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数据,2012年广义货币(M2)余额97.42万亿元,冲破100万亿元关口已是指顾间事,但同比13.8%却显然在年初预定的14%以内。
更值得我们关心的是另外两组数据:一是融资。社会融资规模达到15.76万亿元,比上年多2.93万亿元,增幅为22.8%。二是存贷款。人民币贷款余额62.99万亿元,同比增长15.0%;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额为8.20万亿元,同比多增7320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9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3.3%。显然,全社会融资总规模增幅大于贷款增幅,贷款增幅大于存款增幅,与此同时,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存比处于继续上升通道,逐步接近70%。这说明贷款在融资中的比重下降,“影子银行”正在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虽然宏观面太平无事,但微观面暗流汹涌。全社会融资总规模上升的情形告诉我们,当前的主要问题不再是宏观审慎问题,这是因为毕竟货币供应量并未超标;真正的忧虑来自表外。
一方面,能够进行表外融资的往往更多地带有高成本性质,未来的信用风险将直接在借款人与公众之间发生;过高的贷存比意味着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假如债务人违约将直接压缩存款增幅,无论是企业存款或公众存款都可能因为债务链问题而出现增幅降低。
另一方面,更令人纠结的问题在于表外是否应该或按照怎样的比例转入表内,一旦转入则将对银行未来的资产扩张能力构成极大压力。通俗地说,如果此种情形在2013年继续,则我们可以预期到的现象是:第一,即使不出现违约,广义货币增幅将回落到12%左右;第二,在最乐观的情形下,存款和贷款增幅将进一步下降,特别是贷款增长可能只有12%-13%;第三,融资成本与企业盈利的背离将继续,最终会构成对银行、监管规则的严峻考验——该如何确定银行业的行为和责任边界?
表外和理财产品已充分说明,利率市场化会提高银行吸储成本并降低实体经济部门融资成本还是一个伪命题。当前,利率市场化会进一步加大银行承做表外业务的积极性:责任归存款人,而为了吸引存款人,银行完全有可能让借款人以更高的回报承诺吸引社会资金。银行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银行的渠道优势是不可替代的;存款人之所以愿意变为产品购买者,是因为当前的存款人几乎忘却20年前(1993-1994年间)信托高息揽储和银行账外经营的伤痛。但这样的结果是逆向选择——借款人的质量十分可疑。微观不审慎(不是总量,而是借钱给谁)的问题,显然成为容易被忽视的严峻问题。
目前,微观和宏观管理手段基本无效。第一,在微观上,无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坏账准备金对“影子银行”基本无效。在理论上,只要银行不具备代偿义务,则其表外交易不会占用资本金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金以兑付。这就是银行为什么会有积极性做中间业务的原因,亦可以解释社会融资总量增长率大于贷款增幅,贷款增幅又大于存款增幅的有趣现象。
第二,在宏观上,这将导致一个惊人的后果——理财产品实际意味着极高的杠杆率,任何1元钱都可以购买1元钱理财产品,如果通过支付再流入第三方存款账户;然后再被银行以财富管理方式进行新一轮理财,如此循环往复,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存款准备金率失效——每1元钱原始社会资金可以在一个无穷循环中放大到无穷大的全社会融资,而由于这种交易被银行通过营销动员到表外,当然不是存款,也就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当前的尴尬在于,是否还允许“影子银行”存在?如是,监管规则如何?如否,将等同于全面回归改革前的情形。
我们不得不提醒监管者,别忘记金融中介的原始职能,即代替公众进行风险管理,其前提假设是公众不如金融机构专业。因此要明确:第一,当前不是取消“影子银行”以回归传统的时候,而是应设计更为简单有效的微观审慎游戏规则。第二,既然金融中介推荐产品并收取佣金即意味着代替公众已经进行了事前的项目审核,当然不能视同单纯的证券经纪业务,故应承担部分信用风险责任。
一是明确金融中介的风险审核和部分“代偿”职能。只要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的理财产品,视同银行相对于担保机构对产品进行了增信,因而具有部分代偿义务,并根据产品性质规定代偿比例,因此需要计提“代偿准备金”。
二是建立理财产品投资者保护基金。如果存款保险势成鸡肋,真正的风险潜伏于高风险的“影子银行”。在监管上应规定由理财产品销售者按筹资比例计提投资者保护基金,相当于“备付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只能购买国债、央票或全额存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