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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周期资本监管 制度框架和国际比较

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杠杆率的周期性波动是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因素。债务合约的双方均受制于缺乏远见和狭隘思维,使得债务周期具有强烈的自我强化特征,为防止债务激增或骤降的危害性,监管当局必须逆风而行,建立跨周期的宏观审慎安排(Turner,2011)。巴塞尔协议III(BCBS,2010)引入了逆周期资本要求(countercyclical capital buffer),将逆周期监管纳入国际监管规则,这是监管理论和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巴塞尔协议III将私人部门信贷/GDP对其长期趋势的偏离度作为反映信用周期状况的指标,采用广义信贷/GDP与其长期趋势之间的正缺口(gap)作为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的参考。当缺口小于2%时无须计提逆周期资本;缺口达到2%,开始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当缺口达到10%时,逆周期资本要求达到最大值,为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2.5%;缺口在2%—10%之间,按照简单线性规则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自巴塞尔协议III发布以来,国际组织、学术界和市场参与者开始采用信贷/GDP分析金融体系风险,一些国家建立了逆周期资本监管制度,对于我国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具有借鉴意义。

一、巴塞尔协议III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的进一步讨论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虽然逆周期资本要求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滑信贷供给的波动,但其主要目标是确保银行体系监管资本要求的设定考虑宏观金融环境,保护银行体系免受信贷激增的潜在威胁。换句话说,逆周期资本要求旨在缓解信贷周期导致的银行体系失衡。与经济周期相比,信贷周期的振幅更大且持续时间更长。逆周期资本要求的基本原理就是“以丰补歉”,即在信用繁荣时期(脆弱性积累时期)壮大银行体系的资本基础,所积累的资本在信用萎缩时期(脆弱性显现时期)用于吸收损失,从而帮助银行度过困难阶段。

(一)信贷/GDP正缺口的优点

历史经验表明,绝大多数银行危机发生之前若干年间都出现了信贷激增,基于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前期研究,巴塞尔协议III采用了信贷/GDP正缺口作为计提逆周期资本的名义锚。识别反映银行危机的早期预警指标(Early Warning Indicator,以下简称EWI)是设计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的前提。理论上,最优的EWI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实证基础,在统计意义上EWI能准确预测银行危机,尽可能降低一类错误或二类错误发生的概率;二是及时性,EWI必须尽早地发出危机的信号,以便及时启动政策措施。巴塞尔委员会认为,EWI至少应在危机前2—3年发出信号;三是稳定性,EWI发出的信号不应在“陷入危机”和“走出危机”之间摇摆,以增强趋势判断的确定性,以便监管当局能够果断采取政策措施;四是可解释性,如果政策制定者难以理解和解释所采用的预测方法和发出的信号,这些指标通常会被放弃;EWI应尽可能简单且易于沟通,相对于复合指标或一组指标,表现稳健的单一指标更具吸引力。

德瑞曼等人(Drehman & Tsatsaronis,2014)利用1980—2012年间26个国家的数据对备选EWI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在信贷/GDP正缺口、信贷增长率、GDP增长率、住宅价格指数、债务负担率(debt service ratio, DSR)和非核心负债比例六个单一指标中,信贷/GDP正缺口和债务负担率在预测准确性和稳定性方面明显优于其他指标;信贷/GDP正缺口对未来2—5年危机预测表现优于债务负担率,债务负担率对近期危机的预测能力更强;从简单性的角度来看,广义信贷、GDP这些总量数据的可得性和透明度优于债务负担率,比较符合经验判断,易于沟通和解释,也便于全球范围内得到一致的实施。总体而言,在备选的单一指标中信贷/GDP正缺口的适用性最好。

巴塞尔协议III发布后,国际组织开始运用信贷/GDP缺口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金融稳定理事会(FSB,2013)明确表示,亚洲新兴经济体对2009年以来信贷过快增长潜在冲击的准备明显不足。国际清算银行(2014)最新测算结果表明,目前信贷/GDP正缺口超过10%的国家包括中国(23.6%)、土耳其(17.4%)、巴西(13.7%)、瑞士(13.1%),以及亚洲新兴经济体(包括香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和泰国,19.9%),信贷/GDP正缺口在2%—10%的国家包括加拿大(5.6%)、日本(5.3%)、韩国(4.1%)和墨西哥(3.7%),并建议正缺口超过10%的经济体尽快启动逆周期资本要求。

(二)信贷/GDP正缺口的缺陷

1.忽视了信贷/GDP长期趋势的内在缺陷。信贷/GDP正缺口试图通过“去势”(detrend)来识别周期信贷激增,其隐含前提是信贷/GDP长期趋势代表实体经济对信贷需求的长期均衡值,信贷/GDP具有向其长期趋势收敛的特征。艾吉等人(Edge & Meisenzahl,2011)利用长周期的美国数据实证研究发现,事后修正的信贷/GDP缺口与利用即时数据计算的缺口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与缺口本身相差无几,且差异主要源于新数据加入导致的长期趋势值变化;这说明所估计的信贷/GDP长期趋势值并不能代表当时信贷供给的均衡数量。印度储备银行(2014)认为,由于新兴市场的产业结构升级、金融深化的持续以及政府对农业、中小企业和基础设施的支持,特定时期内信贷/GDP偏离其长期趋势主要源于结构性变化而不是周期性因素。德瑞曼等人(2014)认为,信贷/GDP正缺口同样适用于新兴市场,但统计上表现要逊于发达国家。康克(Kauko,2012)发现,信贷/GDP并未呈现向长期趋势回归的趋势。还有学者(Arcand et al,2012;Cecchetti & Kharroubi,2012)的实证分析表明,金融部门规模对产出增长的效应呈现倒U形,在私人部门信贷占GDP比例超过100%(银行信贷占GDP比例超过90%)之前金融部门扩张有助于实体经济增长;越过该点后,金融部门进一步扩张将拖累经济增长;因此,即使发达国家的信贷/GDP向长期趋势收敛,信贷/GDP的持续上升本身就是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源头。另外,信用周期调整速度慢于经济周期会导致危机前期信贷/GDP虚高,由于此时GDP增速下降甚至收缩,即便未出现信贷激增,信贷/GDP正缺口会上升,银行需计提逆周期资本,这将限制银行体系信贷扩张能力,加大经济下行压力。

2.忽视了不同类型信贷的差异性。巴塞尔协议III使用广义信贷计算信贷/GDP的另一个隐含前提是不同类型信贷是同质的,具有相同的或类似的周期性特征。特纳(Turner,2010)认为,授信不仅存在最优规模而且还存在最佳结构,与对制造业的授信相比,与资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相关的授信业务受信贷和资产定价周期自我强化的驱动,系统性风险更大。从历史上来看,大多数银行危机与房地产市场泡沫崩溃联系在一起,危机之前过量信贷供给相当一部分流向了房地产市场。因此,理想状态下逆周期资本要求设定应体现不同类型信贷的影响。另外,广义信贷包括私人部门从各种渠道取得的授信,不局限于银行贷款,然而只有银行需计提逆周期资本,虽然这有助于保护银行体系免受全部信贷激增的潜在威胁,但有可能为影子银行发展提供了激励。在信贷激增时期,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将提高银行加权资金成本,银行可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抵消成本上升的影响,这将削弱银行贷款的竞争优势,借款人可能转向影子银行融资;而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的迅速膨胀正是诱发新近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

3.忽视信贷资金来源(负债)的差异性。银行作为信贷中介,其资产负债表双方相互映射,其负债的结构和稳定性将影响资产(信贷)行为。当信贷投放规模超过其稳定资金来源(核心负债)时,银行被迫寻求其他负债(非核心负债)来源支持资产扩张。本轮危机之前,美国信贷市场激增的背后推手是短期批发融资市场的发展,高波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成为商业银行以及影子银行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而危机前期正是货币市场基金的挤提导致融资来源枯竭,银行被迫收缩资产,信贷供给能力骤降。2000年以后全球流动性过剩的环境下,冰岛、爱尔兰等国银行大量从国际市场融资转贷给国内客户(特别是向房地产市场融资)导致国内信贷规模迅速膨胀,并推高了资产价格;危机期间,随着国际市场流动性迅速蒸发,银行不得不去杠杆,显著放大了信贷供给的波动。孙涛(2012)提出的“借多不如借少、借外不如借内、借短不如借长、借整不如借零、借隐不如借显”的“举债五原则”,说明了分散的、多元化的、透明的和稳定的负债对于防范金融危机的重要性。危机期间,西班牙、意大利等南欧国家主权债务加重导致其国债收益率大幅度飙升,甚至丧失再融资能力,而公共债务占比更高的日本国债收益率却保持稳定,主要原因是日本总债务中外债占比很低(7%),而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外债占比分别高达35%和29%。申铉松(2013)指出,负债稳定性下降扩大了银行体系亲周期效应,应将非核心负债占比作为早期预警指标。特纳(2011)认为,银行资本要求和期限转换之间可能存在权衡关系。美联储理事塔鲁洛(Tarullo,2013)也认为,虽然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执行不同的功能,但两者之间存在清晰的联系,提高过度依赖短期批发性融资银行的资本要求具有合理性。

二、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的国际比较

对持续变化的金融体系实施逆周期监管必须使用相机抉择的工具,不能简单地依赖一套静态政策。巴塞尔协议III和国际清算银行均主张,各国监管当局应以信贷/GDP正缺口为参考指标实施逆周期资本要求决策,同时不能机械地依赖该指标,可以相机抉择,但应向市场清晰地传达逆周期资本要求决策的原理。英国、印度等国家发布的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具有鲜明的本国特色。

(一)英国的逆周期资本要求框架

2014年1月英格兰银行发布《补充资本要求政策》明确了逆周期资本要求监管政策。与巴塞尔协议III规定相比,英国的逆周期资本监管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1.目标上的差异。英格兰银行认为,逆周期资本服务于两个目标:一是当银行损失超过微观监管要求决定的资本水平时,银行计提的额外资本为银行吸收大额损失提供了另一层保护。二是为银行控制定价过高或定价过低的风险敞口提供激励,以降低繁荣转向萧条带来的损失。当金融稳定面临的威胁减退时,或银行资本足以吸收未来非预期损失以及授信条件和其他相关指标较弱时,将释放逆周期资本;这有助于缓解对私人部门信贷供给的萎缩,如果信贷收缩导致经济增长受阻和借款人违约率上升,将扩大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2.方法上的差异。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英格兰银行将按季度发表信贷/GDP正缺口以及相应的逆周期资本要求水平,但确定逆周期资本要求时,基于1986年以来的数据分析,英格兰银行选择了三大类18个核心指标。第一类是银行资产负债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平均风险权重、资产回报率、贷存比、短期批发融资比例、境外风险敞口的目的地、CDS(信用违约掉期)溢价、股本市值;第二类非资产负债表指标,包括信贷/GDP及其缺口、私人部门信贷增速、净境外资产/GDP、总外债/GDP、经常账户规模/GDP;第三类为市场状况和条件,包括长期实际利率、预期股市波动率、全球公司债券利差、英国新增贷款利差。

3.逆周期资本要求与行业资本要求相结合。除逆周期资本要求外,英格兰银行还有权调整不同类型风险敞口的资本要求,目前特定风险敞口主要包括住宅房地产风险敞口(包括按揭贷款)、商用房地产风险敞口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调整资本要求所考虑的核心指标也包括上述三大类,但指标选择更体现不同类型贷款的风险特征。第一类是银行资产负债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住房抵押贷款平均风险权重、资产负债表的相互关联性、境外风险敞口的目的地;第二类是非资产负债表指标,包括信贷增速(家庭部门、商用房地产)、家庭部门债务收入比、私人非金融公司债务利润比、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务/GDP;第三类为市场状况和条件,包括房地产估值、授信条件(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率、住房抵押贷款收入比、商用房地产贷款抵押率)、新增贷款利差(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地产贷款)。

(二)印度的逆周期资本要求框架

2014年7月14日,印度储备银行发表了内部工作组(以下简称IWG)起草的《执行逆周期资本要求的报告》。IWG认为,印度经济处于高增长且结构转型阶段,信贷需求增长快于GDP的增长,一是印度经济正在从服务业转向制造业,这将提高单位GDP的信贷占有量;二是印度需要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信贷需求巨大;三是印度正在实施普惠金融规划,许多低收入家庭将接受正规银行体系提供的信贷服务。因此,信贷/GDP正缺口难以识别信贷增长是源于结构转型还是信贷过度扩张,简单照搬巴塞尔协议III规则可能产生误导。IWG提出的逆周期资本框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统筹考虑信贷/GDP正缺口和总不良资产增速确定逆周期资本要求监管框架的要素。实证分析表明,信贷/GDP正缺口通常领先总不良资产增长3个季度,并且当信贷/GDP正缺口达到3%后,该指标与总不良资产之间的关系才变得显著;鉴于印度经济增长特征,信贷供给的波动幅度较大。因此, IWG建议,按信贷/GDP正缺口开始计提和停止计提逆周期资本分别为3%和15%,均高于巴塞尔协议III确定的2%和10%;信贷/GDP正缺口在3%—15%之间,采取分段方法计提逆周期资本,随着信贷/GDP正缺口上升,逆周期资本要求将加速上升。信贷/GDP正缺口为3%—7%时,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0.2%,段内按线性规则计提;信贷/GDP正缺口为7%—11%时,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0.9%;信贷/GDP正缺口为11%—15%时,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9%—2.5%。

2.确定逆周期资本要求使用其他补充指标。一是新增贷存比(三年移动平均)。该指标与信贷/GDP正缺口正相关,与同期总不良资产增速显著负相关。二是工业景气(industry outlook)调查。该指标与总不良资产增速显著负相关,但与信贷/GDP正缺口之间相关性不强。三是利息覆盖率,该指标与信贷/GDP正缺口之间相关性较高,与总不良资产增速之间没有明显相关性。四是房地产价格指数以及授信条件。IWG认为,由于这些指标较新,目前用于决策还不太成熟,随着数据周期的延长,未来将作为逆周期资本要求决策的补充指标。另外,IWG明确表示,有关指标在启动或调整逆周期资本要求中的作用,印度储备银行可相机抉择。

3.逆周期资本要求与不同类型信贷差异化资本要求相结合。IWG认为,特定类型信贷的系统性较大,应根据相关市场的发展,灵活地调整特定类型信贷的资本要求,以弥补基于总量指标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的不足,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历史上,2005—2006年间,印度储备银行曾将商用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先后提高至125%和150%,2008年又降低至100%;2007年间,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敞口的风险权重从100%提高至125%,2008年又下调至100%。

(三)瑞士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

2013年2月13日,经商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并联邦政府批准,瑞士国民银行要求对瑞士境内的住房抵押贷款计提逆周期资本,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加权资产的1%,商业银行应在2013年9月底达标,这主要源于近几年银行信贷和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导致房地产市场和按揭贷款失衡,扩大了银行体系和经济的风险。2014年1月23日,瑞士进一步将住房抵押贷款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由1%提高至2%,并要求银行在2014年6月底达标。瑞士国民银行称,虽然2013年住房抵押贷款和住房价格增速有所降低,但增长势头仍较为强劲,1%的逆周期资本不足以避免按揭贷款和房地产市场剧烈调整的风险;另外,在超低利率以及银行风险偏好上升的情况下,若不采取反向措施,失衡将进一步扩大。

瑞士逆周期资本监管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和针对性,目标直接指向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市场。瑞士国民银行2014年2月发布的《瑞士实施逆周期资本要求》指出,逆周期资本要求集中于国内住房抵押贷款和住宅房地产市场的失衡,并且采取有指导的相机抉择方法来决定是否启动、调整或停止计提逆周期资本。该方法基于一系列关键量化指标的分析和加总,如果这些指标均表明市场失衡加剧,将主要依据规则进行决策;如果不同指标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则以相机抉择为主,此时还需考虑补充指标。关键量化指标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规模指标和房地产价格指标两大类。补充指标包括利率风险、利差、授信条件、杠杆率、宏观经济指标等。按照关键指标计量的失衡程度越大且信息一致性越高,启动逆周期资本要求的可能性就越高。通过比较其他国家和瑞士历史上危机期间关键指标的表现来确定失衡程度,并决定逆周期资本要求的水平和实施时间表。

(四)其他国家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

1.挪威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2013年12月,经商挪威金融监管署(Finanstilsynet),挪威央行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1%;2014年4月,将逆周期资本要求的实施时间推迟至2015年6月30日。挪威逆周期资本监管主要特点包括:一是采用不同于巴塞尔协议III的计量方法。挪威央行称,按照信贷/GDP正缺口计算,目前逆周期资本要求应为0,但采用一些先行指标计算,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75%;先行指标包括:房地产价格涨幅、商用房地产贷款占比和批发性融资占比。二是实施逆周期资本要求的时间表取决于判断。2013年住宅房地产价格不再上涨,有助于延缓家庭部门债务增长和降低金融失衡,且高端商用物业的价格轻微回落,危机之前大幅上升的银行批发性融资占比已经企稳,金融失衡状况未进一步恶化,但绝大多数金融失衡指标高于长期历史趋势,有可能诱发或扩大经济衰退,但考虑到提高资本监管标准对银行经营行为以及经济增长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不易过快实施逆周期资本要求。

2.美国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2013年美国公布了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最终文本,明确了逆周期资本监管要求。与巴塞尔协议III规则相比,该框架的特点:一是逆周期资本要求适用面较窄,仅适用于采用高级计量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大型银行,目前只有16家银行。一方面,这些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联性很强,计提逆周期资本对金融稳定的边际效应更高;另一方面,对于为数众多的小银行而言,周期性调整资本要求导致的成本较高。二是逆周期资本要求的计算方法不同。美国监管当局将考虑一系列宏观经济、金融和监管信息判断系统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贷/GDP、资产价格指数、信贷和流动性扩张和收缩指标、授信条件调查结果、CDS利差等指标。

三、对中国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的启示

2008年以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采取的刺激政策推动我国债务规模迅速膨胀,各部门杠杆率迅速上升。由于数据源和计算口径的差异,不同研究估计的2012年底债务/GDP有所差异,差异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的债务水平(36%—65%),非金融企业其次(106%—127%),家庭部门分歧最小(31%—34%);2008—2012年期间家庭部门和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GDP分别约上升10个和30个百分点。债务快速累积潜在的金融风险受到广泛关注。依据“5—30”经验规则,张智威(2013)认为中国已呈现金融危机征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也先后就中国信贷激增的潜在风险发出预警。据摩根大通(2013)测算,广义债务/GDP的正缺口2009年第二季度越过10%阈值,2010年第二季度达到20%,2011年有所回落,但2012年又回升,2012年底达到20%。为增强银行体系消化吸收信用膨胀潜在风险的能力,应结合国内信用扩张的实际和银行业监管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逆周期资本监管制度。

(一)逆周期资本监管定位:与其他监管制度的协同

2008年以来,全社会信用总量迅速膨胀,但银行信贷占比却从90%持续下降至55%,以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非标债权、同业类信贷为主的“影子银行”授信活动高速增长,提高了融资成本,并延长了授信链条,降低了融资活动的透明度。在此背景下,实施逆周期资本监管虽然有助于增强商业银行消化信贷激增潜在损失的能力,但将导致银行加权资金成本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为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提供了激励,并且有可能进一步抬高融资成本,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去杠杆。因此,逆周期资本监管应与其他监管制度相互协调,积极从源头上抑制信贷供给过度波动,同时保护银行体系免受信贷激增的危害。一是注意与影子银行监管框架之间的协调。要按照国务院107文的部署,将各类具有信用创造和期限转换的非正规授信活动纳入监管框架,坚决抑制以监管套利为主要目标的“金融创新”,防止“按下葫芦起了瓢”;央行、财政、各金融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调控手段和监管政策,开正门、堵邪路,变长链融资为短链融资,变表外授信为表内授信,推行融资“阳光化”,提高透明度,将各类授信和融资活动置于有效监控之下。二是注重与相关审慎监管制度之间的互动。就银行业而言,资本监管只是整体逆周期监管框架的一个方面,银监会已经建立了前瞻性的贷款损失拨备监管框架,无论是横向国际比较和纵向历史比较,目前国内银行业的拨备均处于较高水平;就房地产信贷而言,我国在逆风向调整首付款比例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抵押率约50%,显著低于发达市场。

(二)逆周期资本监管方法:受约束的相机抉择方法

基于规则和相机抉择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未解命题。基于规则的优点是简单透明,易于沟通,有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相机决策的优势在于灵活性,政策更具针对性。相对而言,基于规则的决策机制对于市场化程度高、经济运行平稳的发达市场适用性更强;而对于经济制度转轨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兴市场而言,则更多地采用相机抉择。如前文所述,即便是英国、瑞士和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也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增长速度中枢下移过程中,信贷扩张刚性依然存在,信贷供给的周期性波动和结构性变化并存,逆周期资本监管宜采用受约束的相机抉择方法,建立明确的逆周期资本计提和释放规则,以便向市场传达清晰的政策信号,同时监管当局基于对系统性风险的判断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规则计量的结果进行调整。一是目前利率和汇率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这些基础金融变量的市场化对经济增长和信贷供给的影响还有待观察;二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正处于关键时期,并且习惯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结构调整,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形成机理不同于发达市场;三是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分歧较大,一方面城镇化进程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最大内生力量;另一方面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明显偏高。为防止房地产市场逆转对银行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管当局宜采用逆向调整房地产信贷的风险权重、设定房地产业信贷限额等定向监管手段,配合逆周期资本监管规则的实施。

(三)逆周期资本监管规则:多指标统筹考虑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除信贷/GDP正缺口外,监管当局应考虑其他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指标和定性因素确定逆周期资本的计提和释放条件,当这些指标一致性较高时,主要依据规则进行决策;否则,更多取决于监管当局的判断。这些指标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1.反映信贷扩张增速的指标,如信贷增速。该指标与信贷/GDP具有较高的正相关性,同时具有独特的信息价值。如随着信贷/GDP的持续提高,即便某时期信贷增速较高,信贷/GDP正缺口会变小,不利于及时启动逆周期资本要求,信贷增速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贷/GDP长期趋势值存在的内在缺陷。

2.反映信贷质量变化的指标,如逾期贷款/不良贷款。该指标越高表明信贷资产质量向下迁移的压力越大。该指标拐点可视为信贷质量变化的预警指标。

3.反映表外转表内的指标,如表外授信贷款比例。该指标上升表明债务人履约能力下降。随着非正规授信规模的迅速扩大,且与银行体系具有千丝万缕联系,该指标的重要性将凸显。

4.反映贷款结构的指标,如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占比。近年来产能过剩行业不良资产明显上升,经济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大这些行业信贷质量下行的压力。

5.反映资产价格的指标,如房地产价格指数。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且地区差异较大,房地产市场具有明显区域特征,可以考虑按照不同地区房地产贷款规模对该指数进行加权。

6.反映负债稳定性的指标,如存款或储蓄存款/总负债。历史上来自居民和企业的存款是银行负债的最主要来源,也是稳定银行体系信贷供给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存款替代产品的涌现和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存款增速有所回落,银行开始寻求其他负债来源。未来该趋势还将延续,批发性融资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将进一步上升,将对银行信贷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7.反映授信条件和前景的因素。银监会已经建立覆盖全国各类银行的风险经理定期调查制度,调查结果很大程度反映了业界对未来信贷增长、信贷质量变化、授信条件调整等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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