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众筹模式、网络保险(放心保)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
网络融资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当前商业银行普遍推广的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也属于这一范畴,仅以此观察便可见网络金融的迅猛之势。
据温州20家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温州地区网银账户开通数达到679.32万,账户开通网银服务占比从2011年的9%,上升到2013年的49%。网上支付笔数达到5059.15万笔,支付金额达到3973.25亿元,支付金额比2011年上升225%。网银理财产品购买笔数达到19.2万笔,比2011年上升372%,理财产品购买金额达到1719.94亿元,比2011年上升810%。网银贷款笔数达到7845笔,金额达到24.15亿元。
尽管商业银行已开始尝试和电商合作,但合作方式单一,仅为支付网关业务合作,为电商提供支付渠道。传统金融行业对电商的支持不够。据温州20家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发放给电商的贷款几乎为零。
从目前公开披露的资料来看,全国从事网络金融的电商已达六家:阿里小贷、京东商城[微博]供应链服务、民生慧聪新e贷、苏宁小贷、敦煌网e保通、网盛贷款通,其中有四家属于B2B平台,两家属于B2C平台。前者定位于向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后者面向平台上的供应链商家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
全球最大P2P企业Lending Club在全美放贷26亿美元。其做法是找到真正合资质的借款者,展示给出资人,选择直接放贷以及呈现借款需求,平台不参与实质交易,双方直接匹配,利率与平台收费无关。核心是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成立于2006年的美国Prosper发展迅猛,目前拥有超过160万会员。
作为英国最大的P2P公司ZOPA,创建于2005年,目前已拥有超过50万注册会员。业务已扩展至意、西、日等国家。负责人Philip Riese认为最重要是世界水平的风险管理、完全的公开透明,绝大多数企业对于资金用途、投向,投融资项目都存在信息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每一个出借人要知道所投资的资产综合损失率、收益率。借款人清晰地知道付出的利息和费用是什么。
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大致可分为:一、依托互联网资金融通模式创新(直接融资:股权融资如众筹融资、债权融资如P2P借贷等;间接融资:网络银行信贷等);二、依托互联网的其他金融服务创新(第三方支付、网络基金和保险销售、网络理财等);三、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网上银行等)。
下面仅就典型的互联网金融类型作一分析:
1.P2P网贷,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络(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去平台发放借款标的,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我国P2P网贷处于起步阶段,代表性平台公司有拍拍贷与宜信。
P2P仅作为撮合交易的平台,无法作出本金甚至利息保障的承诺。从每笔借款中计提一定比例(一般为2%)作为风险准备金,出现坏账,则先用资金池的资金垫付再由公司去催收。若坏账高于风险准备金时,则会暂停垫付。目前P2P网贷平台全国将近400家,也有认为年底会到500家-800家。2010年网贷总成交额为6亿元,仅20家,2013年预计会突破1000亿元。平均借贷周期显著缩短。其盈利模式:依靠资金池、提供平台中介服务,来获得利润。
在数量和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同时,网贷的洗牌也在加速。自2013年10月末,国内出现了一波P2P平台倒闭潮:东方创投、川信贷、宜商信贷等多家P2P平台爆出问题。天力贷董事长刘明武以“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2013年10月倒闭的P2P公司达15家,网赢天下是近期倒闭规模最大一家,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准上市企业创办的网贷平台。借款期限以一个月到六个月,年利率22.4%-20%,吸纳了7.8亿元。10月15日,刚刚上线仅三天的“福翔创投”倒闭,创运营时间最短纪录。今年另一个新趋势是许多民间借贷“网络化”,利用互联网绕过了金融准入门槛的限制。
2.大数据金融,即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网络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
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阿里金融现有四个核心板块,可以看出其正以电商平台为依托,为网商和消费者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其一,支付宝[微博]是起步较早、发展最好的一个板块。目前的发展重点是加快推进移动支付和线下支付的布局,最新推出的手机客户端和“信用支付”业务,已经具备移动金融的雏形。其二,阿里小贷是阿里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淘宝贷款和阿里巴巴[微博]贷款两类。其中面向淘宝平台卖家的淘宝贷款占比80%,其放贷审核、发放可全程在网上完成;阿里巴巴贷款主要面向“诚信通”企业会员,由阿里金融委托第三方机构于线下执行放贷流程中的实地勘察环节。其三,众安在线是在全国均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企业,完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销售和理赔,其业务对象可能会是阿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其四,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为完善互联网交易的链条,为消费金融创新和小微信贷服务提供保障而成立。
3.众筹模式,大意为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加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利用网络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4.余额宝。2013年6月,支付宝公司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至今吸收资金已达560亿元。“余额宝”摆脱了传统基金销售模式的束缚,将基金营销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开拓了网上理财新模式,能够为零散的闲置资金提供理财渠道,带动资金规模快速增长,破除客户支付宝余额“无利息”的不合理性。另一方面,“余额宝”业务即时交易的特性能化解投资资金与消费资金的冲突,盘活了沉淀资金,从而保证客户在投资过程中能够便利进行消费活动。
相比传统金融,网络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度众、交易成本低、操作便捷、服务边界广等特征,并由此对传统金融及监管形成挑战。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网络金融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缓解了微贷难,增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空缺。提供更大量、更可靠的数据,使业务开展得以在更低的成本下进行,效率提高,并突破地域限制、扩大客户群。从发展实践看,网络金融主要问题是违约率高,无监管门槛,现实风险趋于显现,信用标准、信用体系建立未同步。
(一)可能的违约风险
第一是借贷人违约。P2P本质是帮有闲钱的人通过平台把钱借给有信用的借款人。80%的P2P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了账户,这种中间账户的资金沉淀问题是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第二是P2P平台经营风险;综合收益率(利息)过高或期限不匹配。第三是挤兑风险(流动性风险):平台自融或网络受黑客攻击所致。一些P2P平台直接提供担保;形成汇聚众多陌生人资金的信贷资产池;出现庞氏骗局等非法集资诈骗。
(二)对借款人信用信息采集及验证是目前另外一个突出的不足
目前对借款人信用评价仅来自网络企业自身或国家软件协会,公信力不够。且互联网金融机构对违约人尚不具备有效、合法的惩戒手段。
(三)拆标风险
如钱借出去三个月,但平台发一个月标,如投资人提前兑付,平台就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
(四)自融风险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资产证券化。
(五)网络理财的垫款与侵占客户备付金风险
(六)风险易扩散
由于采用线上交易,使得金融欺诈更易发生。金融犯罪的新工具。网络金融的实时性和扩散性更强容易引发风险扩散,成为风险扩散的助推器。
(七)安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网站安全性不高,存在安全漏洞,日常运营管理不到位,容易导致用户资金风险。2.存在较大的客户信息泄露隐患。目前网络金融的突出问题是“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网络金融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与规定,仅作为普通企业要求。部分企业经营者无借贷行业从业经验,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违规操作,“拆标”行为,伪造贷款人贷款需求,挪用借款人资金。
政策建议
(一)加快征信分中心建设
一是和P2P网络借贷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开放征信查询业务,同时采集公司客户信用数据;二是和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获取电商快递数据,以此评估电商经营情况;三是创新信用数据采集方法,通过社交网络获取企业或个人相关信息,计算信用评级。
网络金融企业加强自身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基于大数据的企业本身信用评价能力,是网络金融生存的核心竞争力。
征信系统支持。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是目前国家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来源,网络金融如果能够达到其接入和使用要求,其海量的、较为实时准确的信用信息,将对行业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P2P网络借贷经营方式
与银行合作,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可以有效防止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利于控制金融行业风险,对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
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可直接通过银行将借贷资金打入借贷双方的银行账户中,以减少第三方支付给高龄人群带来的不便,并降低因第三方支付的迟延支付产生的预期违约率。
(三)与传统金融业融合
1.网络金融企业与线下金融机构合作。如资金风险控制纳入线下成熟的银行账户监管;利用网络企业技术、客户资源优势开展产品线上线下交叉销售;网络金融企业本身融资需求合作等。
2.传统金融行业积极向网络金融靠拢。传统金融行业尤其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及准金融组织,可利用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符合地方特色的数据挖掘、客户定位、网络营销等客服系统。
3.引入成熟网络金融企业帮助发展地方网络金融企业。由于部分地区本土网络企业技术相对滞后,可通过资本运作或直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吸引比较成功的网络金融企业落户。通过它们的技术与经验,带动本地网络金融发展。
(四)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
1.由于网络金融企业的金融属性,其监管要求大于普通互联网企业。各监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明确准入条件,并建立退出机制,以把控网络金融企业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保护贷款人的利益。
2.监管手段可采用警示、整顿甚至取缔。增强行业透明度、标准化。坚持监管底线:不允许越过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底线,完善监测手段和监管能力建设。尽快出台管理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如《网贷管理办法》。
3.建立信息安全维护机制。通过建立网络安全机制、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提高交易安全可靠性,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资金风险。
课题组组长:周松山,成员:施正会、裘晓、曹恬、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