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的“新常态”,依靠低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模式难以为继。“新常态”下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主要路径,除了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外,必然要更多依靠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国内居民消费。引导在城镇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口(以下简称“农民工”)在经济和社会两方面融入城镇社会,缩小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的收入差距,保证他们的劳动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提升内需的关键。而要推动农民工在经济和社会两方面融入城市,就必须破除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市场规则,建立统一的劳动市场,改变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受歧视的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差异可归纳为三个不同层面:首先,职业收入上存在着同工不同酬,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职业岗位,两者的收入却存在显著差距。其次,职业分布上存在“粘地板效应”,农民工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的往往都是底层职位,像被粘着在地板上一样堆积在劳动力市场的底端。最后,职业流动上存在“天花板效应”,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即便获得了从事较高职位的资格,也无法获得相应职位。
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在职业上三个层次差异是共存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从以往研究来看,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大多围绕着同工不同酬展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也是最为广泛使用的理论框架。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却难以完美解释两者在职业分布和职业流动上的差异。相形而言,以职业为主要指标的社会分层理论则更具合理性。本文综合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框架,结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职业分层理论来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以期能够获得新的发现。
一、问题梳理及文献回顾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带来的城乡二元分割,导致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对农村劳动力的制度歧视[1]。学术界很多是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入手,结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框架进行研究的,主要分析制度性因素,如户籍对农村劳动力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限制作用及其结果。还有研究者结合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本理论,对城乡劳动力收入差异作了理论以及实证解释和分析。
随着户籍制度管制的松懈,大量农民工到城镇务工,在城镇地区农民工与城镇户籍人口之间收入比较又成为新的研究议题,这一议题的关键在于人口流动出现了户籍属性与居住地属性的分离。同时,很多学者认为人口流动在事实上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化的结果,用工单位除了考虑户籍性质等制度性要素外,还有基于人力资本要素进行市场选择的结果,人力资本高的劳动者经过市场选择,其收入水平高于人力资本低的劳动者是市场的理性选择[2]。同时,也有一些研究从不同方面分析了人力资本的二元性[3],探讨了人力资本对于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投资回报率或者收益率差异问题。但是,对于是否存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对收入差异有何影响,许多研究则并未涉及。
无论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还是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的研究,主流研究采用的理论依据大多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却都忽略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才恰恰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
近些年,中国劳动力市场结构出现了比较大的改变,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考扩招后农村户籍大学生的涌现。自200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到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除少数特大城市外,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限制作用越来越小。尽管有研究者使用2003-2006年间的统计数据,分析发现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总量和流动方向等方面产生了显著影响[4],但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视角,解读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弱势地位的合理性越来越弱。
同时,中国高考制度改革后,很多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保留了农业户籍,高考制度“掐尖”效应消失,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相当数量接受过高等教育、却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大学生,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他们也是农民工的一部分。农村户籍大学毕业生的涌现,改变了以往农民工人力资本集中偏低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工的职业分布,但却并未改变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针对当前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职业阶层之间收入差异的日益明显,不加限定的使用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人力资本来解释城镇居民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显然不太合理。
学术界以往研究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收入差距重点是界定、分析制度歧视和人力资本的不同影响,却忽略了一些既没有被社会制度,也没有被人力资本所涵盖的影响因素,比如以职业为主要指标的社会分层影响。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很少有研究主题能够像职业分层一样成为社会结构、不平等和社会流动研究的中心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中,特别是在复杂的现代性社会,大都把职业作为界定社会地位的首选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三:(1)职业及其代表的社会分工都是理解社会变革和界定社会功能的关键性概念;(2)职业分层在经验研究中更容易操作和实现;(3)特别是职业本身与经济社会资源占有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而经济社会资源占有直接影响到社会分层的结果和社会流动的机会,也是决定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中国转型期职业分层也能够像西方社会一样反映出社会分化和阶级结构。陆学艺提出,“以职业划分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5](P223),认为这三种资源的拥有状况是各社会群体及其成员在阶层结构中位置以及个人综合社会经济地位的标志。职业所能够掌握的资源,可以技能和知识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形式表现出来,且能够转化为支配地位、权力和收入等。由此可以看到,职业不仅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且与经济收入存在着紧密联系。如果两个同样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毕业后从事不同层级的职业,从事较高职业层级者显然能够利用其职位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本优势。这也意味着技能和知识等人力资本要素在不同等级的职业阶层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且这种职业等级带来的收入差距通过人力资本的不同效用来实现,更容易被解释为人力资本的差异,也更加隐蔽。而从以往的研究来看,社会结构的影响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基于职业分层视角对收入差距的作用长期被忽视,而职业分层背后掩盖的社会结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影响未能真正凸显。
综上,中国当前劳动力市场不仅有城乡户籍隔离,也存在着职业分层差异。因此,只考虑户籍而忽略职业分层作用就在研究中必然缺失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因而对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收入差异的分析也是不完整的。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把职业分层作为影响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进行考虑,在控制职业分层的基础上,也就是把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按照职业等级进行分层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两者之间的收入差异现状和原因,进而力图对劳动力市场作出新的分析和判断。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
本文分析思路是:在控制城乡户籍劳动者职业等级的前提下,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在同一个职业等级中的收入差距大小和产生原因。因此,本文主要使用两种分析方法:第一种是分位数回归方法。它利用解释变量的多个分位数(例如四分位、十分位、百分位等)来得到被解释变量条件分布的分位数方程。与传统OLS只得到均值方程相比,此方法可以更为充分的考虑变量分布,特别是适合于分析收入等不均匀分布的变量。第二种方法是Blinder-Oaxaca分解。它是国内外学者分析不同组群之间收入差距时采用的主要方法,也是研究劳动力市场分割和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方法。该方法基于反事实假设的logistic回归模型对收入均值的分解。此分解是把组群之间的收入差异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归结于由于个人特质差异可以解释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异,如教育、工作经验等;二是模型无法解释的残余部分,即人力资本影响因素无法解释的收入差异部分。所胃“模型无法解释的残余部分”,通常被认为是劳动力市场歧视所导致的收入差异,但实际上还包括未纳入模型的影响因素而导致的收入差异[6]。本文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比较在不同职业等级的人群劳动力市场歧视对收入差距影响的大小。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3年组织实施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该调查是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其目的是通过对全国公众的劳动就业、家庭及社会生活、社会态度等方面的长期纵贯式调查,来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为社会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翔实而科学的基础信息。该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在全国151个县(区),604个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每次调查全国样本量约为1万余户家庭。继2006年、2008年和2011年的一、二、三期调查之后,2013年的第四期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乡区域开展的,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51个县(区),604个居(村)民委员会。
三、主要分析结果
(一)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主要特征
根据上述设计,本文重点研究对象是从事非农工作、有收入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因此,本文首先对这两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做一些简单的描述性分析,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工资水平等。从调查结果来看,城镇户籍从事非农工作人口中,44%是女性,平均年龄40.79岁,平均每月工作23.32天,平均每天工作8.42小时,平均受教育年限12.95年,平均工作月收入4026.43元,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大约为57%;农村户籍从事非农工作人口中,38%是女性,平均年龄40.85岁,平均每月工作23.00天,平均每天工作9.16小时,平均受教育年限8.90年,平均工作月收入3382.08元,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大约为14%,参见下表1。比较这两个群体,能够看到两者差异最大的有三个方面:平均工作收入、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单位。城镇户籍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平均工作收入上都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他们主要集中在公有制单位就业。
本文先对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的整体作Blinder-Oaxaca分解,以分析两者整体上收入差距的状况。在做Blinder-Oaxaca分解之前对因变量月收入取对数,并假定所有人都是在结束学业之后参加工作,其工作年限等于年龄减去6再减去受教育年限。另外,考虑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的特点,在受教育年限之外,还加入了工作技术水平(体力劳动、半技术半体力劳动和技术劳动)变量。
上表2中的模型是从人力资本角度来解释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Blinder-Oaxaca分解结果发现,两者收入总体的差距是0.300,其中可以解释的部分为0.248,占收入差距的80%以上,而不可解释的部分为0.052,占比不足20%。根据分析结果可以认为,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异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本差异造成的。人力资本的差异主要是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教育回报率的差异影响,从回归方程的系数来看,在控制了工作技术等级的前提下,前者的教育回报率为5.0%,后者的教育回报率仅为1.8%。
(三)收入对数分位数回归的主要结果
Blinder-Oaxaca分解,关键是人力资本要素能否发挥作用,它把人力资本能够解释的收入差异视为合理的收入差异,而把不能解释的差异视为不合理的收入歧视。在模型设置中,一般都把人力资本视为一个在所有人群中影响恒定或者说影响一致的变量。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人力资本能够发挥多大效用往往与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位置有关,或者说与个人的职业等级有关。分位数回归的结果就证明了这一点,可以从下图中看到,在不同层级的收入者中,教育年限、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典型的人力资本要素发挥作用的大小不同,而作为劳动力市场分割最主要指标的户籍性质在不同收入层级的群体中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图1 收入对数的分位数回归估计参数变化图
从上图1可以看到,教育的作用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减少,在收入最高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在0.04左右,而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下降至0.03以下。劳动技术水平的影响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增加,在收入最高组人群中劳动技术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16左右,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劳动技术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2以上。工作经验的作用波动较大,在收入最高组和收入最低组的回归系数较大,在中等收入组中的回归系数相对较小。户籍性质的影响也是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减少,甚至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呈现出负值。综合上述分析结果,不难看到社会分层理论中经常提到的现象,人力资本能否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人力资本数量的多少,而且取决于其职业位置能否为人力资本发挥作用提供资源和条件。本文的分析结果也验证了这种观点。
考虑到中国当前的社会结构属于“倒T型”,大部分农民工聚集在职业阶层中低端,其收入分布也是如此。占据职业分层顶端的人群可以利用他们的资源优势放大人力资本的效用,而占据职业分层中低端的人群中,人力资本要素的效用明显减小。故而,即便是农民工接受了较好的教育,如果不能占据中上层的职业,其教育的回报率必然不会很高。
由此可见,Blinder-Oaxaca分解前提假设,人力资本作用保持不变,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中是不成立的。分位数回归的结果证明,人力资本要素在不同的收入群体中的效用是不一样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在收入差异中引入职业分层作用控制性因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不加控制的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很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偏误影响。因此,使用职业分层作为一个控制变量,然后再分析不同职业等级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得到的结果显然更为合理。
职业作为划分社会人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标具有很强的区分度,也是社会学研究经常用来划分不同社会人群的关键指标之一。陆学艺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划分为十大社会阶层[7]。本文借鉴陆学艺的职业分层方法,将调查样本按职业阶层划分,把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归为一类(职业等级1),也是习惯上被认为是经济社会地位最高的群体;把专业技术人员归为一类(职业等级2),他们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产阶级群体,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收入稳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把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生产运输和有关人员归为一类(职业等级3),他们接近于社会分层中的“蓝领”阶层,收入不高,但能养家糊口,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的中下阶层。下表4中,摘录了三个不同社会地位职业群体的收入分解结果。
从分解结果来看,在职业等级1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最为明显,收入对数之差为0.755;职业等级2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次之,收入对数之差为0.427;职业等级3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最小,收入对数之差为0.078。说明在三个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之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劳动者收入差距是递减的。
从收入差距的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所占比例来看,在职业等级1群体中,不可解释部分占69.9%,可以解释的部分占30.1%。在职业等级2群体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占69.6%,可以解释的部分占30.4%。在职业等级3群体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占1.3%,剩下超过98.7%都是属于可以解释的部分。这说明,在三个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中户籍歧视导致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收入差距是不同的。
综合上述两个主要分析结果,不难看出,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在工资收入上的差距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呈现出较为复杂分布状况。职业等级1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主要是政府、事业和企业单位管理者,而农村户籍人口则相对局限在规模较小的企业单位,不可能占据较高层次的政府、事业和企业单位管理者的职位。他们虽然在城乡社会各自的内部属于上层,但比较而言,农村户籍者收入水平要差很多。在职业等级2群体中也存在比较大的收入差距,从分解的结果来看户籍歧视也很明显。实际上,虽然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劳动者都有可能是专业技术人员,但在专业技术人员内部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农村毕业的大学生从事的可能都是比较低端的专业技术岗位,而城镇大学的毕业生则可能占据比较高端的专业技术岗位,尽管两者都接受过大学教育,且在职业上都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但在同一个职业大类中仍然存在着内部层级的区分,这种区分造成了事实上的歧视。在职业等级3群体中,城镇户籍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是最小的,而且大部分都可以被人力资本差异解释掉。事实上,蓝领工人职业一般是城镇户籍劳动力不愿从事的职业。加之,蓝领阶层的工作岗位大部分是由非公有制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在招募员工时更有可能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的原因较为复杂,在不同层级的职业群体中,人力资本要素和制度歧视要素的影响作用不同。现阶段,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已出现复杂的局面,在蓝领工人为主的低端劳动力市场中,由于户籍制度产生的歧视较少,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在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代表的高端劳动力市场中,由于户籍制度产生的歧视较多,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这意味着,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对吸纳农民工是有选择性的,这也是城镇人口巩固自身经济社会地位优势的方法和手段。总体来看,由户籍制度引发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就业歧视及收入差距的现象依然存在,但其歧视效用的大小依赖于职业等级。
四、主要结论
现阶段,随着党和政府在中国发展战略上的重新抉择,特别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这说明,户籍制度已经成为阻碍“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内需的最大障碍之一。本文研究则发现,在户籍制度这一显性的社会制度障碍之外,以职业分层为代表的社会结构也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更加隐蔽的影响着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