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的城市化投资,需要从开发投资向效率化投资、便利化投资方向转移。
形成严格的社会规则,让过度增加环境污染负担的企业退出市场。
中国经济2014年的增长率为7.4%,与2013年相比减缓了0.3个百分点,略低于中国政府制定的7.5%的目标。但也可以说基本完成了目标。根据“新常态”政策,中国今后必须保持该水平的增长率。然而,在保持经济中高速稳定增长不减速的同时实现经济结构转变,这在发达国家中几乎没有先例,将会面临许多困难。
但在中国,如果能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行强有力的社会政策,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转变可能会一气呵成。中国要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笔者在此提出以下社会政策建议:对中等收入人群实行优厚的社会制度;政府与企业的会计信息准确化、透明化;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转变对外投资战略;制定详细的产业政策。之前刊发的文章讲述了前两项,本文将讲述第三、第四项。
保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社会政策是“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中国的城市化率在人口比例中已超过五成。今后,中国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稳定扩大以城市为中心的国民各阶层的消费非常重要。观察现在的中国城市计划发现,所有城市都追求依靠土地开发促进发展,土木、建筑行业直接为GDP增长做出了贡献。但是,以促进城市居民消费活动来拉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却很少见。
房地产价格逐年上升的时代宣告结束,依赖土地收入的地方政府财政明显遭遇困境。而且,以往的土地开发行政措施产生了许多腐败现象,导致了国民财富的不均衡。今后,不依赖土木、建筑等硬发展,而必须通过提高“城市管理”等软实力来实现经济的发展。
之前的城市化政策也具有一定的正面效果。尽管中国最近的经济增长有所减缓,但从2010年起有效求人倍率均超过1,就业情况较为稳定。这是因为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服务业从业人员,即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顺利增加。现在,城市促进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基础正逐步完善。
那么,今后中国城市的发展需要采取怎样的社会政策呢?首先,必须彻底重新调整之前的城市计划。例如,城市建筑物的节能化改造、城市间物流的高效化(铁路、公路等)、现有商业设施的功能改造等社会政策。
中国现在许多城市设施在建设时没有对其功能进行充分评估,设施利用率较低。例如,位于大城市中心地带的购物中心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即价格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贵的品牌商店、能源利用率低且设计奇特的楼宇等,这些现象造成了市民消费行为的不均。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事业会直接转变为GDP,但在一定规模城市的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的今天,必须依靠利用这些设施的市民消费行为拉动GDP增长。今后,中国的城市需改造成为能刺激市民消费欲、支援高效消费行为、创造更多新兴服务业的地方。
作为具体的社会政策,我提出以下建议:对楼宇节能改造等提高投资效率化的措施实行减税政策、对优秀零售业进行房租补贴、提高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物流和信息的基础设施的水平等。今后的城市化投资,需要从开发投资向效率化投资、便利化投资方向转移。
2000年前后,日本东京开始着手进行大城市的大规模再开发,成功实现了对东京中城、六本木Hills、丸之内商圈等集中消费地区的再生改造。日本城市的二次开发改造事业可以为中国今后的发展提供参考。
保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第四个社会政策是“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这不仅是指增加企业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资,推进废弃物的处理。该政策意味着,通过加强企业的环保对策,从而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股价或品牌等企业价值。
环境对策会不利于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发展,这指的是处在发展中阶段的国家。像中国这样的经济大国,企业的环境对策不是“成本”问题,必须将其视为一种“战略”。在产品开发和企业活动方面注重节能化和循环利用的环保型企业,最终会降低产品开发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且会得到社会的尊重,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这些都会促进企业业绩的提升。
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超过对内投资,成为资本输出国。今后,企业的对外投资和企业国际化将不断推进,而海外事业也须要转变为国内GDP。
在上世纪70年代,日本的许多企业在公害审判中背负了赔偿责任,所以在那之后,日本企业为了生存下去而努力采取环境对策。另外,在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爆发时为了渡过难关,日本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也辛苦地推进节能化措施。结果如何呢?20世纪80年代,汽车、钢铁、化学等日本制造业成为了拥有世界顶尖级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针对提高企业环保意识的具体社会政策,我提出以下建议。形成严格的社会规则,让过度增加环境污染负担的企业退出市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体系已经达到世界顶级水平,但在法律执行阶段仍存在许多问题。不依赖法律,在政府的主导下形成社会规则,这种政策会更为有效。
例如,将不遵从当局指示的环境污染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市民不再购买黑名单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中止与其贸易等,让遵守规则的企业得到一定的好处。这样就会对黑名单企业的继续存在产生威胁。当然,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贸易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类法律措施也很有效。
在中国,环境污染企业之所以还有许多正当存在的理由是因为,仍有一部分人觉得这些企业的产品便宜而购买。应该让全体国民意识到,贪污企业虽然占用国民的钱财,但这些黑名单企业不仅贪污国民的钱财,甚至损害生命,罪行更加严重。
另外,虽不算是直接的社会政策,但为了确定环境污染责任人,这也是一项必要的政策,即“环境污染结构的科学量化”。可能有人认为,中国已经对环境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并根据其成果制定了法律法规。但让笔者来说,现在只有一部分的中国研究者的成果会在政策上得以体现。
以PM2.5等所导致的大气污染为例,目前对其发生源或污染的发生结构尚未进行定量解析。一方面是因为这个污染属于复合型污染,且范围广,很难进行解析,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研究人员较少。仅仅依靠中国的研究人员弄清这种范围广泛的污染是很难的。中国政府应该向世界公开更多的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吸取世界研究人员的经验和智慧。这样能够加速现有环境问题的解决。
最近浏览新闻时发现了一些“非科学”的政策,一部分政府官员声称大气污染来源于街上的小型食品工厂,因此强行关闭了中小工厂。在金融领域,有许多专家正在深入研究分析发达国家过去的经验,但在环境问题方面仅有少数专家研究应对,这样就很难解决。应对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水平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以必须重新认识到,这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作者介绍:
松野丰,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理事、副主任。1981年,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卫生工程系硕士毕业,进入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工作,在环境系统研究部、技术战略研究部等部门任职,1999年任野村综研经营信息咨询部部长;2002年,在上海创立野村综研(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05年,回日本担任野村综研咨询项目统筹管理部部长;2007年7月开始担任现职。研究方向:中国战略、产业政策、环境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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