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大规模撤并的背后,是我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的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过去十多年间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发生的最为突出的变化之一。
一、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政策效果
21世纪教育研究院2012年对县市教育局长的调查显示,67.9%的市县教育局长认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成效大于问题,32.5%的市县局长认为基本实现布局调整的预期目的,还有57.9%的市县局长认为,在基本实现预期目的的同时,撤点并校政策带来了新的问题。这主要是一些地方盲目和过度撤并农村学校,造成农村学生“上学远、上学难、上学贵”以及流失辍学等突出问题。大规模的“学校进城”后,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危局,违背了学校布局调整的政策初衷,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要对实行了十年之久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作出整体的把握和评价,不应当是单一经济主义维度的办学效益评价,而需要平衡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效益三者关系。撤点并校的效应并非只对教育形成了影响,从大教育的视角来讲,撤点并校对农村家庭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也产生了各种深刻的影响和改变。在经济比较发达、交通比较便利的平原地区,撤点并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正面效用比较明显。而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较差的边疆地区、西部偏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撤并幅度最大,流失辍学、上学远、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也最为突出。受这一政策不利影响的,主要是这些地区的弱势人群。同时,寄宿制学校、大班额、巨型学校等问题,在中西部大多数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有些地方因为盲目撤点并校,使得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人群权益受到损害,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并没有达成,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人群权益并未达成,乡村文明进一步凋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学校差距仍然在拉大。
二、“后撤点并校时代”的形成
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的初衷,是通过集中办学提高教育效益,从而促进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但是,地方政府出于减少财政支出、方便教育管理的“自利”倾向,有强烈的撤并动机,以超前布局规划、一步到位、“一刀切”的方式,撤销了那些本应保留的农村学校。行政命令、指标化的做法,使农村学校撤并蒙上了生硬的色彩。从2006年起,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系列问题引起了中央和教育部的重视,并开始有意识地政策纠偏,陆续下发了相关文件。《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一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下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随着国家叫停和规范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我国农村教育正在进入“后撤点并校时代”。
在这样一个“后撤点并校时代”,我们既需要处理和解决好撤点并校中的各种遗留问题,又需要面向未来,对新形势下农村教育的发展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促进农村教育的科学发展。
未来农村教育的发展,与未来我国人口变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路径息息相关。在“后撤点并校时代”,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影响下,农村教育的许多老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成为“后撤点并校时代”的农村教育之痛。比如,90%的农村孩子就读“无户口”幼儿园,农村“微型学校”与城镇“巨型学校”产生新的上学难题等。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表示,“未来义务教育的发展重心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然而,无论是学校层面、城乡层面还是区域层面,农村义务教育都是薄弱环节,都是我们要发展的重中之重”。
目前来看,对农村教育的发展之路有两种判断和主张:第一种就是农村教育城镇化,小学进镇、初中进城,消灭农村教育,使所有农村儿童都享受城市化的教育。这是基于人口城镇化趋势、乡村教育的衰败和城乡教育差距,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丰富化课程。在这种思考下,现实当中的做法就是大量撤并学校,力求实现规模效益。第二种主张,就是农村儿童实现就近入学,提倡保留和建设村小与教学点,适度发展乡镇寄宿制学校,努力提高末端教育的质量。
农村教育政策的制定,需通过充分的论证和公正程序,充分反映基层政府、农民的利益主张。基于农村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基本价值,我们还是应该强调坚持就近入学、公平优先,探索适合农村需要的教育、保障农村教育的各种投入。
关注“后20%”的农村儿童
“能走的都走出去了,留下来的是走不出去的人”。农村教育资源配备的关注点应该是农村“后20%”的边缘化群体,由于许多偏远和贫困农村、山区自然地理条件、经济条件比较落后,这部分儿童的教育权利更应当受到特殊的对待,而不是忽视或抛弃他们。这些沉淀在最底层走不出去的人,如果没有特别的关注,就会失去受教育机会,形成“贫者愈贫”的恶性循环。所以,我们要坚持做到真正不让一个孩子失学,办好每一所学校。
坚持公平优先
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必须坚持公平优先原则。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保障儿童的教育机会是第一位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必须公平优先而不能效率优先,不能以任何理由牺牲少数人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必须保留和恢复必要的村小和办学点。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存在这种“小规模学校”。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方建设学校成本更高,困难更大。因此,应当采取特殊政策加以扶植,提升其教育和教学质量。
坚持就近入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上学距离过远,儿童体力不支,安全隐患和上学费用增加,会造成学生的流失辍学。贯彻就近入学需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应根据当地具体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风俗民情等进行学校规划和布局。
当前,农村儿童正在从满足“有学上”的基本需求,转变为追求“上好学”、有质量的教育。农村教育不应该是照搬城市化的“应试教育”,而应根据农村特点,按照农村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要,提供适合农村的教育。
农村教育应当倡导平民教育的价值,举办适合实际需要的“粗茶淡饭”的教育,重视教师甚于硬件,因为有好老师才有好教育。倡导生活教育价值,使教育回归生活,回归社区,与农村文化建设、社区发展紧密结合,重视乡土教育的价值,是一种“为生活做准备的教育”,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别重要。
农村教育的功能和内涵,应当满足升学、进城务工和新农村建设这样不同的需求。通过综合素质教育和公民教育,促进学生的人格发展、公民道德和能力培养。
探索和提供适合农村的教育,是“后义务教育”时代、“后撤点并校时代”重大的、具有挑战性的主题。“小规模化”、“小幼一体化”和乡村教育的混合模式,是农村教育可行的几种模式。
1.小规模化和小班小校。未来农村人口的总趋势是在减少。因此,小规模学校和小班化教育适合农村学校当下的实际情况,可以在不进行大规模学校撤并的情况下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当然,小规模学校并不等同于质量低下和落后。它不仅仅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而且由于师生比高,师生关系密切,有利于学生情感和性格的培养,有利于实施参与式的教学和个性化的教育,因而成为高质量教育的同义语。所以,在农村实施小班化教育,需要在财政投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研究等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与之配合。
2.“小幼一体化”和乡村教育的混合模式。城市是一个资源丰富、高度分工、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的社会,而农村在许多方面无法照搬城市模式。根据农村特点,资源共享、多样化的混合模式是一个发展思路。例如,鉴于小学举办学前班仍然是普及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途径这一事实,乡村小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可以将“小幼一体化”作为基本选择,实现与小幼阶段的资源共享。
小规模学校的混龄班实行复式教学,也是一种混合模式。不应将复式教学作为落后的教学方式加以淘汰。相反,它仍然可以大有作为。如甘肃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在甘肃、青海八个县实施的“垂直互动式”复式教学法,通过对复式教学法改善和提升,帮助小规模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3.走向村校合作和“三教结合”。未来农村学校将构建学校教育与社区发展、经济、民生的新关系。作为社区的教育和文化中心,学校与社区生活紧密结合,不仅面向学前和学龄儿童,同时面向成人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其内容可以是全方位的,包括扫盲、文化生活、移风易俗、家庭育儿、卫生健康、法制、科技等等,实现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结合”,有效发挥其文化中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