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与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主办的“中美智库应对环境与健康挑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二十余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政府官员以及相关媒体代表参加会议,共同探讨环境健康问题如何从公众走向政府议事日程、政策如何演化以应对挑战、中外环境生态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等方面的异同。此次研讨会选择在巴黎气候大会刚刚闭幕的时间举行,且是中美智库首次就环境与健康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两国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0月29日,第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是中国十三五时期设立的五大目标之一。经过三十多年快速的工业化与现代化,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但同时也为经济奇迹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特别是广泛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本次研讨会的举行,旨在更好地配合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进一步借鉴国外先进环保措施及政策经验,为中国环境生态保护提出政策建议。会议设置了两大议题。议题一“环境与健康议事日程设置“主要探讨中国环境与健康问题现状及国际对比、环境与健康的主要连接点和重要性、当今中国环境健康挑战与以往的不同、决策层对环境健康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认识变化、社会力量如何推动环境健康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等问题。议题二”环境与健康政策的形成与执行“主要讨论环境健康问题对环保政策制定提出的挑战、环境健康政策演变与执行、市场和社会力量在环境健康政策执行中的作用、中外环境生态政策制定、实施、评估比较、经济放缓对环境健康政策执行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等问题。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任王辉耀代表主办方致辞。他表示,巴黎气候大会刚刚结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也成为“十三五”主要目标之一,研讨会的召开非常及时。CCG作为国内非常活跃的智库机构,非常关注公共政策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本次研讨会,CCG与美国对外关系协会联合各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在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可为之处,并提出有深度、有见解、有创意的政策建议,对推进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公共政策制定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本次研讨会也是中美两国民间智库首次联合举行此类研讨会,将有效推动中美两国智库间的合作交流。
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FR)全球健康高级研究员黄严忠在致辞中介绍了CFR非党派、非盈利的独立智库及出版者、会员机构的身份。他指出环境健康问题近年得到真正重视,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会造成一定的健康隐患和现实危机,迫切需要解决。环境健康问题还具有复杂性,因为环境与健康的因果关系难以建立,问题的解决需要跨部门合作,政府需要应对好经济发展与环保间的关系。中美两国在这个领域有很多合作和交流的空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教授尚琪教授指出,目前中国环境污染的特点是污染重、持续时间长、人群有暴露接触。大部分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亚临床的状态,个别的会引起疾病,从基础角度来说叫环境污染疾病。国际上把环境污染导致的疾病认为是公害病,特点是污染区人群是聚集性发病、会表现出某种污染物特定的各个阶段的健康损害特征、发病人群的发病范围与污染范围相关、发病人群的健康损害没有社会性特征上的区别。目前国内还缺乏对公害病的认定、诊断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对公害病患者的赔偿、管理和医疗救助等相关规定。他强调公众需要提出正确诉求,争取政府评估地方环境污染带来的健康危害,推动政府更多的关注他们的健康问题。
中科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环境动力学与预测理论研究部主任王跃思表示近期雾霾红色预警的发出具有正面意义,是零的突破,也有利于社会公众直面和参与解决环境问题。他分享了雾霾相关的监测数据,指出限制汽车出行和周边工业确实对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他认为,单双号限行并不应该作为常态,因为可能导致再次购车数量上升,限行红利消失,长期应从油品质量的提高、道路的疏通、发展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等方面来解决。他强调污染治理要从源头治理,治理要有阈值;环境问题解决的关键是加强管理,管理百分百到位,目前的污染物基本能够治理好。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环境地理与人类健康研究室主任杨林生指出,要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立法,还要理顺法律、政策的执行程序。如果在法律框架下把环境诉讼等问题的法律程序理顺,将来环境问题的解决会更有效、更有针对性。他表示目前的环境健康政策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没有比较统一的、完整的协调健康政策;二是现在政策体制改革的角度,也是在强调一个过程和末端;三是第三方治理、社会参与的机制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主任张金良指出,目前国内的损害赔偿有几个机制性的问题尚待解决。一是污染者付费、赔偿的钱从哪儿来的问题;二是损害鉴定、损害赔偿的定义或者是机制问题。有些国家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群体而不是个体。她表示,中国的环境污染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别,在制定环境健康政策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区域差别,特别是应该考虑到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和扶持。环境健康问题中更重要的是长远的、机制性、慢性的健康问题,影响整个民族,值得更多关注和更多投入。
《中外对话》运营副主编马天杰指出,现在国内也有很多民间力量在扮演“吹哨人”的角色,发现、揭露公众或者政府没有发现的问题。一些环境问题通过社会力量提到议事日程,通常是居民举报、环保组织调查、媒体报道、相关政府部门处理这一路径。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显性化,社会力量和民间力量在环境健康方面与政府的互动也日益多样化,不局限于告诉政府有什么环境问题,而是在干预手段、干预方法上呈现互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董战峰表示,中国的环境健康政策体系基本上搭建起来了,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现在要真正抓好督政和督企;可以在手段上创新,把更多选择交给市场、交给企业,政府提供平台做监管和综合治理;提升环保与健康标准,加强政策评估,做好工程规划环评、预警反映,提升能力为政策管理提供动力支撑。他特别就数据提出两个观点:一是建设大数据的管理平台;二是建立让老百姓(603883,股吧)容易获取数据的机制。要把环境成本包括健康成本,纳入管理政策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管理世界》杂志社副主编苏扬着重强调了几个方面:第一了解基本知识、掌握基本方法;第二辨识真假问题,发现真风险,因为人的感觉容易出现偏差;第三环境健康管理非常多,这些东西了解清楚以后,才能有一个理性的、务实的态度看待环境健康问题。他总结了两个反差,一个是污染物减排数据与环境质量的反差,二是百姓的感觉差。他认为,目前环境问题没有建立像食品安全一样的风险交流机制,这使得这个反差得到强化。他表示按照具有明显因果关系的问题,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有基本的公共服务、有针对性的应对才是比较科学的方法。环保工作在环境健康问题中是一个迟到的、被动的、低效的方面,一定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单独治理污染成本会非常高,要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去做。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杨力超指出,当前社会中下层、社会底层对环境的期待、对环境健康风险承受的阈值、对健康的定义,自我评估和自我认知与主流声音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能因此忽视他们的利益和声音。反之,更应该在环境健康政策制定和环保立法、以及这些政策评估、实施的时候,把相关群体的就业、健康等利益诉求纳入到政策考虑的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分享了环境健康问题维权过程当中公共参与的两个问题。一是举报后得不到有效反馈,很难得到司法救济。二是环境信息公开,虽然环保法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个别地方还存在如环境申请无门、多种理由不作为、司法鉴定途径不畅等问题。针对环境的公益诉讼已有法律规定和相关实践,实践中涉及环保组织的资金和能力问题、政府发展理念问题等,需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受理法院积极沟通。他还表示,现在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审理不需要原告证实有因果关系,但是需要证实关联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希望能有相关专业机构出具权威的调查报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生活》杂志副总编郑挺颖表示,北京的地理位置和城市规划确实对空气污染物的扩散有一定不利影响,而空气污染也确实给很多人的身体健康带来问题,环境与健康的关系非常密切。环境健康问题中的室内空气污染也值得注意,包括传统上烧柴、燃煤以及吸烟等,室内空气环境的大幅度改善对人们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帮助。
美国杜克大学医学院教授蒋蔚教授从心理健康角度探讨了心理问题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指出一些心理问题和环境污染有密切的关系,可能会导致心理行为的障碍,应加强心理辅导、干预。现在国内对心理健康的关注不足,现代科学观念行业科学手段运用不足,应聚集顶尖人才加强相应的研究和实践。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执行秘书长苗绿主持了本次研讨会。
新华社、人民网(603000,股吧)、中新社、参考消息、经济参考、光明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生命时报、广东卫视等媒体出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