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的改革应该是一个理性的过程,绝大多数政策决策者也都是从理性愿望出发思考和设计改革政策方案的。但纵观中国转型期改革政策实践,仍然出现大量的非理性现象,这自然与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以及政策决策的不理智有关,这种情况的存在有的在预料之中,有的则在预料之外,大数据时代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对此,既要给予理性的认识和把握,更重要的是要给予理性的解决。
一、政策创新中的理性及其悖论
关于理性,简单地讲,主要指人的一种建立在严密逻辑思维基础上,以系统的理论、原则为指导,遵循一定科学方法和程序的规范化、模式化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理性具有相对性,“如果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则能够导向永恒的幸福,那么‘理性思维’就应该遵循逻辑法则(假设我们都想得到永恒的幸福)。另一方面,如果在每个思考点都违背逻辑法则才能导向永远的幸福,那么这样的违背就是我们所谓的‘理性’。当我主张某种思维是‘最理性的’,我的意思是这些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实现目标。当然,这样的主张可能是错误的,因而就有某种其它类型的思维是最理性的。”①相对于非理性,理性一直备受推崇,尤其现代社会,伴随科技进步和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用理性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政策问题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主导性做法和基本价值理念,应用运筹学、博弈论,特别是经济学、统计学、数理逻辑等方法对政策现象进行量化分析和实证性研究非常普遍,政策科学创始人拉斯韦尔关于信息、建议、法令、援引、实施、评价、终止的政策过程以及赫伯特·西蒙的发现问题、确立目标、方案制定、比较评价等这些模式化、程序化的政策流程,都是试图将政策决策建立在理性逻辑分析基础上,使之更具科学性,建立在理性化政策分析基础上的公共政策大多被认为是科学的,“理性决策”也往往被等同于“科学决策”。②
人首先是理性的存在物,惟有人才有理性。但理性并不意味着冷酷和自利的计算。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政策决策科学化必须立足于现实生活中人的问题努力挖掘并激发人的潜能与智慧,包括正确运用人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进行政策创新。在整个社会转型时期,就是要把政策决策的价值取向始终放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上,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政策价值尺度,通过发展,尤其经济发展施民所欲、予民所需。当然,这种发展绝不是像理性主义那样将人视为理性的工具,把发展的目的单纯限定于发展经济本身,将经济增长片面理解成经济指标的增长,忽略人的基本生存、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等人的问题。发展经济只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手段,归根结底还是服务于人,“那种只考虑最大化国内生产总值的政治领袖并不是理性的。相反,理性的领袖应该是那种考虑人民(长期的)各种各样的幸福感和满足感的人。”③理性的和科学的决策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决策,必须上升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理性政治高度上来。
通常,决策科学化都被视为是建立在理性思维这一最好的思维基础之上的,“最好的思维是任何能最佳地帮助我们达到个人目标的思维,我们称其为‘理性思维’(rational thinking)。”④从这个意义上,理性又被定义为“帮助我们实现目标的思维”,⑤它关注的是人们所使用的思考方法,而非思考的结论,理性的方法是那些通常都能最佳地实现目标的方法。⑥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强调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必须从发展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可持续性上把握全局,从战略出发,对决策内容通盘考虑和系统分析。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暴露出我们在发展思路和发展方法上仍然缺少理性思考。为此,改革政策决策就必须从过去那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单目标决策转向以人、社会、资源、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为基础的综合的多目标决策上来,既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和生态效益。要使改革建立在理性思维和理性方法基础之上,就必须按照科学的理论、原则,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和先进的决策手段来决定改革政策面临的重大问题,尤其要将公民广泛参与和法律规制贯穿改革政策决策始终。科学决策既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又是一个参与和规制的过程。它要求决策者必须善于通过公民广泛参与把各方面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受益,同时妥善处理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还要尽可能使政策决策限定在法律框架下,避免权力任性和拍脑袋。这又离不开完善科学决策制度体系,切实推进决策的民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进程。科学的决策制度体系包括决策程序制度、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信息采集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听证、公开、公示、论证制度、法律约束等等。这些科学的决策制度以其约束性和权威性,能确保决策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可以弥补个人才智和经验的不足,防止个人任意拍板、盲目决策的非理智行为。
改革的科学决策离不开决策者科学决策素养的提高。科学决策素养作为决策者科学素质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前提是决策者必须掌握并能正确运用科学理论及方法去观察和处理实际决策问题,为此就必须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去分析改革决策中的各种复杂事物和关系,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对调查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理性分析判断,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总揽全局,作出高屋建瓴的科学决策,同时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从一般意义上讲,科学是理性的化身,科学决策某种意义上就是理性决策,它是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严格遵循科学的规律,按照一定的科学原则,采取一定的科学方法做出的,思想理论只有通过科学决策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才能有效地指导人们实践。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是决策科学化的反映,是建立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过程”这一尊重认识规律基础上的,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结果,是完全科学和理性的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成熟和科学决策素养的进一步提高,从提出到贯彻落实也完全是按照科学决策程序进行的,离不开决策者的科学态度、理性精神和相关能力,自然也离不开对科学决策理论的学习。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和复杂的改革环境,谁都不具有真正的理性,有些困难难以规避,有些看似理性的决策过程,却可能将个人或小群体的“非理性”不正当利益追求裹夹进去,甚至形成既得利益,给改革造成负面影响,加大进一步改革的难度。人们的某些非理性言行也确与社会从无序到有序的体制转换时期法制不完备、制度不健全、人们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反映自身正当诉求有关,无处宣泄、没法说理,极端和激进的非理智做法便不可避免,一些非理性现象的滋生也有其必然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倒逼着改革”。转型期的中国改革无先例可循,作为实践过程,离不开“尝试”或“试错”,除发挥理性因素作用,也要发挥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从现实决策实践看,理性决策的最终目标并不总是通过尝试做出理性决定实现的,而是通过尝试达到其它目标而实现的。有些看似理性的做法实际上是非理性的,或从理性愿望出发导致的确实非理性的结果,由此造成政策决策理想状态和执行后实际状态的差距,即政策问题的出现。这类问题都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一些非理性和不理智现象,都不是改革造成的,而是改革不彻底,只能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通过政策决策理性化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契机和科学化手段。大数据时代是大科学的延伸,其特征是数据化。“大科学”提法源于二战时的曼哈顿计划,一开始就存在人脑作用是否被低估的争论。进入21世纪,欧洲、美国、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及中国都宣布了大型脑科学研究计划。德国的马克拉姆甚至提出用超级计算机模拟人脑的“蓝脑计划”,即用超级计算机模拟大脑中860亿个神经元以及100万亿个突触的活动,提升电脑计算速度,开发数据分析工具和软件,通过模拟重现大脑细节,制造出能执行复杂任务的智能机器人,这样的数学模型甚至可能拥有意识,IBM公司为此还专门提供了一台名为“蓝色基因”的超级计算机。但主流科学家则认为,这些结果还是无法帮助人们理解知觉、记忆、情绪等问题。伴随新一轮技术革命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融合在一起引领我们走进智能社会。智能社会的载体就是数据,一切行为都数据化,包括决策,计算机将像有智商的人一样运用知识和数据作出自动判别,取代人工将成为趋势。但由于智能技术超出了一个人可以处理的能力,也容易导致人类过分依赖电脑数据计算,而出现不愿动用人脑智慧的懒惰或集体平庸现象,进而影响决策质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大数据战略”,一些学者由此提出“数据治国”,即“用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科学方法来治理国家”,其实只能理解为通过工作的数据化,如“互联网+”,更好地为实现工作目标服务,是作为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主要手段,而不是促成数据绝对专制下的科学专制,导致新的理性专制或理性僵化,这样做其实也是不理智和非理性的。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要将决策系统的数据与决策者智慧结合起来,通过智能化分析,包括决策公开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程序与数据程序的有机统一,作为公共决策最重要的依据,而不是仅凭个人经验和长官意志,以此更好实现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提升决策质量,并不一味排斥个人经验和直觉。人的自由意志是无法被精确预测和计算的,数据永远无法取代人脑。在某些情况下,理性思维是白相矛盾的,“这就像试图‘理性’一样,试图变得理性可能使我们适得其反。这种异议本身并没有削弱理性的思想,但它却暗示,人们不了解理性,不试图变得理性时,他们可能会更好。⑦要推动转型期改革政策不断创新,规避改革中的“理性僵化”现象,前提是必须破除政府全知全能和对改革政策方案尽善尽美的迷信,为此就要打破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理性能力”的迷信,尤其是对政治领导人高、大、全式的近乎完美的“神话”般的个人盲目崇拜。⑧当务之急是改变现行近乎“完美化”的干部评价标准和宣传方式。
二、非理性因素对政策创新的驱动及其限度
人既是理性的存在物,同时又是非理性的存在物。现代非理性主义在批判理性主义忽视人的欲望、情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同时,又把这些非理性因素绝对化,走向另一个极端。随着政策活动的发展,理性主义分析方法在公共政策领域也日益受到学者们的质疑,理性选择理学派就认为政治并不是像经济那样片面追求数字和效益。法国学者阿尔卡雅卡尔在《“有限世界”时代的来临》一书中指出,人类真正能够到达的世界是极小和有限的,在这个有限制的世界里,人类既是囚徒又是可以建设自身自由的人。由此可知,政策行为不必追求满足理性优化决策所需要的所有条件,事实上也做不到,量化分析也绝非万能。其实,任何政府政策都是从理性愿望和要求出发做出的,只不过人们对这种政策是否真正理性的理解见仁见智,结论甚至截然相反,从一个角度看可能是理性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却未必是理性的,甚至会被认为是非理性的。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新公共行政运动到20世纪80、90年代对公共行政主流“理性模式”的批判,学术界就一直致力于建立一种超越理性模式的替代模式。⑨非理性因素在政策活动中的作用便由此凸显出来。
非理性是指在人与世界的对象性活动中生成的以欲望为基础、以动机为导向、以意志为核心的各种非认知要素和通过直觉、灵感、想象等非逻辑思维表现出来的各种非智力意识形式的总和。既然理性思维被看成是基于既定信念和目标的理性思考,人们同样也可以在非理性信念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思考。⑩而且“确实有这种情况,人们以非理性的形式来达到理性。”(11)但总的说来,人们一般还是从不理智角度来认识非理性的,谁都不愿意做不理智的人,“我们不能认为人们总是有很好的理由要表现得非理性。有时候人们确实是不理性的。”(12)
理性和科学是制定转型期改革政策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改革是一个在“干中学”的不断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一些事后的逆转肯定是必要的”。(13)中国改革政策的一大特点是“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就是源于中央对许多政策问题把握不准才放权给地方去大胆尝试,“尤其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14)面对这样一个无先例可循的“试错式”改革,发挥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以弥补理性不足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突出,这也是中国改革政策模式的显著特点和成功奥秘所在。
这种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发挥在催生中国奇迹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非理性现象出现。“我国的社会转型,实质上是市场经济所引发的一次人性的解放和人的非理性的复苏过程。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促进市场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引发了人的非理性的膨胀。欲望的膨胀、腐败动机的启动、血缘情感的越位、意志的薄弱、群体无意识的制导——是滋生腐败的非理性根源”。(15)尤其对于改革政策的认识和辩论,非理性的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16)具体主要表现为:
一是不计后果。主要是指误用非理性因素导致的认识和行为上的随意性,突出表现就是欲望的盲目。在中国改革中,不少政府官员往往根据自身利害关系对上级政策进行“过滤”“修改”“截留”或“打折扣”,甚至有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顾实际地盲目搞大项目、大工程,为出“政绩”而急功近利,标新立异,今天一个大规划,明天一个大思路,朝令夕改,只追求本届政绩,不惜竭泽而渔,很少顾及长远和实际后果,无视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不计后果的政策是结构不良的政策,“结构不良的政策问题是指那些与政策相关的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的或不协调的目标,政策的方案以及方案的后果都是未知的,决策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无法加以估计。”(17)
二是不求实效。主要是指误用非理性因素导致的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倾性,突出表现就是情感的扭曲。阿尔蒙德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官僚垄断了政治体系的输出方面。”(18)尤其在中国现行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体制结构中,由于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得政府官员,尤其地方政府官员很少以积极的态度和情感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脚踏实地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和情感迎合上级,热衷于形式主义的做秀和炒作。尤其随着改革深入,各地区、部门间利益冲突加大,有些部门就试图按照自身利益和情感来解读和执行中央政策,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不讲实效。
三是不守规则。主要是指误用非理性因素导致的认识和行为上的实用性,突出表现就是意志品质的功利性。意志具有目的性,可支配和调节人的思想和行为。走向现代国家治理的中国,囿于根深蒂固的礼制和宗法传统,正式制度不完备,使“潜规则”这一不遵守甚至故意违反正式制度和规则的非理智行为在社会上大行其道。一些官员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运用潜规则将权力意志发挥到极致,造成政策过程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大量不理智现象出现,导致社会缺少互信。人们最为痛切的不是自身能力不足,而是社会规则乏力,人们在社会失范这样一个欠公平的环境下,对那些自认无法控制的事情感到无奈,焦虑、紧张由此而生,不安全感和普遍弱势心态在社会蔓延,严重影响着政策的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不讲道理。主要是指误用非理性因素导致的认识和行为上的非科学性,表现为直觉的滥用。这里的“道”,指规律,“理”,指科学的理论、思想和原则。理性的科学的决策要求我们在思考一项政策的优劣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以情感或感觉代替事实,更不能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天然情感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最突出地表现在社会成员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非理性的‘感情用事’上。”(19)在现实政策活动中,一些官员常借口“创新”“用足用活”政策,动歪脑筋,对上级政策根据自己需要“改头换面”,包括出台“土政策”等钻政策空子搞变通,使改革政策在运行中经常出现有悖常理的现象,造成认真执行政策的吃亏,违反政策的反受益,“大家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有没有比我更好的,而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坏,有没有比我更坏的。在这种比坏逻辑的基础上,不仅不会产生悔过、罪疚心理,相反还会产生冤屈和倒霉心理,”(20)毋庸质疑,直觉对我们理解政策现象的确重要,但不讲是非,仅凭感情用事或图一时之利来选择政策目标,必然误导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发展。
欲望的膨胀、情感的扭曲、意志的功利、直觉的滥用等若变成了人们社会生活的主题和习惯,影响到公共决策,必然会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非理性因素具有偏倾性、盲目性和自发性,难以为人们的活动提供规律性的和理性的指导。(21)仅靠一时的激情或情绪发泄并不能解决所有现实的政策问题。(22)我们在制定、执行、论证及评价政策优劣时一定不能“感情用事”,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尤其要树立法治观念和大局意识,以坚定的意志品质把自身欲望和情感限定在公共利益和法治框架下,通过公共理性的培育和建设,减少政策非理性现象的出现。
社会转型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但同样离不开非理性因素的促动。为此,必须从长远出发,对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把握,用理性因素规范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发挥,使改革切实建立在理性思考和科学规范基础之上。
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政策行为上一定要从自身的欲望、情感,尤其决策者基于地位和身份的权力意志等方面尽量超脱出来,从公共理性出发换位思考。(23)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权力转移,只有通过政府自身革命才能实现,难免遭遇兼具改革者和改革对象双重角色的政府及其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诚然,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面对涉及自己利益的政策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是如果大家都只考虑自身利益就无公正可言。不存在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偏好的政策,同样,也并非多数人的选择一定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那样的话,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只为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也不是理性的行为。
“理性与正确不同,非理性也与错误不同。好的方法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差的方法运气好的话可能得到正确的答案。”(24)中国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用现有理论和模式很难说得清楚,甚至让人费解,但又却有实效。例如在改革初期许多有争议或被视为异端的政策举措都是在中央拨乱反正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新政策背景下,本着“允许看、不争论”原则,“跟着感觉走”,通过“试错”和“摸着石头过河”进行的大胆尝试。当然,正如有学者所说的,这种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的做法,出事故的概率自然也高,(25)政策的纠偏、调整也会经常发生,“刚说不变了,又来文件了”,“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这种政策的多变在改革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就是极为正常的了,但却使得人们无所适从,改革的推进便异常艰难。强调改革的理性思考实质就是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处理改革过程中一些看似非理性的疑难问题时,应本着“向前看”的原则,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勇于运用非理性因素不断开拓创新,并通过民主协商和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等使非理性因素的运用置于冷静的理性控制下,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策决策机制,合理规范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把依法决策纳入政绩考核标准,尽可能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例如情感决策往往被我们看成是不假思索地进行决策,当情感不在我们的理性有效控制之下时确实有导致行为偏激性、阻碍实现目标的一面;但是情感通常又是决策的目标,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理性思维和道德思考,更会帮助我们实现目标。运用和控制情感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的选择。(26)在这里特别注意不要把异质性思维也视同非理性和不理智,因为转型中的变革社会也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尤其全球化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不同利益的冲突和博弈往往会通过各种思想和利益诉求的互相碰撞及激烈交锋表达出来,难免会有不同声音出现,对此,应以包容之心对待,求同存异,做出理性判断和科学决策。
非理性因素在社会转型期政策活动中的作用如何取决于这种作用是否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是否严格遵循科学的理论、原则和规范,按照理性化的程序进行,最终是让人民满意。“人的非理性因素要积极、正确地发挥作用必须经过理性的过滤,要通过理性来约束非理性的任性妄为。”(27)伴随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对改革的认识逐渐趋于理性,民众期待能够出台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更强、更好的改革政策方案,尽可能减少决策失误,这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客观要求。因为时下的改革已进入逐步走向理性化的阶段,非理性因素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普遍地得到了承认和高度重视。人们愈益认识到“在认识过程中纯粹的理性与非理性都是不存在的,两者作为认识的两翼不可偏废其一,人类的认识只有在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的相互补充、相互作用下才能更加完善、更加准确而深刻地反映客观世界。没有了非理性,人的认识就没有了生动性和丰富性。非理性实质上表明了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一种完整性,它使认识成为了‘人’的认识,成为了‘具有人的因素’的认识”。(28)必须指出,在改革中,绝不能把“左”或右的意识形态约束等同于理性指导,它们容易使改革者在面对困难时顾虑重重,不得不从政治上安全起见出发,谨小慎微,从而为大量非理智现象出现提供土壤。
总之,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是彼此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于实际改革政策运行过程的,不存在纯粹的理性因素或纯粹的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是现实的人、是整体的人,因而也是理性与非理性相统一的人,”(29)在这方面“我们可能犯两种错误:错误地断定别人是理性的或是非理性的,这些错误都代价极高。如果我们错误地认定人们是非理性的,我们可能会徒劳地试图帮助他们,甚至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如果我们错误地认定人们是理性的,我们就失去了帮助他们的机会。”(30)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个从无序向有序过渡的渐进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策决策者的认识不可能穷尽改革涉及到的所有方面和全部过程及细节,不得不依据事物发展的节略,对其性态做出相对确定性的判断,达到对其发展规定性的相对明晰把握,”(31)这是一种思维模糊化的过程,非理性因素在这时就可以弥补理性的不足。所以,理性和非理性这两条“经纬线”,在整个社会历史过程中一直是相互促动、相互作用、互为目的和手段的,但最终由理性占主导地位,(32)否则,非理性就将表现出片面性、盲目性和非科学性。理性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但是片面地强调纯而又纯的政治理性,满足于表面的社会稳定,一味让人们在利益冲突面前保持冷静、理智和克制,杜绝一切非理性的言行,既不现实,也不是真正理性的做法。只有对人们的非理性言行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通过循序渐进的改革,畅通诉求表达机制,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利益协调机制,合理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营造理性有序的社会环境,才是解决非理性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在社会转型这样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人们的欲望和需求也不尽一致,甚至相互冲突,很难做到信息的绝对对称。中央最近再次强调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摸石头过河”的差别化探索,通过构建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鼓励创新、表扬先进,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就是要把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同自下而上的基层和群众创新两种力量对接起来,通过充分发挥非理性因素的作用把蕴藏在基层和每个人身上的创造性充分释放出来,然后将成熟的经验整合到具体的制度创新中去,推动政策不断发展。离开了基层和群众运用非理性因素进行改革探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再好的理性愿望、再精密的理性计划和设计都容易落空。
注释:
①[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李纾、梁竹苑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54页。
②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53页。
③[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7页。
④[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4页。
⑤[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7页。
⑥[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6页。
⑦[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8页。
⑧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5/4235304.html。
⑨朱国云:《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的超越理性取向》,《国外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⑩[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55页。
(11)[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64页。
(12)[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64页。
(13)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14)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15)吴宁:《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非理性》,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80页。
(16)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17)王亦虹、尹贻林、陈伟珂:《公共政策的风险辨识》,《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2年第1期。
(18)[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比较政策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25页。
(19)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335页。
(20)陶东风:《歪理的胜利》,《黑龙江晨报》,2011-07-30。
(21)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第333页。
(22)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23)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24)[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65页。
(25)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2006-03-24,人民网。
(26)[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60页。
(27)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第333页。
(28)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第333页。
(29)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第339页。
(30)[美]Jonathan Baron:《思维与决策(第4版)》,第65页。
(31)李晓明:《模糊性:人类认识之谜》,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5-26页。
(32)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