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金融改革部分提到:“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此为基础审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路径,不无裨益。
改善银行质量成焦点
在信贷规模高速增长的前提下,银行系统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随着巴塞尔Ⅲ协议的逐步落实,国际上对于银行、特别是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随着银行资产规模的膨胀,诸多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上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瓶颈。
一方面,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通过增发进行融资补充资本金的途径越来越不受到投资者认可。同时,近年来低迷的中国A股市场也让商业银行通过股权市场融资补充资本金的动机大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一些银行不得不以较高成本通过发行次级债方式补充资本金,增加了银行运营的资金成本。
同时,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开始关注国内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问题。由于更多银行贷款被以房地产为代表的现金流动缓慢的投资项目所占用,爆发出以2013年6月的所谓“钱荒”为代表的总体流动性泛滥前提下的资金期限和流动性错配。许多国内外投资者开始对中国大型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资金安全产生忧虑。
如何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质量,无论对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健康稳定发展,还是对于防范中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银行所有权结构问题逐渐淡化
最近,一些国际专家建议中国应该试点“私有化”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某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建议传来,争论声音不绝于耳。有些人士认为银行业问题已经很难通过商业银行自己解决,必须通过引进新的投资者和改变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来解决。另一方面,有些人士认为,商业银行涉及一国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万不可以进行私有化。
其实,这里所说的商业银行的“私有化”,指的是商业银行股东结构的进一步多元化。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在过去十年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并且吸引了大量海内外投资者的资金。
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银行业的转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逐渐发展,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也比过去变得复杂和多样。在这些银行里,已经出现了一些由民间资本控制的银行。随着最近国家对于民营资本开办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鼓励和发展,“民营”、“私有”等概念与银行已经渐行渐近。
但是,由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在银行领域占据半壁江山的市场份额,而且有的曾经肩负执行政府货币政策的重要职能,这使得其股权结构变成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
首先,中国国家持有的大部分国有商业股份,是通过中国投资公司和中央汇金公司的商业行为实现的。而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除了2008-2009年全球金融海啸时曾出现过国家出于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目的把几近破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收归国有的几个例外,大型金融机构几乎绝大多数是由社会投资者和实业资本所控制的。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在国际上并非主流,而是个案。
其次,随着大型商业银行业务逐步成熟,它们也越来越多地按照国际商业银行的惯例来经营管理,商业银行的角色日益凸显而政策性银行的功能逐渐弱化。随着商业银行的政策责任逐渐减轻,所有权结构的问题也逐渐变得不像过去那么敏感。
当然,国有银行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国家作为控股股东可以保证银行按照保证国家金融体系和银行体系安全的目标运行。同时,国家通过持股国有银行向国有银行提供隐形的国家信用担保,一方面可以降低投资者对国有银行不必要的担忧,一方面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提供隐形信用担保,还是通过信用担保为银行提供更低的融资成本,背后都有挥之不去的道德风险。有时候,恰恰是因为商业银行是国家控股,才会出现商业银行在投放贷款、管理资产质量和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偏于松懈。
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推动银行股东结构调整其实,无论下一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多元化进程如何推动,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监管思路的转变,可能是比纠结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私有化”这一问题更有建设意义的方向。
只要商业银行能够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真正按照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运行,只要银行和实体经济的关系能够很好地得以平衡,只要银行体系的风险和收益可以得到正确的衡量,那么银行业的下一步改革,就一定会对化解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和更加合理地配置经济中的资源,特别是资本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多元化进程,很大程度上其实也取决于中国国内金融市场以利率市场化为核心的进一步改革措施的推进。
一方面,建立以“直接融资”为核心的债券市场可以有效地化解目前中国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中积累的风险。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市场可以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期限风险给予更准确的的定价,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获得资金和让投资者更好地配置资产。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可以逐步从银行体系分散到经济体内的多种其他参与者乃至国际投资者,银行体系所担负的系统性风险和系统稳定性责任也相应地降低。
与此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银行目前以存款贷款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的经营模式将得以逐渐过渡到以中间业务为主的新型经营模式。银行的经营中心会从原来的存款贷款业务逐渐转化成为以综合性金融服务为主的更加多元的业务。随着存款业务相对比重的下降,银行存款安全性、银行资金稳健性和金融系统安全性的压力会相应得以降低。
而随着银行经营模式和盈利核心竞争力的转变,银行所担负的辅助实施金融政策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会逐渐减弱,银行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构成也会变得更加市场化,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东结构调整就会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