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中国将允许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实施债转股改革的传闻,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然而,针对可能实施的银行机构债转股改革,究竟会给中国的金融风险控制以及实体经济发展等关键问题带来什么影响,学者们存在大量的不同意见甚至不乏质疑。这些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当下在推进债转股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种种问题与挑战。
然而,我们不可狭隘看待银行债转股改革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而要从更为广阔以及长远的视角,来看待债转股改革对构建与中国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宜的金融体系,以及对重塑经济增长动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能具有的独特价值。
第一,针对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混合制改革战略任务的重要抓手。当前,国有企业面临更为突出的一个发展困局就是高负债高杠杆率。在制造业中,国有企业的负债率杠杆率不仅要远高于民营企业,而且与后者相反,近年来其负债率杠杆率还处于逐步上升的通道之中。国有企业部门面临的高负债率高杠杆率,既对其正常的运行乃至可持续发展能力造成了非常突出的负面效应,也对正在推进的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带来极大阻碍。因此,就国有企业部门的高负债率高杠杆率这个症结对症下药,不仅仅是重新塑造国有企业正常经营机制、理顺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核心举措,也为后续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改革抓手。
第二,针对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是贯彻和落实当前中央部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战略的重要举措。客观来看,导致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面临持续通缩压力的核心因素、困扰中国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内生能力和经济增长新动力(310328,基金吧)机制加速形成的重要阻碍,都指向制造业以及某些重点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制造业部门的产能过剩,不仅仅抑制了企业的正常盈利能力,也阻滞了企业以提升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为主的投资动力,更为严重的是,会扰乱和削弱催动制造业精益制造能力体系的构建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这些压力和挑战之下,中央部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针对实体经济部门当下所发生的这些症结和困局精准发力,通过主动去产能策略,来化解和消除阻碍实体经济部门转型升级的核心因素。
如何寻找到与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能够切实化解去产能中所遇到的银行不良资产以及银行风险的改革途径,是事关当前中央部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战略能否有效贯彻和落实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各项现实约束条件,我们认为,通过推进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应该是与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以及金融体系的既有结构特征相适宜、符合国情的改革举措。
第三,推进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是逐步缓解中国当前实体经济的高负债高杠杆困局,稳步化解中国局部性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如果仅仅将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停留在是否可以完美解决去产能所引发的银行不良贷款的讨论与争执方面,这种简单的争论和狭隘的思维,可能低估了中国推进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对解决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困局以及防范和化解局部性金融风险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以及可行路径的探索意义。
制造业部门长期存在的高负债高杠杆率,一方面,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的累积和银行风险的放大,导致银行通过自身业务创新来应对和匹配中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融资需求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会使得中国实体经济部门引发的金融风险都集中于银行机构内部,导致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容易使得银行体系风险成为引发中国局部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导火索。在这种特定的情景之下,要维持中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必须通过推进以间接融资为主转向直接融资渠道为主的银行业务创新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突破,打破中国制造业企业由于高负债高杠杆率所造成的发展困局,从而通过金融体系自身的全面改革和创新,来逐步消除和化解由银行体系风险引发的局部性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土壤基础。
第四,实施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是构建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水平相适宜的金融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开启中国金融大改革的突破口。中国当前在推进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难题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偏向于自身利益诉求和风险控制能力的短期化贷款行为,严重脱离了以产品质量提升、资本替代劳动型劳动生产率提升、精益制造体系构造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为主的制造业企业投资活动,对金融体系的长期化外部融资需求。换而言之,就是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机构的贷款行为和实体经济的外部融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了突出的贷款期限结构错配现象。因此,客观来看,中国现阶段以银行机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已经不适宜中国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
对于中国当前的金融改革而言,既符合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体系既有基础,也符合中国以制造业立国的战略目标。应该着眼于破除银行机构的短期化贷款倾向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所需长期贷款之间的严重不匹配现象,将改革核心落在构建与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长期甚至超长期贷款需求相兼容的金融体系,最终创造出与中国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资本替代劳动型劳动生产率提升、精益制造体系构造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为主的高质量投资活动内在需求相匹配的、以银行机构为主的金融体系格局。因此,针对银行机构实施的债转股改革,应允许和鼓励银行体系的混业经营改革,乃至取消禁止商业银行不能投资非银行企业、不能直接持有企业股票的现行规定,这是打破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不兼容困局的关键突破口,也是全面开启中国金融改革的关键突破口。
中国不能再一味盲目追随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化、金融自由化导向的金融体制改革老路。按照我们的理解,当前即将推进的针对银行机构的债转股改革,正是破除当前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贷款期限结构严重错配矛盾的关节点,是开启中国金融大改革的突破口。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因为惧怕债转股改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挑战,而否认这一改革对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重塑新经济新增长动力的独特价值。而是要善于思考和解决债转股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挑战,构建真正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宜的、具有中国优势的新型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