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进展情况,准确把握民生诉求的主要特点,推动民生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从2009年下半年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全国人大财经委联合开展了“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的研究工作。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联合多个部委共同参与,持续开展跟踪调查研究。
“中国民生指数”由民生客观指数和民生满意度(主观)指数构成。民生客观指数包括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45个三级指标,数据由相关部委提供。民生满意度指数包括3项生活满意度指标和12项民生满意度指标,数据通过全国电话调查获得。入户调查在电话调查的基础上,对8个重点民生领域进行了深入调查。“中国民生指数”所设置的指标,涉及当前民生和社会建设领域的各种主要问题。本项调查研究是目前国内开展的最大一项民生研究项目。编制并发布“中国民生指数”,全面反映各地民生进展状况,系统总结民生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倾向”,推动中央方针和政策的落实,引导地方政府行为,反映民情民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部分省份民生水平持续改善,但省份间的民生水平差距较大并有扩大的趋势
“2013中国民生客观指数”(民生客观指数又包括水平指数和改进指数,分别反映各省份民生发展水平和改善状况。所有指标经过标准化处理以后,其取值均在[0,1]区间)测度结果表明,31个省份中有22个民生改进指数为正,即民生水平得到改善。民生改进指数排在前10名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古、西藏、宁夏、北京、黑龙江、福建、辽宁、重庆、湖北、贵州。民生水平下降的省份(改进指数为负值)有:新疆、山西、河北、海南、广西、安徽、江苏、天津、江西。
横向比较来看,不同省份民生水平差距较大。民生水平指数排在前10名的省份依次为: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辽宁、广东、山东、江西、内蒙古,以东部发达地区为多。排名在后10位的依次是:广西、云南、西藏、山西、贵州、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基本是中西部欠发达省市。
纵向比较来看,民生水平指数的省际差距逐步扩大。得分最高与最低省份的极值差从2010年的0.27扩大到2012年的0.29,反映省际差距的方差从2010年的0.058,增加到2012年的0.064。在四大领域中,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的差距较小,方差分别为0.08和0.06左右,而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的差距较大,方差达到0.12以上。
课题组2013年对全国31个省(区、市)51067人进行的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整体上对当前生活是满意的,近年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改善。8省市8000户城乡居民入户调查的结论与电话调查结论基本吻合,都表明半数以上居民对生活满意,不满意的只有10%左右。
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还表明,对当前生活“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居民占比从2012年的45.0%上升到2013年的50.4%,首次超过了居民半数;而选择“比较不满”或“非常不满”的比例则由2012年的12.3%下降到10.1%。在对未来信心的评价上,选择“很有信心”或“较有信心”的比例,从2012年的70.1%上升到2013年的72.3%;选择“信心不足”或“没有信心”的比例,则由9.5%下降到8.5%。
入户调查也表明,多数民众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基本满意,平均满意度指数为69.9。从选择比例来看,有45.4%的居民表示基本满意,8.7%表示很满意,两者合计比重为54.1%;另有约1/3(33.6%)的受访者感觉“一般”;只有11.5%的人表示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9.1%表示不太满意,2.4%表示很不满意)。
在生活满意度方面,不同人群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城镇居民生活满意度要高于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生活满意度总体较高,职业地位高的人群生活满意度较高。
不同省份的民生整体满意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对本省份民生总体评价最高的10省依次为湖北、湖南、西藏、青海、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苏、贵州和新疆,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广东、河北、广西、北京、山西、内蒙古、天津、陕西、河南和福建。民生整体满意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8个省,既包括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也包括经济发达的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3个省,在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都有分布。这一结果与2011年和2012年的调查基本一致。这表明,居民对政府民生工作主观的满意度同地区经济的发达与否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分析还表明,居民对本省份民生整体满意度得分与该省份的民生改进指数相关性较大。大多数改进指数较高的省份,民生整体满意度得分也较高。这说明,客观方面的民生改进情况,更能影响居民心理评价。
城乡居民对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教育的满意度较高,对就业、收入、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较低
在电话调查的12个民生领域中,满意度得分最高的3项为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和利益表达诉求;最低的3项为食品安全、就业质量和行政效率。
在入户调查的8个民生领域中,城乡居民满意程度最高的是义务教育,满意度指数达71.4。其次是政府服务,满意度指数为69.1。虽然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总体较高,但同时也有高达62.9%的居民认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复杂,41.2%的居民反映行政部门办事拖拉,还有约1/3的居民不满意政府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这也印证电话调查的结论,即居民对政府行政效率还不是很满意。城乡居民最不满意的前两项是收入水平和食品安全。其中,收入水平的满意度指数为61.1,排倒数第二,调查样本中有32.3%的人表示不满意。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指数为60.3,排倒数第一,调查样本中有24.5%的人表示不满意。
同时,多数居民认为过去一年政府在治理腐败方面有改善。其中近一半(48.7%)的农村居民和42.0%的城镇居民认为有明显改善或者有一定改善,1/4左右的受访者觉得在腐败方面和以前一样,仅有4.5%的农村居民和3.9%的城镇居民认为当地政府的腐败程度比以前更加严重。
分类别看,农村居民、城镇务工人员、城镇本地居民三类群体对义务教育和政府服务两项的满意度都最高,对收入水平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都最低。
约有10%的居民对生活不满,主要集中在低学历居民、低收入家庭、非正规就业者、无房户等群体
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都表明,约有10%左右的居民对生活不满意(包括比较不满和非常不满)。电话调查的不满意群体比重为10.1%,入户调查为11.5%。这一群体总体具有以下特征。
生活不满意群体的收入水平低,受教育程度低。入户调查显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居民中,对生活不满意的比例为28.9%,比其他群体相应比重高20个百分点。家庭年收入在1万~3万元的居民中,选择不满意的比例达43.5%。另外,不满意群体中,小学或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大,选择不满意的比例为42.3%,高于其他群体17.3个百分点。
电话调查也表明,城镇地区的生活不满意群体相对集中于教育程度为初中和高中、中专或技校,家庭年收入在20400元以下的群体中。农村地区的生活不满意群体相对集中在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或大学专科,家庭年收入在15000元以下的群体中。
务农和失业群体的生活不满意比重较高。从入户调查来看,在职业分布上,对生活很不满意的居民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纯务农人员,即没有外出务工,也没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另一类是失业、待业和其他未就业人员,包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电话调查也表明,城镇地区的生活不满群体相对集中于个体或私营企业的被雇者。农村地区的生活不满群体相对集中在未就业、乡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被雇者,以及从事打零工的兼业女性群体。
生活不满意群体家庭的医疗支出压力大于一般家庭。入户调查表明,生活不满意群体中有21.8%的受访者表示家庭支出压力最大的项目是医疗费用,高于其他人群5.5个百分点。说明很多家庭可能是由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导致对生活状况不满意。
不满意群体在居住方面主要是租赁住房。电话调查表明,城镇地区的不满群体相对集中于租赁房屋特别是租赁私房的人群中。总体而言,不拥有自己住房的群体对生活存在不满的概率要远高于拥有住房的群体。
生活不满意群体改善民生的意愿很强烈。在电话调查的12项民生领域中,对于城镇地区的生活不满意群体而言,迫切需要改善的民生领域依次为:住房状况、就业质量、社会保障和行政效率这四项。
在农村地区,生活不满群体迫切需要改善的民生领域依次为:就业质量、住房情况、社会服务和行政效率。
综合来看,就业质量和住房状况无论在城市和农村都是不满群体最为关注的。此外,通过对3年电话调查结果的比较分析发现,农村地区不满群体对医疗卫生满意度有改善,这与近年来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有关。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民生水平正相关,家庭收入水平与居民的民生满意度正相关。即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只要民生改进明显,居民的民生满意度也较高。因此,要持续改善民生,提高民生满意度,就要保持国民经济的合理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增加民生投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让城乡居民切实受益,切实感受到政府加强民生工作的努力。
回应居民关切,加强重点领域的民生工作。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围绕生产链,完善监管链,构建安全链。特别是要加强奶类等重点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正面引导宣传工作,尽快恢复公众的信心。
做好就业工作,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高校毕业生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以社会保障改革为切入点,增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提升就业质量。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改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等薪酬制度,合理增加居民收入。
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办事效率。对县乡政府落实简政放权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各项行政体制改革措施在基层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为民办事和与民沟通的能力。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一站式办公,优化和规范政府办事流程。
重视不满意群体的民生工作,筑牢社会安全网。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的无缝对接机制,使因病致贫的家庭享受到补助,减轻医疗支出压力。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优先将生活困难人口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范围。
切实减轻生活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负担。探索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确保免费接受学龄前教育和高中(高职)教育。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减少居民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和各种课外培训支出。
保障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将不成套住房以及设施陈旧程度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标准,加快工矿区、林场、农场以及城市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进度。将非本地户籍常住家庭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宣传,合理引导居民预期。在民生满意度方面,心理期望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宣传工作,不吊高群众胃口,合理引导民众心理预期,通过正面报道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在民生工作方面的努力和成效,增强其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测和调查。通过建立科学实用的民生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监测、分析、评估各地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情况。定期开展民生领域的大范围大样本调查,及时把握不同群体的民生诉求,准确反映民生之急、民生之忧,为中央决策提供更可靠的参考。同时,也可把相关调查研究成果作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各项民生政策的重要依据。
注:
课题总顾问:李伟;课题负责人:韩俊;课题协调人:叶兴庆 葛延风;执笔人:韩俊、叶兴庆、葛延风、金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