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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长程视域下的社区文化建设新趋势

——传统的重构与新构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针对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最新形势,对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治理体系、制度体系、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作了全面而系统的阐述。社会治理进一步广受关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1]社会治理是一个整体系统,在顶层、中层、基层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各个不同层面的治理行动最终将折射到基层社会的终端,落地在社区建设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基层社区建设在继续展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在蕴生新的发展趋势。其中,传统的回归与复兴尤其引人关注,它们以符号的和柔性的品质,对人们的意识和观念形成的价值性和意义性导向,通过无形无相的方式在社会生活的最深层面实现了基层治理的良好效果。

在此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也再度焕发出新的样貌。我们在实践结构论中对“传统―现代”关系做了这样的论述:传统与现代始终是相互规定和彼此揭明的,“传统”实质上是“现代”的另一面,是现代的一种最真实的印证,也是对“现代”更为深刻的表达和揭示;只要我们的现代旅程仍在继续,“传统的发明”就不会终结,迈向更加现代和更新现代的过程总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传统。[2]面对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中种种充满活力的新端绪,“传统―现代”论的视角可以提升我们的观察力、感受力与解释力。

一、社会治理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文化建设

事实上,自人类生活踏上现代的旅程,社会也就开始了快速的转型与变迁,以往的“集体记忆”不断受到削弱,长期积淀起来的习惯、风俗丧失了原有的规范效力,行动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可控性也就失去了基础,人们面对的生活情景日益变得陌生和充满隔膜,社会失序和失范及其带来的困扰也就难以避免。因此,走进现代也就意味着社会治理势必成为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而“传统―现代”的关系是这一问题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在社会学理论中,无论是微观层面的基层社区,还是宏观层面的整体社会,如何重建社会的秩序并实现良好治理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且必然涉及“传统―现代”的关系,尽管社会学家们的提问方式、表述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在西方社会学的经典时期,对社区的研究就肇始于现代性过程,而且,作为传统共同体的社区(Community)与作为现代的社会(Society),是相互对应的一对范畴。这就提示我们,在一种更为开阔的研究视域中,社区建设及其文化建设可以展现出深远的时空意涵。

(一)社区共同体:现代性变迁和社会转型的产物

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是最早为社区概念奠基的社会学家。在他看来,社区是通过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它的基础是“本质意志”,“本质意志”与生命过程密不可分;社会则不再是自然的结合,而是人为的强制,是靠“选择意志”这种理性权衡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从滕尼斯对社区与社会的比照中可以体会到双重含义——从“社区”时代走向“社会”时代是迈向现代的文化进程,社区与社会的关系内含了“传统―现代”的关系。滕尼斯在社会学上的开创性和实质性贡献,正在于他开辟和展现了社区研究的宽阔视野与深刻意蕴。只要人类仍处在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中,有关社区与社会的研究就具有滕尼斯最初阐述的内涵和品质。

上述理论思考与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转型与基层社区及其文化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实际上,中国的社区及其功能就是从这种迈向现代的现实转变中产生的。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持续巨变,社会成员的组织方式也发生了根本转变。随着以往单位制的逐渐解体,传统的‘单位人’逐步为‘社会人’和‘个体人’所替代,基层社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3]从政府和单位转移出来的职能总得找到新的承载者,社区被推到了历史的前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和治理单元,社区承担了形形色色的功能,其主要方面有:(1)公共服务功能。社区的首要功能就是要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为居民提供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提升人的生活质量。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是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提供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第三部门。(2)社会保障功能。社区社会保障的服务对象涵盖了每一个社区成员,服务内容涉及劳动、就业、养老、医疗、低保、优抚、助残等,服务主体包括政府、居委会、民间组织、志愿者等多种力量。(3)协调稳定功能。社区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控制各种不稳定因素,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和谐、融洽的社区环境。(4)民主自治功能。社区的基本含义就是自治,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需要,社区是训练人们民主素质的重要基地。(5)交往合作功能。社区概念的核心内涵就是“共同体”,促进居民的交往与沟通,是社区成为生活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和文化共同的基础。[4]

(二)社区与社区文化建设

在社区的内涵、要素以及功能中,社区文化总是居于关键的位置。一般认为,“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5]虽然对社区的理解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人们的共识仍是主要方面,“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一个社区或共同体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6]可见,社区之所以成为可能和持续存在,除了一定的地域范围及人群,最为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归属感和文化认同。

滕尼斯有关共同体意志的思想奠定了社区文化的研究基础。滕尼斯认为,血缘共同体的发展和分离成为地缘共同体,而地缘共同体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他强调“共同体的意志”,指出社区中的人们“相互之间的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作为一个共同体自己的意志,就是这里应该被理解为默认一致(consensus)的概念。它就是把人作为一个整体的成员团结在一起的特殊的社会力量和同情。”“默认一致是对于一切真正的共同生活、共同居住和共同工作的内在本质和真实情况的最简单的表示。”[7]不难看出,社区是由地缘共同体发展而来的精神共同体,以及“共同体的意志”、“默认一致”、“思想信念”等,是社区文化范畴中的核心内容。

社区文化是一个体系,主要包括社区物质文化(如社区文化公共设施、社区物质文化遗迹、文化机构、文化产业等)、社区行为文化(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社区制度文化(社区的制度、规范、习俗、惯例及仪式性文化活动等)、社区精神文化(社区文化价值观、社区精神等)。社区文化建设因而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意义,“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促进社区文化体系各个组成部分的不断更新、完善。从纵向变迁的角度看,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构建符合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文化的社区文化体系。从横向耦合的角度看,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不断夯实社区文化的物质基础,完善社区制度规范,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形式,打造地方特色的社区精神。”[8]

(三)社会共同性的再反思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深层意涵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开放流动和深刻变化的时期。随着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仍在持续加速,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价值主体的差异化并行不悖,文化的去地方化与价值观的去传统化彼此助推,民生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兴起与政治权威的耗散和“下行”也相互促长,信息传播的日益网络化和“微”化,对宏观的社会过程与微观的日常生活都带来了极为复杂的影响。现代性和经济市场化进程引发的种种实际问题,促使我们对社会共同性的再反思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更深层次,其重要方面包括社区共同性、利益共同性、秩序共同性、意义共同性。

第一,社区共同性与社区成员的共同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社会流动、社会分化及城市生活的发展,“熟人社会”陌生化了,“陌生人世界”却常规化了,人们在相互联系的社会分工中彼此疏离、矛盾甚至对立,在社会生活中冷漠相向、充满怨情,特别是人们普遍接受了理性人假设和理性选择理论,为了以最低成本和代价后获得更多的财富占有和物质享受,只问索取不思回报,个人责任感的低落、社会公信力的丧失。人们的共同生活必然要求增进社会的共同性,共同意识、共同价值和共同理想则是社会共同性的观念前提,从而凸显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意义。重塑社会生活和社区生活的共同性,能够开阔人的内心世界,唤起人们的道德感和良知,培育人们对美好事物和现象的感受力,善于包容异质、勇于兼容异端,以丰满和成熟的自我来对待和处理生活中的复杂现象。

第二,利益共同性与社区成员的利益一致性。利益共同性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多元社会主体(个人、群体、组织、阶层、阶级等)进行持久而稳定合作的基本背景。一个社会的公正性首先要表现在基本的社会事实和社会过程之中,体现为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自我实现权利的不断满足,及其作为人的价值的不断提升。这种基本社会事实和社会过程的社会公正,可称为客观性、背景性的社会公正。[9]在社区建设中,利益共同性需要以“公正的制度化”方式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并通过相关规划、方案、准则、条例、规范等得到实施。事实上,“公正的制度化”本身就是文化的一个方面,是社区“制度性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第三,意义共同性与社区成员的意义赋予一致性。意义共同性涉及社会成员对客观现象的主观解释。社会公平作为客观的社会事实和过程,需要经过社会成员的主观认可,形成内心的公平感。合理的利益结构是社会正义的保证,但不是人们的公平感的保证,它并不必然使社会成员产生对社会正义的感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社会利益分化、价值观开放多元的时代,人们对同一事物或现象的主观体验及解释呈现出复杂的状态。因此,我们强调意义创新、意义资源和意义共同性,因为,意义创新可以创造珍贵的意义资源,提供社会共同生活的新意义,引导对于社会事实的积极解释。这使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受力不断发展和成熟,从而对公平的利益结构更容易认知、认可和接受。[10]所以,对于培育和增进社会成员的意义共同性,社区文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秩序共同性与社区成员行为方式的协调性。经济市场化不仅改变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也改变了社会行动方式及其秩序规范。滕尼斯对现代社会的行为方式及秩序规范做了经典研究,指出:“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个人主义是社会的前提”。[11]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越来越遵循法理权威和理性规制,而与人性、情感、生活世界愈行愈远,相互间充满了算计、谋划、制衡或临时组合的共谋、博弈,而恶性竞争、独赢、零和或者临时组合的破裂、解体,也就在所难免。因此,社区文化建设有助于弱化和扭转人们观念中的理性化和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恢复传统习俗礼仪、伦理道德规范的功能,再现社区曾有的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同甘共苦的共同生存原则和机制,从而重建合理的社会行动方式及其秩序规范。

二、历史长程视域下的社区文化建设及其新趋势

社会学经典中,有关“社区”的讨论更多地涉及“传统”,有关“社会”的讨论总会与“现代”相联系。由此可知,社会学从一开始就绕不开“传统―现代”的论题。这就赋予了社会学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历史长程”的宽阔视域与恢弘气势,社会与社区的研究也就内含了历史与现实的时空跨越与贯通,在涉及“过去→当前→未来”的思考中注入了通透感,推助了由“知古”到“识今”再到“未知”的探察。也因如此,“传统―现代”关系可能不断地被我们再理解与再阐述。应当指出的是,“传统―现代”关系是相互关联的一组论题的标志,这组论题的展开将形成一个问题系列,即“传统―现代”、“大传统―小传统”、“大社会―小地方”等。通过这组论题,我们对当代中国社区建设及其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可以获得更为具体的认识。

(一)现代性过程中的“传统―现代”

回观社会学理论的历史发展,自人类生活步入了现代性进程,过去→当前→未来的问题性也随即被触发并得到展开,一些思想家和理论家对之做了深入的思考。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许多社会科学家(也包括社会学家)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视为分离的甚至对立的,这一点从社会学经典时期的理论作品中大量地体现出来。可以概称为“传统与现代的二分法”。在我们看来,传统与现代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分状态,两者始终是相互规定和彼此揭明的,是一体相联、互为表达、彼此推进的。在实践结构论中,我们对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作了重新思考,并阐述了“传统―现代”关系的原理。[12]

传统与现代。“传统”是相对于“现代”才体现出自身的意义,传统是现代的另一种表达,也是现代的一种最真实的印证。并非在传统之后才有了现代,恰恰相反,我们是因为有了现代而发生传统——现代人所说的“传统”是为“现代”而生的,因为惟有“现代”才能赋予“传统”的意义;“传统”只有通过“现代”才能获得自身的规定,而且唯有当“传统”与“现代”相联系和对应时,它才可以被我们思考和把握。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传统”实质上是“现代”的另一面,是现代的一种最真实的印证,也是对现代的更为深刻的表达和揭示。

传统与过去、现在、未来。传统源于过去,但并不意味着传统=过去:传统是保留在现代人的记忆中、话语中、行动中的那一部分过去;传统是被现代人从过去之中精选出来的,由于现代人的选择这部分过去才得以留存下来,由于现代人的反复实践和应用,这些留存的过去获得了传统的意义;现代人的选择、实践和应用是一个集体的和社会的行动过程。所以,传统是“活着的过去”,是能够“活到”现在的那一部分过去;作为活着的过去,传统也是“现在”,甚至会是“未来”,因为它们往往会蕴生出更为长久的社会趋势。

传统的发明”与“现代的成长”。实践结构论从“传统的被发明”与“现代的成长”,来看待和解释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现代人对精选出来的过去注入了某种重大的意义,通过“重构”和“新构”的方式生产出传统;正是有了“传统的发明”,也就有了“现代的成长”;正是有了“现代的成长”,现代性、社会转型研究也就始终会面对“传统与现代”的过渡。这其中的启示在于:只要我们仍然在现代的旅途中,“传统的发明”就不会终结,因为迈向更加现代和更新现代的过程总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传统;中国的社会转型是社会生活和组织模式及社会实践结构迈向更加现代和更新现代的过程。传统与现代的这种深刻蕴意,使得广义转型论成为了社会学的一个不老的论题。

(二)现代性过程中的“大传统―小传统

与“传统―现代”关系直接相联系的一对范畴,是“大传统”(great tradition)与“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这一学术思想的最初缘起,是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dl)在其《乡民社会与文化》(1956)一书中的论述。雷德菲尔德最先使用了这两个概念,以说明在比较复杂的文明中存在两个不同层次的文化传统,即社会精英所掌握的有文字记载的文化传统和大量口传的、非正式记载的民间传统。他认为大传统和小传统是文明社会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同时,他强调大传统是一个社会中占优势的文化模式,而小传统的各种因素往往是由大传统进行解释的。[13]

雷氏的观点具有广泛的影响。我国人类学曾有这样的界定:“大传统”是某种优势文明的文化形态,是与地方性社区的“小传统”相对而言的。无论从文化形态的数量,还是质量上考察,“大传统”的文化系统都显示出一种稳定、成熟、恢宏的气势,使文化的代代传承不易被别的文化冲击所打断。[14]我国社会学亦有这样的观点:“大传统”是从不同的“小传统”中反复过滤、提纯而转化形成的,并为“小传统”所接受、所认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改变“小传统”,甚至内化为“小传统”的核心部分。[15]对于“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系,学者们一般更为强调大传统对小传统的影响,特别是一个复杂的文明,大传统提供了规范性的要素、价值内核,从而规约了整个文化的方向。这也意味着,大传统必须扎根于小传统之中,才能成为形塑整个文化的规范力量。

中国文化历来注重大传统以“慢功”对小传统进行规范和形塑,所谓“潜化不言,惟德是辅”(唐·无名氏《天赋》),在“潜化”、“教化”、“濡化”中实现文化传统的“涵化”效果。中国文化中的“风”“俗”之辨,就以中国方式展现了“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系。中国文化经典对“风”、“俗”有明确的区别——上化风、下习俗。《周礼》上说:“风,谓政教所施,故曰上以风化下……又云风以动之,是也;俗,谓民所承袭。”“俗者习也,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周礼·夏官》)阮籍《乐论》中亦有“造始之教谓之风,习而行之谓之俗”之说(《阮籍集·乐论》)。此外,古诗中的风、赋、比、兴、雅、颂,六义中风为义首(《毛诗序》),《文心雕龙》亦有“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文心雕龙·风骨》)之论。汉高祖刘邦《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唐诗人许浑《咸阳城东楼》“山雨欲来风满楼”等,都有气势强劲、宏伟雄浑之意。可见,在“风”、“俗”之辨中,所谓“上风”“下俗”固然表现出上下阶层之分,同时也启示我们,中国文化演变过程中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条轨迹,折射出了国家与社会、官方与民间、精英与草根、庙堂与江湖等等,在社会生活中始终是互为依托、交织共生、一体相荣的关系。

(三)现代性过程中的“大社会―小地方”

传统―现代”、“大传统”与“小传统”关系涉及地域和空间,因之延展出关于“大社会”与“小地方”这对范畴的讨论。我国学者对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基本含义予以了界定:“某种优势文明的文化形态表现于宗教、文学、艺术等的传承规模,与地方性社区的小传统相对而言”;“一个复杂社会中具有地方社区或地域性特色的文化传统”。[16]

雷德菲尔德在对墨西哥、中国、印度、波多黎各及欧洲等地的人类学考察及农村社区研究,也用大传统和小传统来指称文明社会的两个方面,即都市文明与地方性的社区文化,从而开启了“大社会”与“小地方”之间关系的讨论。在他看来,大传统以现代都市社区为其空间、由社会精英拥有和掌握、以绅士和政府为发明者和支撑力量,以文字记载和教育来确保其传承;小传统则是在乡村的小规模共同体中、是乡民社会中的民众文化、以口传等非正式的方式来保持和记载,后者不可避免地被前者“吞食”和“同化”。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更明确地论述了“大社会”与“小地方”的分离关系:“在前现代文明社会中,政治中心的活动从未完全渗透到地方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传统的文明是分裂的、二元性的……传统参与并表达了这种二元性。”在其思考中,大传统与小传统关系到“大社会”对“小地方”的治理:在大传统渗入小传统的过程中,这些小传统与过滤下来的合理化的“伟大传统”“不是相去甚远便是直接冲突”;大传统不可能完完本本地传送到地方社区中,传统对地方社区的控制也是不可靠的。[17]

“大社会”与“小地方”的关系展现了一幅现代国家成长的思想进程和文化进程:随着“伟大传统”——国家意识形态、全民法律规程、公民行动准则等——向地方社会的不断扩展的覆盖性,构建起了一种相对同质性的文化共同体。对于中国的大历史进程而言,“传统―现代”关系以及“大社会―小地方”关系的讨论,也是以文化形式呈现出政治学和治理学意义的“中央―地方”关系,其重要的关注在于,在整体性社会与地方性社会的差异中,存在的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问题。在文化传承过程中,特别是当代中国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城市作为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动力与中心,文化大传统具有空前的辐射与覆盖能力,而地方性文化小传统的生存与传承则面临很大的困境。由于地域限制和地方特征,“小传统”的不成体系及其被动性、易变性、脆弱性,其传承极易被中断。所以,在我们关注如何强化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同时,如何激发地方治理的活力,以最低的治理成本实现最佳的治理效果,文化小传统在“小地方”发挥的无为而无不为的作用,仍有重新发掘的巨大空间。

三、“回家途中”:社区文化建设中传统的重构与新构

在社区建设及社区文化建设中,涉及“传统―现代”、“大传统―小传统”、“大社会―小地方”之间的一系列关系。“传统―现代”论有助于我们以新的眼光看待本土社会中蕴含的无形无相的“软资源”,这些非物质的、无形的、柔性的、符号的文化资源往往是独有的、没有可比性的、无可替代的和不可复制的。自19世纪后半期以来的百多年间,西学东进、西风渐盛和本土传统的衰颓,一直是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趋势。对于当代中国,传统的回复面临一段长路,大传统与小传统仍在“回家途中”。在基层社区建设及社区文化建设中,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回归与复兴正在蔚成趋势,由此展开了“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的一个新侧面。

(一)“传统―现代”汇聚:中国大传统的回归与振兴

在任何大传统中,文化价值观都处于核心位置,或称“整个文明的价值内核”(雷德菲尔德)。事实上,文化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塑造和确立社会共同性的基石。文化价值观的引导能够促成社会成员在观念层面的共享性价值取向,从而构成了社会成员的一系列共同性——共同观念、共同意义、共同理想、共同感受、共同行动、共同生活——的前提。也因如此,文化价值观在所有的传统成分中有着特殊的位置,在民族文化的库存和集体记忆的档案中,是促成各部分的集结与整合,并因此聚合为柔韧、顽强、持久的凝聚力量。在一个社会日益开放和多元化的时期,文化价值观能够产生这种特殊的无形资源,其独特功能是物质的、有形的资源无可比拟的。

当代中国文化的大传统呈现出古今互动、上下交流、无为与有为相互交替的有机关系。比如,中国的儒学传统是中国文化中的一种大传统,一直以来,对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保持着重要的影响。孔子创立的儒学仁礼之道为其初轫,开启了后世道统论的远源长流。孟子则形成了仁义、仁心、王道的德政论,并明确了先代圣王的统序以及孔子的儒学及仁礼之道的接承意义。唐代韩愈论释了圣人之道的相承,再次申扬了儒家思想的正统传绪,以道统思想对中华文化传统特别是核心价值观做了坚决的捍卫。中华文化传统虽历朝历代都难免遭遇异域文化的侵润、浸袭,特别是中国近现代以来面对西学的严峻挑战,但中国文化中的这一大传统基本保持了顽强绵韧的传承与接续。

在当代中国社区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了国学特别是儒学传统的复兴,形成了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如广东中山市开展的修身学堂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城市精神,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润人,引导市民修养身心、涵养德性。[18]珠海市的明德讲堂活动,其创意明显地吸取了儒家经典《大学》中的精神:“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该市在不同行业开展了明德讲堂主题活动,涵盖了各个方面的不同内容。[19]在近现代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中,革命时期的红色传统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体系中具有核心位置。此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当代中国文化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大传统。这类大传统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如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的社区文化建设,红色的革命传统依旧璀璨夺目。我们在该社区实地调查中看到,以遵义会议精神为核心的革命精神不断与当地的各种小传统相互融合,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20]

(二)“大传统―小传统”相映:中国经验的异彩纷呈

对于中国这样的巨型社会、多样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大传统―小传统”是实际生活中随时可能面对的一对重要关系。中国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并不是彼此分离或对立的关系,在更多情形下,两者呈现出相互交叠、胶着、浸润和渗透。由于文化及其价值导向的濡化浸润,使社会成员形成内在的自律性,并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出“无为而为”、“无治而治”的效果,从而大大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这种内生于中国文化的治理智慧,今天仍然富有启发意义。中国文化的柔性、细腻、包容等品格,以及难以复制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往往蕴有无可替代的优势,是国家、社会和民族的高端核心竞争力所在。”[21]中国文化及中华文明的这种独特性,很大程度上也是“大传统―小传统”互构共生的结果。

在当代中国社区文化建设中,如何在彰显大传统的同时体现小传统,在传承小传统的同时融入大传统,对这些问题的积极回应不断使“中国经验”得到丰富与扩展。在这方面,浙江农村文化礼堂成为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2013年,浙江省以“文化地标、精神家园”为主题,以农村文化礼堂为载体,建设一种新的农村文化综合体,其重大功能就是实现思想道德、文体娱乐、知识普及等各种文化资源的整合,其最大变革就是面向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理论政策宣讲、乡风文明弘扬、文明礼仪教化、文化知识传授。与此同时,乡村文化建设也突出了农村经济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品质,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韵”的定位,各村从地域特征、文化特点、产业特色上下功夫,充分挖掘自己的乡土材质、乡土树种、乡土风貌、乡土习俗、乡土文化、乡土饮食等乡土元素,从多角度、全方位来展示各个村庄的个性亮点和乡土特色,进一步凸显了文化礼堂、“风情小镇”、古村落保护和民族特色村的个性效果。

(三)“大社会―小地方”互构:中国道路的别样精彩

传统往往带有一定的地方性含义,它是特定的人类族群或群体与其生存环境进行无数‘对话’和交锋的记录,经过了反复的精炼提纯,这一过程最终凝结成了个体的行动方式,定格为了形式各异的社会程式。将这些不同传统置于社会学理论的宏阔视野中,可以探查到它们折射出的生动色泽和丰厚质地。”[22]任何传统都有其地域性的品质,是人们对本土原型和地方情节的记述和创造性再现。而且,人们在继替和传承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重构与新构,使得这类本土原型和地方情节显示出一定的普遍价值和广泛意义。

在从事中国历史研究的西方学者中,孔飞力(Philip A. Kuhn)注重在“中国经验”的特殊性中,发掘与中国历史文化资源的内在逻辑相通的普世性价值和意义。孔飞力认为,任何具有普世性质的问题必定会在所涉及的个案中以其本身内在的(而不是外部强加的)方式被提出来。在他看来,如果将20世纪发生在中国各地的杂乱无章的地方故事当作整体来看待,展现了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不屈不挠地向前迈进的历史。[23]他通过对18世纪60年代(乾隆年间)中国江南基层社会出现的妖术恐慌,以及19世纪40年代(道光年间)湖南耒阳的抗税事件,剖析了种种地方性的知识资源,力图揭示出向着现代性以及具有中国特质的“现代国家”渐次转变的历史进程。

这种历史长程视域下的宏阔眼界与通透目力,从“小地方”的传统研究观测“大社会”的国家走向,力显其中蕴含的普遍价值与世界意义。这就启示我们,在“中国经验”中,“小地方”的民间乡野的小传统与“大社会”的整体国家的大传统,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过程,其特殊性中的普遍意义值得进行深入探察和研究。这也是笔者最近从广东潮州市太平街道下水门社区的实地考察中获得的感受。太平街道历史悠久,至今仍保留的不少明清建筑中,都是文化底蕴深厚的园林名胜和历史遗迹。辖区内甲第巷的“大夫第”、“资政第”、“儒林第”等古民居,工艺考究,风格各异,基本都有“仁、义、礼、智、信”题材,体现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和地方风情。在社会治理与社区治理方面,太平街道积极从地方传统中探索新模式。2014年9月,甲第巷所属的义兴社区被列为潮州市创建文明社区先行点,这条历史名巷开始试水新时期的社区治理新模式——由居民推荐产生小巷“巷长”,通过“巷长”带头讲文明,促进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了文明意识,改善了人居环境。太平街道其他巷道和社区还逐步推广甲第巷做法,倡导“小巷大道”的新理念,通过邻里互助共建文明社区。这说明,“小地方”对于“大社会”的重要意义,基层社区文化建设对于社会整合的不可或缺性,也许怎样估量也不为过。

在全球现代性和本土社会转型的双向引力作用下,当代中国社会的实践结构性巨变仍在持续。在全球性和世界性的多元文化潮流中,地方性、本土性元素的融入及地位的提升,以及这类元素自身的调整、变形和创新过程汇成了气象万千的生动景观。这就反复显示出一个事实:我们面对着同一个世界,但经过不同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思维习性的过滤和处理,折射出的不再只是一种现实,也不是简单的一体化或两极化,而是一个聚合了各种丰富样态的多面体。在中国道路的迂回、曲折的实践逻辑中,蕴含着异常丰富的别样精彩。

(四)传统的重构与新构:基层文化的“服务―治理”功能

在任何时代,传统的回归都不是简单地回复到传统自身,而传统的复兴更是以现实的需要为动力的。人们总是立足于当前社会生活提供的理由,从过往的历史中发掘出重大的意义,并在当前与过去之间建立起某种连续性,在具有重要意义的传统由此开始之时,过往的历史中已经被注入了时代的含义。严格地说,传统的回归和复兴也是传统的被发明,在这种发明的过程中,人们对传统中的历史含义进行了重构与新构。我国的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常态化规模化流动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变化、低质城镇化过程、城乡社会变迁、“三农”格局之变等引发的诸多实际问题。而传统的重构与新构往往作为重要的回应方式,汇成了当代中国社区建设及社区文化建设的新趋势。

笔者从潮州市社区建设的实地观察中看到,地方性的文化传统在现实的社区服务和治理发生了重构与新构。潮州市枫溪区辖区内异地务工人员约4.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5%,是该市异地务工人员最为集中的一个地区。2013年,该区被确定为“广东省社会创新实验基地”。在该区对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探索中,“五通”融合的社区“服务―治理”方式很富有文化创意。

所谓“五通”融合,即通语、通俗、通婚、通情、通业。首先,是“通语”和“通业”。潮州话被誉为“古汉语的活化石”,对于外来人口而言,难学的潮州话成为双方沟通最主要的障碍。一些单位明文规定,只要有外地员工在场,一律都要讲普通话。语言上的相通,外来人员感觉自己成了圈子里的一员,获得了和本地人平等交流的机会,也感受到了平等与尊重。其次,是“通情”和“通婚”。近两年来,枫溪区已有100多例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通婚”,其中有几十个外地男子“入赘”当了潮州女婿。遇到一些纠纷,本外地人愿意坐下来慢慢沟通,心与心贴得更近,实现了真正的“通情”。此外,是“通俗”。而随着联姻的本外地人越来越多,一些外地务工人员也渐渐融入当地的民俗生活。枫溪区的“五通”模式破除了本地人、外地人的文化壁垒,通过文化相融、文化相亲让本外地人实现心灵的沟通,让外地人真正地融入本地人的生活,由此开创了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治理”的新局面。从“五通”中可以看到,在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中,原有的地方性文化传统被重构了,而且由于添加了原本没有的内容,传统也被新构了,在“传统的被发明”中创造了新的传统

较长时期以来,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一直面对着现代性变迁和社会转型的各种现实挑战,家庭文化也不可能置身事外。事实上,这一过程的文化“去传统化”现象使中国社会几乎各个领域都面临深刻的困境,但这种震撼所有的深刻性也许都莫过于家庭。传统上,寓利于义、以义取利、义利相合,利己也应当利人,满足自己也要惠顾他人等,这些既是社会关系的调节机制,也是家庭关系的伦理道德基础。在当代中国,竞争原则取代了互惠原则,功利目标压倒了互惠原则,利益与道义不再是相互协调的,造成了义利关系的彻底倾斜,也使得以传统的教化、濡养、礼育等来维系的家庭的基本秩序基础,已经难以为继。因此,各地出现的家庭文化传统的重新发明也值得关注。近年来,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开展了“弘扬传统家规家训”活动。在各城市推介的优秀家训作品中,既可以看到朱熹、林则徐等名人的家训,也可以看到普通市民自己撰写的家训。2014年深圳市举办了文明家庭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许多市民就以自己撰写的家规家训参加了评选活动。家庭文化建设在各地社区建设中的兴起,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传统的重构与新构的重要趋势。

四、结束语

中国社会数十年的快速变迁过程,社会结构系统、社会关系体系、社会行动方式等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我们目前仍然身处于这场深刻的巨变过程中。历史学家认为,当社会的迅速转型削弱甚或摧毁了那些与“旧”传统相适宜的社会模式,并产生了旧传统已不能再适应的新社会模式时,传统的发明会出现的更为频繁。欧洲在过去的200年里这些变化有为明显,新传统也在这个时期里得到了集中表现。1870―1914是欧洲大规模生产传统的时期,正式与非正式的、官方与非官方的、政治的和社会传统的发明,都反映了这一时期深刻而迅速的社会变化。[24]对于继续朝着现代性纵深之处快速迈进的中国社会,“传统―现代”、“大传统―小传统”、“大社会―小地方”这组论题,以及传统的回归与复兴、特别是这一过程中传统的重构与新构,其中的现实意义与深远影响已是不言自明了。

如何使西方与东方、全球与本土、国家与地方、官方与民间这些不同的文化样态形成自相适宜而自相耦合的文化系统,已是社会平稳运行和快速发展绕不开的问题。文化建设应当形成高端与基层之间的持续不断、多阶往复的过程。在高端的理念和价值层面,应倡导社会共同性、意义共同性以及共同理想与共同追求,使之成为国家、社会和民族的生存理念、精神家园、崇高追求和恒久理想。在基层的微观和日常层面,应通过于微见著的文化建设,使高端理念和价值真正地融渗于社会生活中。文化建设如何在基层社会中落地生根,使之服务化、生活化、日常化,从而习惯化、行为化、大众化,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25]

参考文献:

[德] 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郑杭生、杨敏:《中国社会转型与社区制度创新——实践结构论及其运用》,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杨敏、郑杭生:《依然在路上:穿越历史大弯道的个人与社会》,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6)

杨敏:《“活着的过去”和“未来的过去”——民俗制度变迁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视野》,载《学习与实践》2007(11)

[英] E. 霍布斯鲍姆、T. 兰格:《传统的发明》,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美] 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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