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新疆国税局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总体构想和新疆自治区党委行动计划,出台十项措施,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上述十项服务措施是:将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意识贯穿于新疆国税局系统各项工作中,增强国税人员对“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组建“一带一路”战略课题组,深入分析现行政策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提出有利于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构想和措施;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不仅要支持新疆当地的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也要支持其他省区的企业以新疆为跳板更好地“走出去”;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继续发挥好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发挥好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开放、外贸出口大通道的优势;税收征管工作要更加适应“一带一路”战略,保证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更加法制化,各项征管程序更加高效、便捷;组织好与周边国家税收征管交流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果;做好周边国家税收法规的编译工作,5年内翻译完成中亚5国的税收法规;争取通过亚欧博览会平台举办国际税收论坛,并与G20利润侵蚀和税基转移行动计划等国际性合作项目相衔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区税务机关的合作交流,学习交流其他省、自治区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加强国际税收人才储备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