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用“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来激励自己和他人努力奋进,以便在机会来临时抓住机会,获得成功。由此研究者也多倾向于从个人角度切入来阐释成功与机遇之间的内在关联。但就社会学意识来看,所有的解释都是不完整的。想要表述由什么引起一个事件、一个行为或一种倾向时,我们总是要面对这样一个不可能性,即说出所有起促成作用的情况是怎么样发生的是不可能的[1]。因为,事件的发生并不是某单一因素导致,而是许多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客观环境也必须以一种合适的方式、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出现,才会使事情正好按照它所预想的那样发生。时间、空间和具体参与者的主观认知等搭建的具体情境成为我们就某一事件进行尝试分析的基本框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事件是情境的产物。在农民工创业问题上,除了农民工个人禀赋,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造就了与农民工紧密相连的创业情境,这一点在研究创业问题时需引起关注。
1 情境的意义
为了理解我们所观察的事物,通常根据理论、先前的研究成果或固有的本土分类系统的预先设定,将所观察的事物分类成有意义的某个范畴的实例,而情境就构成了这个范畴的一个研究领域。毕竟,“如果世界上的许多事物都被认为是独特的、唯一的、与任何其他事物无关的,那么对世界的理解将会破碎,成为完全的无意义”[2]。
从内涵上来说,“情境”主要指外部环境,其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WI托马斯与FW兹纳尼茨基合著的《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1918—1920年)一书中提出。托马斯考察波尔考夫斯基家庭时分析了不同情境对夫妻双方以及夫妻相互关系的影响,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情境定义”的概念。托马斯认为,一个人对情境的主观解释(或定义)会直接影响他的行为。如果人们把某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这种情境就会造成真实的影响。在任何自决行为之前,总有一个审视和考虑的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情境定义”。一套支配人们行为、调节个人愿望的道德法规是通过连续的情境定义才建立起来的。“情境定义”的概念使人们注意在环境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有一个人类行为特有的解释、选择、判断等主观心理活动。“情境定义”的过程事实上是人类“给予意义”的过程,也即“符号过程”,在托马斯看来,它不仅关涉人的具体行为,而且影响人一生的策略和个体的个性。通过“情境定义”,架通了主观意义解释和外在客观环境之间的桥梁。
此后,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在其拓扑心理学的理论中进一步研究了心理环境问题,提出了“心理生活空间”的概念,并用函数表示行为与情境的关系:B=(P,E),式中B为行为;P为个体;E为情境。库尔特•勒温指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看,情境最为重要的特性是对于身处情境内的个体来说,什么是可能的和什么是不可能的。个体的每种心理情境的变化正是意味着这点——某些以前“不可能的”(或“可能的”)事件现在是“可能的”(或“不可能的”)[3]。在勒温那里,“心理生活空间”代表了可能发生事件的总体。而如何来确定情境,虽然没有确切的边界和定义,但托夫勒的看法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表明,任何一种情境都可以用五个组成部分来加以分析:包括“物品”——由天然或人造物体构成的物质背景;“场合”——行动发生的舞台或地点;一批角色,这就是人;社会组织系统的场所;概念和信息的来龙去脉。因此,比照以上情境的定义和农民工创业者的实际,可以了解农民工创业实践的情境。虽然每个创业者的具体情境可能存在差异,但也存在诸多共性。正因为如此,研究创业者的共同情境才更有意义和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所说的农民工创业并非一般所说的通过对创业机会的发现和利用来引入新的产品和服务、新的组织形式、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原材料或开发新市场的过程,而是指除了自己之外,至少雇佣一人以上在城市非农产业部门工作的所有就业形式[4]。概括说来,“打工经济”,同业竞争和伦理导向下的“理性小农”是农民工创业者创业所面临的共同情境,这些情境也塑造了他们之间类似的创业路径。
2 经久不衰的“打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经济的改革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改善了生产条件,释放了农村中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对服务业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除此之外,国家对户籍政策控制的逐步宽松以及在城市经商政策的松动和改观,也为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创业提供了客观条件。此种形势下,压抑已久的流动欲求彻底释放。纵观当代中国的乡村,很难找出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没有人口外流的村落,传统意义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封闭环境已不复存在。与之相反,打工已经成为潮流,成为颇有规模和前途的选择,从而催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工经济”。外出打工不仅增强了农村人购买消费品的能力,也帮助农村人更快地实现他们的消费目标。外出打工使村民可以获得更多的文化和经济资源,用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平等而全面地参与到一个正在膨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经济世界中去[5]。不仅如此,外出打工也使农村青年有了新的生活体验,看到了新的生存空间和可能。
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个农村社会场景的变化都重新形塑了农民工生存的微观空间。在或明或暗、或强或弱各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很多农民工开始了城市打工的人生历程。之所以出现“打工经济”,是因为随着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逐渐飙升,务农的各项成本迅速增加,而农产品价格增长缓慢,又要承担不可预知的风险,虽然国家已经减免各种税收,并实施粮食补贴政策,但农民普遍感觉农业已经无利可言。即使没有机会成本的估算,以自身的体会来衡量,去外面赚钱也比较划算。对于农村青年来说,去外面并不仅仅是赚钱,而更重要的是体验另一种生活方式。托马斯和兹纳尼茨基在研究波兰社区生活时认为,在波兰的村庄中,对经济方面的考虑不像对社会方面的考虑那么重要。市场的扩展和所谓“进取心态”(climbing mentality)的逐步形成,通过“个性的不断肯定”使家庭发生变化……当孩子们更难以控制的时候,他们同时也开创了个人发展的新可能性[6]。
对于农民工个体来说,创业之前的打工经历,成为农民工群体共同的记忆。这也是他们“前创业”时期的准备工作以及创业发生的物质背景,而城市则构成了情境中的场合要素。在城市打工的过程中,培养了他们的现代意识和竞争理念,使其适应了城市中的交往规则,结交了各式各样的人脉,也懂得了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如何提升自身的实力,为下一步跃升做铺垫,这些都是创业前的情境约束。农民工进入城市,不仅体现为一种地域空间的迁移、社会角色的转变,更体现为一种精神空间的迁移,即农村意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意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7]。在城市的文化氛围下,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正在逐步消解或解构。
3 愈演愈烈的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来自于相似性,相似的产品、类似的服务在给大众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也注定了同业竞争的宿命。同业竞争虽然会降低产品价格,督促商家提高商品质量,但对于商家来说,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吞并和击败对手,同业竞争能免则免。一些大规模的公司,相互之间会有沟通和协商,尽量避免同业竞争带来的两败俱伤。比如,作为国际零售业巨头的沃尔玛和家乐福,在进入中国选址时会互相考虑对方的因素,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也尽量避免商圈的重叠。华润集团下的华润超市和深万科下的万佳百货,一个是立足于生活小区的小型超市,一个是综合性的商场,从市场定位到客户对象等还是有区别的,并且华润集团和深万科一直以来就在各自的商品零售业发展,无论要谁兼并谁都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深万科在公告中这样表述:“华润万家和万佳业务虽然同处零售行业,但因双方业态和经营模式及商品种类存在很大差异,并没有构成直接对立的利益冲突。”
与一般常态上的同业竞争不同的是,农民工创业者进入的是城市中的生活服务业领域,以餐饮、印刷等行业居多,由于行业本身缺乏差异化的空间,所以竞争也最为激烈。L某是来自湖南娄底农村的一名青年,2008年开始在北京某高校开办了一家打印复印社,最开始整个学校只有两三家,而到2012年中的时候,打印社所在的一小片区域就有9家,整个学校已经有30家之多。对此L某也很无奈:
“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这个行业一般只能是人越来越多,利润越来越少。反正现在我对这个市场不看好,价格低下去你就不能再涨了,只能拼服务。服务大家现在也都差不多,没啥特别出彩的地方。一直在想着回家以后干点其他的吧,那样还舒服点。现在一年也就赚3万块钱,勉强可以糊口。”
从L某的话中,我们会对农民工创业中的同业竞争形成直观的印象:这种激烈的竞争让L在主观上已经形成了消极情绪,也影响了他对未来的预期。进一步讲,这种竞争不但在具体行为上影响了L某的判断和选择——“以后做点其他的吧”,同时也是在其一生的行动策略上发生了改变——从激烈竞争的城市退回到相对安逸的农村,重新回归那个已发生变化但熟悉的生活世界。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同行业的激烈竞争是众多农民工不得不去面对的创业情境。来自陕西凤翔县的D某今年30岁,1997年初中毕业后在西安市的一所厨师学校学习,学了两年,期间又去重庆学习了两个月的火锅技艺,然后一直在BJ市的酒店和饭店工作,从普通厨师晋升到小组长,最后升职到部门经理。从2005年起他开始自己创业,在BJ市先后经营过3家火锅店,换了两个地方。对于“海底捞”火锅的成功,D某非常羡慕。“海底捞”的特色服务,良好的员工培训升职体系以及融洽的就餐气氛,加上“海底捞”的规模效应,使“海底捞”火锅比一般餐饮企业的回报率高至少一倍以上。而谈及自己的生意如何,D某却非常苦恼:
“我经营的这个阶段,旺季的时候赚了点钱,但是淡季的时候把旺季的钱基本上全部都贴进去了,现在就属于这种情况。我这每天开门的话,基本上就是将近4000块钱的开销。一天房费将近1000块钱,员工工资将近1000块钱,这已经2000块钱了,还有水、电,每天都有运营成本,包括买菜嚒,进原料嚒……像周边这一块哦,我前边也开了好几家火锅,也都是火锅店,而且人家开的规模也不小,但是有的人家知名度上去了,再说人家一直就是说搞了好多年餐饮。那个店比如说像“小肥羊”,那一直是小肥羊,到现在再发展个分店的话,人家的品牌呀,知名度在这放着呢。有些人就为了就近,慕名而来。但是像俺这新店的话,反正经营起来都比较吃力。”
没有海底捞和小肥羊等火锅品牌的知名度和规模效应,且面临着同业竞争的巨大压力以及其他产业的替代性竞争,如其他特色饮食店对消费者的分流,D某的火锅店生意并不是很顺利,但对此情境,D某并没有绝望,对这种情况很看得开,觉得是正常的,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都避免不了竞争。用他的话说,做事需要专注一些,有恒心一些,正如他自己所说,“当时就是这个店,咱就想着作为咱自己的一个实体,作为自己的一个形象来做,参与着来做”。D某的情景定义为其提供了精神动力,帮助他一直坚持下去,希望有一天自己的生意能够真正有所起色。这也在一般意义上检验了期望理论的假设: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是自己能意识到,凭借着个人的努力和付出,会产生一定的绩效,从而就可以在物质上抑或是精神上有所收获,所以更愿意努力工作。
4 伦理导向下的“理性小农”
关于农民究竟是受理性支配还是受伦理支配,一直处在学术争论的漩涡之中。斯科特则提出“道义经济”的概念,认为行动是由伦理而不是由理性来驱动的。人们塑造出传统的社会制度,用以保护穷苦的村民免于生存危机的影响。波普金则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来对斯科特的思想进行批判,他认为小农是使其个人福利或家庭福利最大化的理性人,他们主要出于家庭福利的考虑而不是被群体利益或道义价值所驱使。“理性”在这里指的是个人对基于其偏好和价值观的选择所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估[8]。斯科特与波普金的争论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批评,认为是一场意义不大但又无法解决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论战,类似道义经济的概念可能只抓住了事物的一个侧面,往往不能给出一个复杂事物的整体图像[9]。但实际上,斯科特与波普金的争论集中于小农的行为基础和社会的制度基础,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其共同的准则与价值观念在调节传统农村社会时的有效性。如果把时空的维度扩展到现代社会的城市,其主体转换成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其结论可能又是另一番景象。
就城市里的农民工创业者而言,他们既不是波普金意义上的理性主义者,也不是斯科特生存伦理至上的坚守者,而是伦理导向的“理性小农”,理性和伦理的因素兼而有之。经历了城市化的熏陶,他们逐渐适应和学会了城市生存所需要的经济理性,比如与陌生人打交道时的利益优先等规则,但农村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不同于城市市民的习惯。作为一种隐藏在自觉意识之下的实践感,习惯塑造了人们对世界的感知和评价,引导人们结合生活其间的世界,趋向特定的习惯性行动模式。“这些既往经验以感知、思维和行为图式的方式储存于每个人身上”[10],使农民工创业者到了城市以后,环境虽然发生变化,但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却未发生根本改变,其理性也是建立在原有的伦理和道德基础之上。最明显的体现乃是生活方式并未发生太多改变,人际关系的维护胜于金钱的考量,个人利益服从家庭的整体利益。
对农民工创业者的访谈中发现,虽然他们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有的甚至生活了10年以上,但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在农村时并未有太多的改变,勤俭、朴素的习惯都很好地保留下来。对于他们来说,一方面想努力融入城市社会,但另一方面传统基因却依然在起作用。对于人际关系的重视,对于家庭整体利益的服从,都深深地镌刻于他们的行事方式之中。
Z某是来自山东沿海某市的一名农村女孩,父母离异,自己跟随父亲生活,和母亲一方几乎没什么联系。父亲主要以务农为生,没有其他收入,整个家庭在村里的地位较低。改变家里的生存状态是Z某想早点出去打工的最初动力,于是初中未毕业她就随村里的人去青岛打工,本来想去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服装厂,但是最开始还是去了一个电子厂,后来实在适应不了才重新去找了一家服装厂工作。工作之所以经历曲折的原因,是因为父亲听村里打工回来的人说电子厂赚钱多,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情况,就想让Z去电子厂工作。Z虽然不情愿,但是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违拗了父亲的意愿,最后只有选择妥协。
“我知道伯伯(读作baibai,就是父亲)在家一个人真的是很不容易,他想让我多赚点钱,我能理解。谁让我生在这样的家庭呢?我不能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这是命。我只是想让伯伯过的好一点。”
从电子厂辞职出来,Z某去了一家大型的服装厂。半年以后,Z某已经对服装行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有一定了解,学到了一些经验。此时Z某不想再受别人的束缚,打算自己创业。在她看来,与其给别人打工赚点钱,不如自由一点,自己为自己打工。但是创业地点选在何处,Z某也在犹豫,青岛市场大,机会多,但是离家里相对较远,不能照顾家里;在本市虽然市场没有青岛市场那么大,机会也相对较少,但是离家里比较近,可以经常回家里看看。考虑再三,Z某不顾男朋友的反对,毅然回到本市创业。家庭的力量最终战胜了经济上的考虑,这让Z某的生意受到一定影响,但Z某觉得很值得,如果再次作选择,自己还是会这样。对于自己现在的状态,Z某表示,“钱是赚不完的,能有时间多陪陪家人,已经很幸福,我已很知足了”。
新制度主义强调,通过共同的规则系统,行动被建构,社会秩序得以可能。也正是通过对既有规则的遵守,农民工创业者建构了自身的生活情境。费孝通先生在论述差序格局时通过对比西方与中国的不同、组织和家庭的差异,得出中国人“家庭本位”的论断,在农民工创业者的创业情境中“家庭本位”得到充分诠释。创业者面临的创业情境很大程度即使不相同也类似:同样来自于中国的农村,同样在现代城市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内心恪守农村生活所塑造的“惯习”,同样在外面临激烈的同业竞争。
需要指出,除了共同的情境,影响创业成败还有更个性化的因素,比如创业者个人的能力以及创业的相关机遇等等,这些因素在本文中暂不涉及。
5 结语和讨论
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造就了农民工生存的具体情境,这个情境存在着诸多共性,经久不衰的“打工经济”,是农民工创业者进入城市的前提和基础。城市打工培养了农民工们的现代意识和竞争理念,适应了城市中的交往规则,结交了各式各样的人脉,也懂得了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如何提升自身的实力,为下一步跃升作铺垫。这些都是创业前的情境约束;愈演愈烈的同业竞争,是农民工创业者难以逾越的市场条件,需要他们对此进行恰当的情境定义才能生存下去;而伦理导向下的“理性小农”,使创业者的行事原则既有现代理性的特征,也保存有乡村伦理的特性,最明显的体现乃是乡村的生活方式并未有太多改变,人际关系的维护胜于金钱的考量和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家庭的整体利益。
除此之外,农民工的创业实践实际上还会遭遇更为宏观层次的环境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带来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变化:一方面,市场经济出现不平等程度的加剧,另一方面在创业层面,国家政策对各个群体的扶持力度各不相同,农民工群体所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少之又少。另外,户籍制度的影响自始至终,由于户籍制度存在所引发的政策障碍,对于农民工创业者来说,既影响了他们融入城市,也影响了创业本身。农民工创业者虽然认可国家政策方向上的正确性,但政策的隐性歧视和难以落实,仍然使他们举步维艰。因而需要政府切实对农民工创业群体给予关注,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为农民工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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