸如小额贷款公司、产业创新基金等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以及信用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