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财新记者 蓝方)近日,有关《工资条例》夭折、将分拆出台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人担忧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事宜,也或将因此受阻。
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不能全指望某个工资法规,而要统筹谋划,系统设计,配套改革才能取得成效。
在他看来,中国收入分配领域里的很多问题都是来自初次分配领域,改革内容众多。
苏海南认为,深化改革首先应规范初次分配领域的市场行为。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手段,减少寻租空间,降低中小企业的负担,让市场主体能够更好的生存、发展、运作;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完善法制、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惩戒市场主体不守法、不合规的行为,如克扣、拖欠工资等。
而这其中尤其重要的一点,是规范资源配置制度。苏海南举例,早些年在山西,国有的煤矿资源以低价承包给个人,此种不合理的资源配置,给某些行业、企业带来暴利。如果资源配置公平合理,且制度化、规范化,市场主体能够平等、依法的竞争,“那么后续的收入分配问题会明显减少”。
初次分配领域的第二大改革,苏海南认为是利用经济手段,对某些垄断性行业、企业的暴利或高收益进行调节。如资源占用税制度,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制度等。提高相关税负、利润上缴标准,并严格征收执行,苏海南认为这样可以从源头上调节行业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第三方面的改革,则是要健全相关薪酬分配制度。苏海南举例,建筑行业某些企业根本没有薪酬管理制度,工人按“行规”每月领取生活费,年底才能拿到工资。而行业内分转包现象普遍,工人工资被拖欠后,往往连债主都找不到。这样的单位亟需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对于非公有企业,苏海南认为需要沿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建立劳资平等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而逐步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而目前的难点则是如何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建立这一机制。苏海南解释,因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大好,企业收益差、附加值低。因此,政府方面首先应该利用政策杠杆,改善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帮助解决融资难,促进技术革新改造,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还有继续减免税费等。“只有做好这些措施,才能让这些企业把蛋糕继续做大,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好蛋糕。”
至于国有企业,苏海南认为要进一步规范工资总额调控制度,并建立完善的高管薪酬监管制度,避免、杜绝高管自定薪酬的现象发生。
苏海南尤其强调,在相关制度建立中,还要关注到农民群体。对于农民增收,也要建立相应的基本农产品补贴制度、绿色通道等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的制度等等。
“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工作很多,量很大,是一个系统工程。”苏海南表示,工资立法仅仅涉及到初次分配领域内的部分法治建设,不可能以此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