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中国人可能还不太清楚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然而3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有超过2000个网贷平台,其形成的债务主体已突破63万个,存量债务规模更是高达2528亿元人民币。众筹、第三方支付、网贷、网债这些新鲜名词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投资人一时间在众多互联网金融平台中挑花了眼,争着要赶上互联网金融的“第一班车”。
然而一阵疯狂追捧跟风后,坐在车上的投资人才终于察觉到了互联网金融光环背后的问题。截至2014年年底,互联网网贷累计逃废债的债务主体231个,债权人损失达659亿元人民币,网贷融资流向多为投机套利,鲜有流向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狂欢之后的人们才蓦然发现,自己可能走进了庞氏骗局的互联网版中。
表面看似光鲜亮丽的互联网金融实则暗潮涌动。行业格局的飞速发展所导致的后果是互联网金融的“裸奔”状态:没有准入门槛的零成本、没有权威机构保障的零监管、没有行业规范的零秩序。半年之后,十部委联合下发了酝酿已久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给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然而在这一片唱好声中尘埃落定的政策,真的就能够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从此药到病除吗?
《指导意见》的出台,从短期看绝对是规范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剂良药,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整个业界都在对它翘首以盼,然而仅仅靠政策而规范的市场注定是走不远的。政策的力量在于它的权威性,是所有人都要遵从的,可是政策规范的永远是愿意去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愿意遵守的人总还是在费尽心思去规避政策,甚至阻碍政策的顺利实施。如果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一味地把政策当成整顿市场的及时雨,那么未来只能靠严打严抓这样的手段了,而这对于整个市场的创新和发展都是具有消极作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变化快,业态的发展,行业的格局改变之快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相较于传统金融领域的巨大优势,但是这也会让所有的政策措施只能做到事后堵漏,却做不到预先查疏。如果想要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自发地朝着良性循环,就需要信用信息教育的普及,让投资人主动地去要求行业规范,要求建设完善的信用信息。
作为资本市场中相对体系健全的美国,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 《金融普及教育促进条例》,通过信用风险教育让所有的国民都建立信用信息意识,通过民众的力量去监督并优化金融行业。这样做的好处自然不言而喻,当信用信息教育同政策法规双管齐下,既能在前期做到规范要求,又能在后期控制风险,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反观中国,造成目前国内市场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民众没有建立起信用信息的概念,缺乏信用信息的相关知识。曾几何时,金融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词汇,是少数人才能涉猎的精英产品。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下的今天,1元钱的低门槛投资,高回报的收益率只需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实现,人人都有机会可以分一杯普惠金融的羹。这样的诱惑让民众在感叹互联网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大多数投资人根本没有思考过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有没有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最大的问题,而投资人没有建立信用信息意识则是整个中国金融社会的核心问题。
而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不能盲目地认为所有的投资人都已经具备了各种金融经济知识,每个人都已经是投资专家。仅在巨幅广告角落里标注的“金融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就算是对投资人的教育显然是杯水车薪。既然是叫普惠金融,那么就要真正做到“普”,让老百姓明白点击鼠标的那一刹那,自己的钱都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