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海明秘书长的介绍!其实本来应该是纪司长和廖局长先来,我先上来觉得早晚都要讲。
我跟大家分享我们做的几点分析:
第一个,现在我们称之为互联网金融或者数字金融,过去几年确实是高速发展,我们北大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从去年10月份正式成立以来,我们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其中包括几个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数,第一个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数--北京大学,这是业务指数,可以分成不同的业务类别,区分到不同的省市和地级市。我们发现几个有意思的事,2014年1月以来,大概是每年翻一番。第二,如果按照区域性的差异来看,大体上一个市的发展水平,和杭州的物理距离成反比。第三,互联网金融基本都是由年轻人,尤其是80后、90后在推动。
数字金融应该说过去几年发展这么多,有各种不同的业务形态,但是我们觉得可能它最大的优势是普惠优势,普惠优势简单来说就是两条,第一条是它的移动终端,第二条是大数据。
因为我们做金融领域,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通过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问题,一方面是逆向选择,另外一方面是道德风险。而通过用数字技术解决我们的金融问题,可能最大的优势,第一个是通过这个技术降低获客成本,第二个是控制和帮助我们风险定价,所以应该说很明显。
具体的业务类别我就不再一一展开,我们看到的网络支付、网络贷款、网络投资、数字保险等等。我们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做的第二个指数是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我们大概也可以看到,第一发展速度确实非常快,2011年全国平均指数是40,到了去年的时候已经到了220。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两张图的对比,左边是2011年全国各市的数值,把所有的城市分成四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红色,第二梯队是橙色,第三梯队是黄色,第四梯队是绿色,从左边到右边,我们可以发现各个城市之间的差距在明显地缩小。也就是说后进的城市增长速度在不断地增加和加快,我们觉得其实这是一个普惠性的很重要的表现。
回过头来看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这么快,我们有很多的理由,简单来说,我们能归纳的就是三条,第一是传统金融服务不足,第二是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第三是提供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监管环境。
这个监管的环境比较宽松,应该说是给我们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这也是为什么过去我们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非常快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是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也看到宽松的环境有的时候也可以解读成监管不是十分严格,或者是监管缺位。
过去我们看到一些有意思的发展,这是我们做的第三个指数,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的情绪指数,我们可以看到过去一段时间,它的关注度的指数在不断地变化,同时我们看到红色的这条线是情绪指数,也就是说我们的数字金融一直在发展,但是情绪非常不稳定,有的时候是正面的,有的时候是负面的。其背后反映的可能是数字金融的风险在不断地涌现。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用数字技术解决金融问题,对于我们的金融的风险有改变,但是也有放大,有改变的地方比如说我们用了数字技术,用了大数据分析,可以帮助我们降低信息不对称。从另外一个方面,我们用数字技术也可能会放大风险,或者是加快风险的传递,尤其是所有的交易都是在互联网平台上。所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传统金融的风险,但是也有一些新的特征。
今天我们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确实碰到了一系列的问题。
目前来看,这里有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普惠性还不够,一方面可能是竞争的问题,但也可能是我们的数字技术的应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第二个问题是风险频发,互联网金融可能已经成为风险高发的领域,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跟我们监管相对不是很到位可能有关系。
最近大家看到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尤其是今年年中出台关于P2P平台的暂行管理办法之后,我们看到一些变化,这是我们用网贷之家的数据来看,总体来看,虽然新的办法出台,我们没有看到总的业务交易量发生缩水,总的利率还在不断下降。
新的管理办法其中有一条是对借贷额度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最后还有什么样的结果,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但是从网贷之家的数字可以看到,人均的借款金额确实是在不断地下降。
从平台本身来说,我们会看到恶意的跑路现在变得越来越少,但是淘汰仍然是在继续进行的。最后一点,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应该已经成为我们金融行业,或者是我们中国经济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但是下一步能不能健康地发展,我们还有待观察。
我们自己的看法是数字技术为解决金融的核心问题,也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但是现在的很多的应用、很多的落实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地方。
所以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最终能不能健康发展,一方面是需要我们业界的努力,更多更好地利用数字技术,来帮助我们解决金融问题,但同时我们可能碰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加强或者是改善我们的监管,来帮助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里有一系列的问题可能需要我们回答和思考,比如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不是应该和传统兼容的监管统一方向、统一标准、统一进入门槛?第二,我们的互联网金融里面,混业经营已经成为现实,我们现行的分业监管的框架,是不是还能够适应?第三,我们在做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时候,碰到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大家都认为风险比较大,需要监管,但是监管部门缺少监管资源,缺乏监管能力。所以出台了一些政策,有的是比较难执行的,有的是最后具体落实到底怎么样现在不是很清楚的。
比如说我们把P2P平台严格定义为信息中介,比如说有银监会和地方金融办来联合分担监管的责任,最后到底怎么落实,最后成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们觉得这些都还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思考和探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