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人民公敌”不仅是一个道德判断的词汇,也是政治控制的一种重要形式。“最恐惧的事情是‘思想犯罪’的任何迹象、异常的任何姿势,因为这只能导致蒸发。恐惧、仇恨以及痛苦是允许的反应,而且它们按要求出现。”只要不存在比较的标准,“我们”就不会意识到自己所受到的愚弄和压迫。实际上,我们最大的敌人就是我们的神经系统。“人民公敌”、“人民敌人”或“阶级敌人”之类的称呼,其性质仿佛同“卖国贼”和“汉奸”一样,是能够先验地证明自身正确并可以使人在这种错觉中获得陶醉的词语。
“人民公敌”的存在,意味着政治统治者无法正视人民的异质性而过度地强调人民的同质性。事实上,人民相互之间达成某种契约,同样意味着存在冲突性和差异性,只不过在特定的情境中,共同利益或公共意志是人民达成的基本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人民就不具有需求的个体性。所谓“阶级敌人”表明:国家内部阶级之间同样存在“为了承认的斗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类为了生存必须在既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生产。显然,马克思的人民概念是建立在经济关系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卢梭有机的公众社团的共同体之上的。换言之,人民概念的历史性产生和形成是服从于经济规律的。人民是何以成为敌人的呢?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脱离执政党的控制或者反对执政党的政治统治,人民就会被执政党宣布为“人民敌人”,甚至人类的敌人。
列宁在通过使用“人民公敌”表明工农革命专政思想
在苏联早期的政治实践中,掌权者常常通过建构“人民公敌”或“人民敌人”这一内部敌人意象来对苏联公民进行政治动员并分而治之。在这种意义上,“人民公敌”或“人民敌人”的建构是掌权者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控制的一种重要方式。“把象征性的敌人形象用于负面宣传,这是俄罗斯政治生活中惯用的手段。”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刚成立的苏维埃政权处于内忧外患之中,“敌人”真实地存在于苏联的政治生活中。列宁在1917年通过使用“人民公敌”一词来表明他的工农革命专政思想与18世纪革命民主派的继承关系,同时又摈弃了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苏联在这一时期建构的“敌人意象”与真实存在的“敌人”密切相关,例如,“在国内战争时期,以邓尼金、高尔察克、弗兰格尔、尤登尼奇、克拉斯诺夫等旧俄将军为代表的白卫军和白卫分子,以马赫诺、彼得留拉为代表的乌克兰极端无政府主义者和乌克兰民族主义者,是威胁苏维埃政权的主要国内敌人”。而从20世纪20年代末至40年代初,苏联国内经历了残酷的路线斗争,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政治斗争的失败者就成了“人民的敌人”。
除了上述各个时期因政见不同而被认定为“敌人”的人之外,苏联的犹太人也被认定为“人民的敌人”,这与“犹太人阴谋论”和历史上的反犹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些在卫国战争期间以各种方式参与建构“外部敌人”的著名作家、诗人和剧作家,很多在战后被宣布为“人民的敌人”。1936年苏联通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中强调:“人民的敌人”不是指叛徒和杀人者,而是“侵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的人,是人民的敌人”(第131条)。而对“人民的敌人”的惩罚较之叛变投敌之人的惩罚更为严厉。后来,赫鲁晓夫曾揭露斯大林利用“人民的敌人”这一罪名来加害他的政敌。由此可见,“人民公敌”其实是将外部敌人意象投射到内部的人民之上,这样他们也“具有”了外部敌人的邪恶性质。
人为划定“内部敌人”给政治生活带来严重后果
我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也是通过确立一批“内部敌人”来实现政治统治的目的的。所谓“四类分子”、右派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敌人”就属于特定政治群体所建构的“内部敌人”,具有典型的政治象征意义。这一人为划定的特殊社会阶层涉及人口数量以千万计,实际牵涉人数超亿以上,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存续了三十多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通常而言,“四类分子”指的是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四类分子又可以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成分而成为“分子”的,例如本人是地主和富农,其后代就按血缘延续或传递这种家庭出身。因此,地主和富农是按照成分和出身等标准来划分的。另一类是由于行为而成为“分子”的,包括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后来的右派分子,这些人成分复杂,包括地主、富农、贫下中农等。由于行为而非成分而成为“分子”的,其亲属会被称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家属。无论“三类分子”、“四类分子”、“五类分子”还是“黑九类”等阶层划分,它们都属于政治意识形态的一种界定和分类,一般都被当作敌对势力或阶级敌人来对待,带有典型的歧视性,是人民民主的专政对象,而不是依靠对象。“分子”的范围是变化的:最初只有地主、富农、反革命,称为“三类分子”;后来加上“坏分子”,成为“四类分子”;反右运动后又增加了“右派分子”,成为“五类分子”;“文化大革命”后又增加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动学术权威、叛徒、特务”四类,就成为“黑九类”或“九类分子”;1979年右派平反后,又变回“四类分子”的称呼。例如,1964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指出:“对于同地主、富农子女通婚的党员、团员、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必须加强教育,要他们提高警惕,防备落入阶级敌人的圈套。”被划为上述阶层的各类“分子”被认为是混进人民队伍的阶级敌人,因而大多被实施了管制、劳动教养或改造,被剥夺了某些政治权利,成了得不到信任的“政治贱民”,经常被当作政治斗争的靶子或者替罪羊,甚至遭受精神上的酷刑,更为严重的是从肉体上予以消灭。
什克尔关于敌友关系判断的合理性
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进一步扩大了“内部敌人”的范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反右派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量上的扩大化,把极少数右派分子扩大到了55万;二是性质上的扩大化,将一般性右派上升为资产阶级右派;三是处理上的扩大化,将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来处理。其中性质上的扩大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仅影响了中国数十万知识分子的命运,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和政策的变化。反右派斗争之前,右派尚属于“人民”的范围,虽然他们属于人民中的落后分子,但还不是人民的敌人,还是被当作人民来对待的。例如,1948年8月,毛泽东在《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指出:“有一部分知识分子还要看一看。他们想,国民党是不好的,共产党也不见得好,看一看再说。其中有些人口头上说拥护,骨子里是看。正是这些人,他们对美国存着幻想。他们不愿意将当权的美国帝国主义分子和不当权的美国人民加以区分。他们容易被美国帝国主义分子的某些甜言蜜语所欺骗,似乎不经过严重的长期的斗争,这些帝国主义分子也会和人民的中国讲平等,讲互利。他们的头脑中还残留着许多反动的即反人民的思想,但他们不是国民党反动派,他们是人民中国的中间派,或右派。”也就是说,尽管右派的头脑中残留着“反人民”的思想,但他们还不是敌人。1957年6月8日,毛泽东在《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一文中也未把右派完全视为反动派,即人民的敌人。但是,6月12日正式印发的《事情正在起变化》则把右派称为“毒草”、“牛鬼蛇神”和“喜欢吃人的鲨鱼”。6月2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打击、孤立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指示》,指出:“右派分子同人民的矛盾,实际上有些已经超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但是,还需要按照情况的变化,加以分析,才能分别确定。”7月1日,毛泽东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一文中把资产阶级右派叫作“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称右派是“魑魅魍魉”、“牛鬼蛇神”和“丑类”。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明确指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和人民的矛盾是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矛盾。向工人阶级和共产党举行猖狂进攻的资产阶级右派是反动派、反革命派。”到此为止,右派已经完全脱离了“人民”的范围,由于其“反共反社会主义”,所以右派和人民的矛盾就由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了。1957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为各级干部随意划分右派和非右派留下了隐患。文件指出:“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城市和农村中的社会主义革命,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的基本政策(如工业化、统购统销等);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坚持资本主义立场,宣扬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剥削”,符合上述标准的可被划为“右派”。“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而只是对于局部性的工作制度,局部性的不属于根本原则的政策,工作中的问题,学术性的问题,共产党的个别组织、个别工作人员表示不满,提出批评的人,即使意见错误,措词尖锐,也不应划为右派分子;同样,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而只是在思想意识上有某些错误的人,也不应划为右派分子。”
显然,这个文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模糊性。10月9日,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说:“右派,形式上还在人民内部,但实际上是敌人。我们公开宣布,他们是敌人,我们同他们的矛盾是敌我矛盾,因为他们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这样,党内右派和党外右派都成了阶级敌人,反右斗争不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阶级斗争,右派由最初的人民中间的落后分子最终演变成了人民的敌人。正如什克尔所言:“人民的敌人当然不是人民的朋友……人民的朋友当然不是人民的敌人——然而当朋友的利益违背了人民的利益时,他们之间的友谊就有可能会受到损害,即便有批评与自我批评,他们也不会因此而成为敌对关系……不存在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敌人,两者都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具体处境中,他们有时不那么像朋友,有时甚至更像敌人;他们所谓的存在,本身直接就是一种显明了的非存在,黑格尔称之为假象。”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证明了什克尔关于敌友关系判断的合理性。
人性之恶淋漓尽致地表现
随后的“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反右斗争的继续和发展,许多右派包括摘帽右派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为群众专政的对象。“在红卫兵的心目里,‘敌人’指的就是被他们的手紧紧抓着的那个活生生的人,那人是确切而没有疑问的。因为那个人是所谓的‘敌人’,而‘敌人’必须打倒,所以,才必须逮捕和审讯他,并要在公众面前让他失去脸面。那个人是不可饶恕的。”问题是:究竟是谁有权决定“谁”是敌人?判断“谁”成为敌人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邓小平也成了跟随刘少奇“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走资派,成了人民的敌人?可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又成了“总设计师”,而不是敌人呢?显然,邓小平等之所以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了敌人,是因为他们执行了“错误的路线”。如果仅仅从个体层面而言,我们就很难理解邓小平等是如何成为人民的敌人的。只有将其归结到某种“错误的路线”、某一个集团或者某一种错误的思想层面,我们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成为人民的敌人。而且,他们成为人民的敌人,并不是由人民认定的,也不是由红卫兵认定的,因为人民和红卫兵都没有认定敌人的权力。要把那些未必与人民势不两立的人们认定为“敌人”,恐怕只能依靠意识形态的舆论控制了。在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只有代表人民的政党和政府才有权认定“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由人民政权的性质和执政党的阶级属性决定的。在这种舆论控制中,“敌意”的渲染和强烈程度并不意味着“敌人”一定必然如此。毫无疑问,“敌人”是由掌握政治权力(确切地说是掌握国家暴力机器)的某些政治集团通过舆论控制而认定的。红卫兵作为“文化大革命”的先锋,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他们的政治倾向性,他们树立了一些虚幻的“敌人”——“反革命敌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造反有理”、“越造反越革命”理论的鼓舞下,一方面,他们积极投身社会,参与“斗、批、改”,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另一方面,他们又参与“打、砸、抢”,对“牛鬼蛇神”、“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的折磨。诸如“游街”、“戴高帽”、“坐飞机”、“剃光头”、“老虎凳”、“辣椒水”等野蛮行为将红卫兵人性之恶表现得淋漓尽致。“文化大革命”将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引向了人民与敌人之间的对抗性矛盾。
“人民公敌”究竟是如何被建构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所描述的“人民公敌”爱麦虞埃尔•果尔德施坦因)来进一步理解“人民公敌”究竟是如何被建构的。果尔德施坦因首先是一个符号意义上的敌人,奥威尔是这样叙述的:
果尔德施坦因是个叛徒、变节分子,他一度(那是很久以前了,到底多久,没有人记得清楚)是党的领导人物之一,几乎与老大哥本人平起平坐,后来从事反革命活动,被判死刑,却神秘地逃走了,不知下落……他是头号叛徒,最早污损党的纯洁性的人。后来的一切反党罪行、一切叛国行为、破坏颠覆、异端邪说、离经叛道都是直接起源于他的教唆。反正不知在什么地方,他还活着,策划着阴谋诡计;也许是在海外某个地方,得到外国后台老板的庇护;也许甚至在大洋国国内某个隐蔽的地方藏匿着——有时就有这样的谣传。
果尔德施坦因是由大洋国的政治领袖创造的一个敌人,他被核心党不断强化成一个符号——叛徒。于是,人民仇恨他、害怕他并且厌恶他。因为这个“人民公敌”与反党、叛国、破坏颠覆、异端邪说、离经叛道等政治词汇密切相关。人们可能会质疑引证和利用一部讽刺文学作品来说明和阐释政治哲学上的命题是否合适;换言之,我们用“果尔德施坦因”这个人物作为引证的例子来说明“人民公敌”是否具有理论说服力?正如美国著名政治理论家茱迪•史珂拉在《〈一九八四〉:政治理论应当关注吗?》一文中所指出的:“政治理论的众多任务之一是,通过批判和分析将松散的信仰和观念同理性思考最广泛的范畴联系起来,从而使得信仰和观念更为一致。这是一种分类功能。我们通过将理念置于哲学框架的已有主体之中而使其易于理解。”实际上,人们可能没有看到这部讽刺作品所包含的对政治问题的哲学分析的特有价值。因为人们常常只关注作品与现实的相关性。而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有很多政治理念恰恰是通过小说和历史叙述来进行建构和传播的。
根据意识形态的对立来区分敌我是荒唐可笑的
在政治的意义上,“敌人”是“我们”必须打倒的对象。因为如果不将敌人打倒的话,“我们”就会被“敌人”打倒。施米特指出:“如果能把全人类划分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阵营,按照无产阶级国家和资产阶级国家划分朋友和敌人,而且,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其他敌—友阵营统统消失了,那么政治的全部现实就会浮现出来,那些乍看上去似乎十分纯粹的经济概念统统变成了政治概念。如果一个阶级或国内其他某个集团强大到足以阻止本国与他国发生战争,却没有能力掌握国家政权或缺乏掌权的意愿,进而无法决断谁是朋友,谁是敌人,也无法在必要的时候发动战争,那么这个政治统一体就会瓦解。”按照我们上面所分析的人民和敌人的区分,我们可以如此推论:全世界无产阶级都是人民,而全世界资产阶级都是敌人。显然,这种根据意识形态的对立来进行的“人民/敌人”或“朋友/敌人”的区分是荒唐可笑的,然而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种区分确实真实存在。而在一个国家内部将一部分人认定为敌人通常有一个标准,即他们是否“爱国”、是否为国效忠,但是某些群体总是假借爱国主义来进行敌友区分。施米特指出:“如果被国家宣告为敌人的一方态度强硬,这可能就是内战的信号,标志着国家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拥有国内和平与领土完整以及不受外国干涉的政治统一体的解体。这样,国家这个政治统一体此后的命运便由内战来决定了。”当不断地寻找和确立内部敌人时,内战和内乱就成了这种国家政治生活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