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教育既是老百姓家庭的幸福源泉,又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工具。这两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亦有矛盾性。所谓统一性,是指老百姓的教育需求满足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好了,有益于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水平。
双一流建设的大手笔
所谓的矛盾性,是指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方面要求,而不得不有所侧重。因而,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如何处理好公平和效率,是教育公共政策经常要面对的重要议题。尤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在社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老百姓的需求和国家的需求都非常迫切,公平和效率的矛盾尤其显得突出。在当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化要求之间,如何来平衡,就是非常现实的课题。
“双一流”建设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快速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要求,而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化则是保障教育公平的要求,是社会重大民生问题。两者又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一流大学和具有一流学科的大学是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而且是稀缺的资源,本身又有覆盖面的问题,牵扯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区域公平。所以,在中央 “双一流”政策出台后,各省级政府相继出台本省的方案。据报道:“已出台建设方案的23个省份中,有11个省提出了经费保障,粗略计算在400亿左右,不可不谓‘大手笔’。”
省级政府卯足了劲竞相砸重金下去,说到底还是希望能够争取掌握更多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满足当地老百姓的需求。然而,在这样的情形下,由于历史和现实各种原因造成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区域不均衡可能进一步放大。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刘海峰教授就曾指出,代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分布极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中部西部有13个省区为零所。他建议将教育部直属高校分布至所有省区,以逐步改善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非均衡分布状态。在最近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类似的提案,强烈呼吁公平配置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中央应在薄弱地区新建、重组、共建若干所高水平大学。
过度竞争有损教育公平
如果说从全国来讲,存在着资源区域分布的不均衡,那么在省域内也存在不均衡,这种不均衡除了表现在空间分布上,也表现在层次和类型分布的不均衡上。“两会”中,有代表提出资源要向二、三本高校倾斜。
所谓二、三本院校,是指高等学校招生中第二、第三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第二批次一般都是地方普通高校,第三批次基本都是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虽然一些省已经取消了本科录批次,但是这些高校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等级序列中处于中、底部的事实并没有改变。它们在办学中能够获得的资源相对较少。现有的公开教育经费数据还没有办法确切地分离出它们的经费情况,然而,我们可以大致推测出面上的情况。
据《2015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在2014年,生均教育经费总支出中,中央所属普通高校为45926.54元,地方普通高校为22399.13元,前者是后者的2.05倍;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支出,中央所属普通高校为26585.24元,地方普通高校为14552.2元,前者为后者的1.82倍。一些省区的“双一流”方案巨额经费进一步集中到少数高校,势必造成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等级序列的差距扩大。尽管一部分经费采取了竞争的方式,但是先天的不足使得它们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实际上这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
因此,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无论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都不能忘记公平二字。我国高等教育是中央和地方二级管理体制,以地方为主。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应努力缩小高等教育资源的省域差别,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给各类高校以机会。省级政府在资源配置中更应把公平摆在前面,保障高等教育的基本公平。不能盲目砸钱,造成恶性的竞争。
现在央属高校之间、省际之间和省域范围都有一种过度竞争的苗头,这对于保持高等教育系统良性生态非常不利。教育部已经明文表示不鼓励东部高校到西部挖人才,但如果不从资源配置上采取措施,“挖人”不可避免。省域亦是如此,资源过度集中,造成过度竞争,高端人才高度聚集,不利于高等教育系统底座的稳固。不管怎么说,所谓二、三本高校,是高等教育主要的承载,如果它们不能很好地发展,优质公平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