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浙江乌镇举行。这是又一次世界性互联网盛会。与去年首届不同,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举行前夕,中美两国领导人围绕互联网的安全和治理,达成了重要共识,这无疑对未来世界互联网有效治理产生重要影响。按照笔者的预测,围绕构建互联网治理安全有序的架构及其规则体系,使其更好地造福于人类,必将成为本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热门话题之一,值得我们期待。
在构建安全有序的互联网治理架构及其规则体系方面,涉及的问题也许很多,但关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各国围绕互联网治理能否达成认知上的趋同?二是在尊重各国治理主权的基础上,能否建立起各国共同参与的互网络治理机制?
从第一个问题来看,政府应该如何参与互联网治理,到目前世界似乎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2005年联合国互联网治理工作组曾提出了互联网治理的“工作定义”,即“互联网治理是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根据各自的作用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互联网发展和使用的共同原则、准则、规则、决策程序和方案”。这一工作定义大体可以理解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模式”,但其最大问题是内涵不很清晰,操作起来也难以把握。其后国际社会对互联网治理不断探索,提出了多种治理结构和模式:如“自发治理模式”(强调通过市场力量建立互联网运行的规则和秩序)、“自治和共治模式”(强调参与主体要自律,政府可以将某些事务授权私营部门负责,目前的美国为该模式的代表)、分散治理模式(主张治理结构应该分层,在不同层次的治理单位之间分权)以及公共导向的政府干预模式(强调政府在互联网治理中应该扮演主导角色)等。
但目前对互联网治理争论最大也在于政府在这一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定位。总体而言,虽然反对政府介入互联网管理的声音依然不小,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公众意识到政府介入并主导互联网治理的重要性。在本次大会上,各国能够就这一关乎到互联网治理的关键性话题达成某些共识,对未来建立安全有序的互联网治理架构和规则体系,十分重要。
二是在尊重各国在治理互联网主权的前提下,能否建立起各国共同参与网络治理的机制,也至关重要。按照《信息社会突尼斯议程》的规定,涉及互联网的公共政策问题的决策权属国家主权。也就是说,在互联网国内治理方面,各国可以根据自己面临的特定问题、需要和特点而自行其是。这意味着,各国完全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构建既适应互联网发展世界潮流、又符合本国国情的互网络治理体制机制。互联网治理的内容涉及诸多领域:主要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和资源管理、网络使用与安全问题、知识产权以及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互联网发展以及互联网的信息内容管理等。其中分歧较大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技术标准方面。由于西方的标准制定更多地基于市场竞争,因此互联网有关标准的制定很大程度上被认为应当由技术专家、商业公司和民间机构来主导,政府不应过多干预。然而,在发展中国家,出于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考虑,以及政府在标准制定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与互联网有关的技术标准也成为政府公共政策的关注重点。二是互联网重要资源的管理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互联网地址和域名的分配,由美国政府授权,在美国注册,其他国家无问责权。因此,互联网重要资源的国际共管成为国际治理的一个核心问题。三是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问题。由于国际社会缺乏基本的共识,因此,目前没有纳入国际治理的关注范围之内。然而,在许多国家,这一问题显然是不容忽视的甚至是极其重要的。在中国,信息内容治理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理所当然地纳入政府互联网治理的范围。
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在贺信中提出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主张。按照这一思路,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把互联网真正打造成一个安全、开放的平台,逐步构建起一个积极、有效、透明的国内互联网治理体系。通过“开放平台,管好内容”两条路径积极应对,实现对互联网的有效治理,回应社会的关切。
按照这一思路,在构建安全有序的世界互联网治理架构、规则体系的机制方面,有四个关键领域必须被高度重视:即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内容、互联网应用以及互联网基础设施和资源等四个关键领域,建立国际间的相关协调机制和规则体系,从而形成国际社会对互联网安全有序治理的新结构和新机制,这对于有效促进未来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造福于各国人民,防止由于在互联网发展方面长期暴露出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如黑客攻击、网络窃密、网络犯罪等在互联网上蔓延和泛滥,危害互联网的深入应用和发展,这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只能多赢而无法失败的全球性重大议题。毫无疑问,本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各国探索建立这样的治理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