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即采用对冲交易手段的基金,也称避险基金或套利基金,通常在多个市场同时运作,应用各种套利手段。对冲交易的方法和工具有很多,如卖空、互换交易、现货与期货的对冲、基础证券与衍生证券的对冲等。对冲基金被界定为私募基金的一种,而不是公募的共同基金。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关于对冲基金的误解,认为对冲基金就是专门砸盘抢劫中小投资者的,还有很多人甚至认为对冲基金是大部分金融市场崩盘的罪魁祸首。这些误解主要来源于媒体夸大其词的报道和一知半解的财经作家的渲染。以索罗斯为代表的国际对冲基金在1994年成功狙击英镑等欧洲货币,使得对冲基金这个专业词汇第一次为大众所知,而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又使得对冲基金的恶魔形象深入人心。事实上,这两次金融危机与其说是对冲基金搞鬼,还不如说是金融制度缺陷。1994年的欧洲货币危机来源于为了过渡到欧元而实行的不合理的汇率联系制,当时很多投机商已经开始利用这一制度缺陷套利了,而对冲基金不过是其中比较大的一类机构,即使没有对冲基金狙击,也会出现金融危机。而1998年的东亚金融危机则是由东亚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过分依赖美元汇率联系制和,经济泡沫过大所导致的。对冲基金这两次都是在卖空这些国家货币和其他金融资产的同时,买入另外一些货币和金融资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倒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其他经济健康国家受过多的连累。
其实对冲基金不是做空基金,从来都是双向持仓,既做多又做空。对冲基金并非资产大鳄专门设计出来掠夺财富的工具,而是市场为了获得风险可控收益而逐步摸索出来的一种套利模式。2006年,Warren Buffett在一封致美国金融博物馆(Museum of American Finance)杂志的信中宣称,上世纪20年代的Graham-Newman partnership基金是其所知最早的对冲基金。其实同期已经出现了一些类似的基金。社会学家、作家、财经记者Alfred W.Jones创造了“对冲基金”一词,1949年,他还第一次确立了对冲基金的结构,为此广受赞誉。为了中和市场总体的波动,Jones采用买入看涨资产,卖空看跌资产的手法来避险,他把这种管理市场总体波动的风险敞口的操作称为“对冲”。在1969-70年的经济衰退期和1973-1974年股市崩盘时期,很多早期的基金都损失惨重,纷纷倒闭。上世纪70年代,对冲基金一般专攻一种策略,大部分基金经理都采用做多/做空股票模型。70年代的衰退时期,对冲基金一度乏人问津,但索罗斯基金等对冲基金开始投资军工企业,逐渐展露头角。到了上世纪80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对冲基金才有了更广阔的投资机会,从此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世界通货膨胀的威胁逐渐减少,同时金融工具日趋成熟和多样化,对冲基金进入了蓬勃发展的阶段。对冲基金之所以出现就是投资者希望通过对冲的方式避免或降低风险,是被设计出来控制风险的,在任何国家的金融教材里,都是在风险管理这门课中讲述对冲基金。事实上,它们大多数时间是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在同一个市场内运作的对冲基金经理绝不希望市场是大熊市,因为他们这时候明显会输给做空基金,同样的道理,他们也不喜欢单边狂涨的市场。对冲基金喜欢比较稳定的市场,平稳上涨或稳步下跌和震荡市。由于对冲基金双向持仓,导致他们平仓难度较大,因为稍不留神,就会因为平仓的时机不合适而损失。这使得对冲基金不会频繁交易,属于比较稳健的投资机构。同时由于对冲基金双向持仓的原因,其资产净值的波动要比其他类型基金要小得多,投资者就不会轻易赎回而导致基金大量平仓而造成市场风险。对冲基金的客户群是高净值人群,非常富裕,有愿赌服输的实力和心理素质,即使出现亏损对社会影响也不大,不会直接造成社会动荡。从国际经验看,对冲基金10 年里只有1 年会赔钱,年平均收益为10% 左右,因而在海外受到热烈追捧发展迅猛。
事实上,不管有没有对冲基金,金融风险都会存在。金融危机从17世纪的荷兰郁金香泡沫就已经出现了,之后周期性地爆发。对冲基金的双向操作,会减缓金融市场的单边快速涨跌,从而减少风险。如果取消了衍生品交易,禁止对冲基金存在,就会让企业和投资者面对风险束手无策。事实证明面对金融危机,对冲基金虽然也亏欠,但仍然是亏损最小的投资基金。经过几十年的市场考验,对冲基金始终是最佳风险管理者。美国拥有大部分对冲基金,包括最遭人诟病的量子基金、绿光基金等。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大银行在代客理财方面亏损严重,而对冲基金却表现较为优异。美国和西欧近期颁布法律,禁止银行参与衍生品交易,等于鼓励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通过对冲基金来对冲风险,参与衍生品交易。
西方国家鼓励发展对冲基金除了避险需求外,还有更深层的战略考虑。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西方政府认识到对冲基金巨大的能量,并开始将其作为实现国家战略的一种金融手段。索罗斯等对冲基金的领军人物除了管理对冲基金外,还成立了很多传播西方意识形态的基金会,很多对冲基金还大量任用情报机关的人员。西方国家一开始是用对冲基金作为军事打击和经济封锁的辅助甚至替代手段,近期逐渐发展为配合其国家对冲战略的市场手段。
对冲战略这个名词虽然出现在媒体上时间并不长,但其应用早已有之。英国在殖民扩张时“分而治之”,对欧洲大陆的“离强合弱”,俾斯麦的“同时玩转六个球”,丘吉尔的“三环外交”加“铁幕”,美国近年针对中国的“对冲战略”,都是对冲战略的应用。
单单是金融对冲战略,也在很多时候直接应用于国家外交战略上。戴高乐政府于1967年起大量卖出美元买入黄金,迫使美元与黄金脱钩,打垮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冷战时期,美国联合沙特做空原油价格,打击苏联经济,迫使苏联进行改革,最终走上不归路。美国对冲基金在欧元流通前,狙击英镑和里拉,试图阻止这些国家加入欧元区。在欧元区建立后,美国对冲基金又多次狙击欧元区国家主权债券,打击人们持有欧元资产的信心。
世界对冲基金在2000年后开始快速发展,其规模在2007年达到2万亿美元,之后有所回落,但到了2013年达到创纪录的2.288万亿美元。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随着规模发展越来越大,国际化程度越来越深,迫切需要对冲外汇、利率等各种金融风险。不过由于缺乏专业人才,中航油、东航、中信等大型企业在套期保值交易中误信外国投行,出现巨亏。而也是由于缺乏对冲手段,广大普通投资者又在2007年10月之后长达6年的熊市中损失惨重。随着经济发展,中国企业逐渐走向世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在不断推进。仅仅汇率风险一项就会大大加重中国企业的负担。
中国的机构和普通投资者都急需专业的对冲基金来帮助对冲风险,同时获得较高的回报。不过中国到2011年才开始有第一只对冲基金发行。2012年开始私募基金对了应对市场动荡,纷纷开始进入对冲基金行业,但即便如此,规模还是小得可怜,据估计大概不过100多亿人民币,无法实现其市场调节功能。而与此同时,香港对冲基金发展迅速,在2012年底就超过870亿美元,超过三分之二都投往内地市场,另外还有大量的西方国家对冲基金借道香港进入内地。而内地由于误解和过严的监管,对冲基金迟迟发展不起来,等于拱手将巨大的市场送给外资。
有些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开始积极发展对冲基金。韩国在上个世界90年代末的时候,曾经是索罗斯等对冲基金大鳄的牺牲品,整个国家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靠着接受附有苛刻条件的美国贷款和国民捐出的贵金属才撑过来。但韩国人痛定思痛,认识到对冲基金的巨大作用,于2011年底修订了修订推出了具有韩国风格的《对冲基金法》,大力推动对冲基金的发展。
亚太地区,确切地说是中国所在的东亚地区,由于逐渐成为世界经济重心,也正成为对冲基金最活跃的地方。对冲基金在亚洲飞速设立,据美银美林的数据显示,2014年头40天里,在亚洲已经有超过50支对冲基金开始运营或正在成立。截至2013年年底,业务集中在亚洲的对冲基金旗下管理的资金总额达到了1123亿美元,达到了2007年高峰期的水平。据行业研究机构HFR的数据显示,去年亚洲对冲基金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出现回升,达到了15%,击败了在美国和欧洲的同行,为世界最佳。其中在大中国区和日本的回报分别达到19.3%和25.7%,大大超过了其他地区。东亚地区也已经成为美国对冲基金最活跃的地方。
美国现在已经明显将中国作为最大的对手来对待,其在东亚搞得“对冲战略”,和所谓“亚太地区再平衡”一样,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中国的,而美国的对冲基金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美国的“金融军队”。中国面对这种围堵,必须“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军事手段之外,也要大力发展自己的对冲基金,特别是战略对冲基金,来应对美国对冲基金的威胁。现在美国国力不足,经常唆使中国周边一些小国来干扰中国正常发展,而这些小国金融体系大多很不完善,开放程度却偏偏很高,在不方便使用军事手段的时候,利用对冲基金来警告一些不自量力的反华马前卒是一种值得考虑的方案。
当然对冲基金的破坏力量曾经给全世界留下深刻印象,在发展的同时,必要的监管是不可或缺的。只有规范发展,中国对冲基金行业才能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西方国家对冲基金发达,也比较有监管经验。
虽然拥有世界大部分对冲基金,美国并没有专门的对冲基金管理法规,只是通过《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法》、《商品交易法》等来监管对冲基金。伦敦是继纽约之后世界第二大对冲基金管理中心和欧洲的主要中心。英国的对冲基金监管主要是针对经理人进行监管,依据是《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而法国则依据《共同基金对期货市场的干预》,和2003年《金融安全法》来监管对冲基金。德国主要用2004年生效的《德国投资法》来规范对冲基金。其他欧洲国家也没有专门的对冲基金管理法律。
西方国家监管对冲基金主要从4个方面:1、监管经理人,对冲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有严格的资格审查;2、投资者门槛,有的国家比如意大利,要求投资对冲基金必须有很高的门槛;而德国等国家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投资范围,德国等国严格限制对冲基金投资范围,但由于对冲基金投资的国际化,导致这种监管形同虚设;4、投资风险,美国已经要求对冲基金要定期上报风险评估报告。
西方国家的对冲基金监管有一个共同的难题,即很多对冲基金是离岸基金,它们很多注册在百慕大、维珍群岛等地,使得这些基金往往能够逃脱严格的监管。
对于中国来说,这个问题目前还不存在,因为中国管理层素以监管严厉著称,不允许离岸对冲基金进入内地市场。中国只要参考国际对冲基金监管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从经理人资格审查、投资者门槛、风险监控等方面入手,一定可以控制住对冲基金的风险,让对冲基金发挥自己风险控制的优势,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