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要问题是“外部研究”过多过滥,而“内部研究”严重不足。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长期从事“城市群理论”、“中国式城市化道路”、“中国城市群发展指数框架”研究及评估,先后出版《中国脐带:大运河城市群叙事》、《江南城市群文化研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文化发展研究》、《中原文化城市群建设研究》等,主持有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城市群发展年度报告》。早在2010年,“沙漠之路”率先启动申报世界遗产,即着手开始《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叙事》的研究。为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评估其作为一个城市共同体在中国城市群家族中的主要单项与综合发展水平,城市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着手启动了《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研究报告》项目。2016年,该项目正式立项为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本报告共涉及丝绸之路沿线的6省区及22个地级市或自治州,是国内首个以丝绸之路城市群发展现状与总体评估为对象的研究报告,从2017年开始,将按年度发布。
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空间分布、历史沿革与文化特征
以当代城市群研究为先进理论基础对丝绸之路沿线城市进行历史溯源及形态分析,我国境内丝绸之路沿线节点性城市,在历史上主要包括南阳、西安、洛阳、固原、靖远、武威、平凉、会宁、兰州、酒泉、敦煌、天水、陇西、临夏、西宁、张掖、哈密、乌鲁木齐、伊宁、吐鲁番、龟兹、阿克苏、喀什、若羌、且末、于阗26个。由于行政区划变革的原因,在今天已变成中西部6省的22个地级市或自治州。形态丰富的自然环境条件、类型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多元的社会文化生态,是中国古代丝路城市发生、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和条件,并藉此于汉唐时代成为当时世界最发达的城市化区域。交大城市科学研究院团队在国内外首次把这26个古代丝路城市命名为“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这个城市群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在境内的主体形态基本吻合,也是今天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最重要的基础和支点。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以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与我国已有的其他城市群相比,丝绸之路城市群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城市源流久远,历史辉煌,并呈现出多区域、多文化、多中心的特点,在中国城市群中独树一帜。
(1)多区域:“满天星斗”式的“条形”形态。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包括26个城市,在今天分属于22个地级市或自治州,涉及河南、陕西、宁夏、甘肃、新疆和青海6省份,同时涉及到已有的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宁夏沿黄城市带、天山北坡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等。由于西部地区地广人稀、城市间隔较大、交通不便以及城市布局比较松散、内部联系较弱等原因,丝绸之路城市群在机制上远不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城市群那样紧凑和集中,呈现出一种多区域融合、“满天星斗”式的“条形”城市群形态。
(2)多文化:丰富多样的区域文化。丝绸之路作为历经千年的人类大型文化遗产,既见证着历史的沧海桑田,城市的兴衰消长,也促进了东西方文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渗透融合,积淀了丰富和多样性的地域文化。同时,以绿洲农业文化、草原游牧文化、中原屯垦文化及域外宗教文化为核心资源,丝绸之路丰富多样的区域文化是基于北方文化圈的京津冀、基于岭南文化的珠三角、基于江南文化的长三角、基于巴蜀文化的成渝城市群、基于齐鲁文化的山东半岛、基于实用理性的中原经济区等不能相比的。
(3)多中心:多元共建的战略支点。改革开放以来,丝绸之路形成了洛阳、西安、兰州和乌鲁木齐四大区域中心城市,为城市群的规划建设提供了初步的分工体系和层级关系。有别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一城独大”,这四大中心经济实力较为雄厚、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对外交通便捷、文化资源丰富。同时,由于地域广阔和腹地充足,大部分城市较为落后,有利于避免因“距离太近”而“恶性竞争”,形成“以点带点,以点及面”的协调发展态势。
从土地面积和人口规模看,丝绸之路城市群土地面积达到163.57万平方公里,远超三大城市群的任何一个,分别是长三角的16.21倍、珠三角的29.87倍和京津冀的8.95倍。但人口密度却最低,每平方公里土地承载人口只有40人左右,远低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已超千人的规模,属于“地广人稀”的类型,城市群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从地区生产总值看,2013年,丝绸之路城市群22个地级市或自治州的地区生产总值为22476.2亿元,只占同期长三角的23.76%、珠三角的42.36%和京津冀的39.80%。从地均GDP看,丝绸之路城市群单位土地生产总值分别为后者的1.47%,1.42%和4.45%。在人均GDP方面,分别是后者的37.96%、37.33%和54.08%。丝绸之路城市群有大量的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这与丝绸之路沿线恶劣的气候和地质环境,也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紧密相关。
从产业结构看,服务业已成为三大城市群经济最重要的板块。丝绸之路城市群第二产业仍是主导产业。2013年,丝绸之路城市群一、二、三次产业的比值为11:46:43。工业占比大,农业占比远超三大城市群平均3.3的水平,也超过全国9.4的平均水平。丝绸之路城市群很多地方仍以农业为主,城市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相当艰巨。
从城乡差距角度看,2013年,丝绸之路城市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2.56倍,低于全国2.80的平均水平,高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但收入普遍较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农民收入的一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刚超过长三角和珠三角城镇居民收入的一半左右。丝绸之路城市群城乡差距相对不大,是以其城乡经济欠发达和居民普遍不富裕为前提的。
从进出口总额看,2013年,三大城市群进出口总额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29.30%、25.18%和14.53%,同期的丝绸之路城市群进出口总额只有465.27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12%,这种有限的规模和影响,与其在历史辉煌时期的重要地位严重不相匹配。
从旅游业发展看,2013年,丝绸之路城市群入境游客数量为335.29万,分别为三大城市群的11.82%、7.96%和30.82%。丝绸之路城市群国内游客数量32993.78万,同比增长45%,高于同期的珠三角,但却远低于长三角和京津冀,这与其拥有的丰富旅游资源极不相称,也是丝绸之路城市群今后需要花大力气研究和拓展的“黄金产业”。
从我国“一带一路”沿线的具体情况看,不仅“对外开放的条件和基础”需要持续加强,“国内的经济发展和缩小区域差异”的任务也十分繁重。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比,丝绸之路经济带由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和不均衡,尤其需要集中力量和资源尽快“补齐短板”,夯实“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基础。
1.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契机,抓紧研究制定丝绸之路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
丝绸之路城市群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位于中国西北门户,是沟通中亚和欧洲的重要桥梁,同时,“一带一路”战略不仅对开发西部、刺激内需、促进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就此而言,丝绸之路城市群的规划布局可谓正逢其时。2014年以来,“一带一路”成为31个省份政府工作报告的“标配”,新疆、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等表现更为积极主动,但也出现了一哄而上、杂乱无序等混乱现象。目前,迫切需要在《愿景行动》的框架和指导下,研究制定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明确丝绸之路城市群的空间边界、战略定位、层级体系、任务分工和协作机制,推进城市群合作体系的建立,实现不同城市各安其位、有序稳定发展,成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主体形态”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支持平台。
2.以城市群规划建设为中心,改革调整西部政策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
统计资料显示,西部与东部地区生产总值的绝对差距持续扩大,说明过去的政策制定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存在问题,需要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实际效果进行改革和补充。以往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主体不明确”。由于西部本身只是一个空间范畴,不具有行政执行功能,相关的政策和资金必然落入“各自为政”的不同省市,并使国家推进区域开发和协调发展的战略意图大打折扣。二是“建设内容不完整”。相关政策和资金主要被用于“看得见,摸得着”的西部地区“硬件”建设上,加剧了西部地区“物质文化”与“人文精神”、“硬实力”和“软实力”的不平衡和不协调。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战略部署,当务之急是“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经济”和“文化”为两大重点领域,改变现有的政策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为从根本上扭转丝绸之路城市群整体落后和不发达现状提供有力的杠杆和工具。
3. 摒弃以GDP为核心的“经济区”战略,实施文化型城市群的绿色发展道路
我国很多“城市群规划”都是以“经济区”命名的,在迫切需要发展经济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显著。“经济区”侧重于区域经济发展,其他方面经常被忽视或牺牲。“城市群”不只是经济的一体化,本身具有矫正“经济区”唯GDP倾向的功能。就此而言,在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战略规划时,不仅要在“形式”上坚决抛弃“经济区”的概念,同时在“内容”上要坚决摒弃以GDP为核心的“经济区”模式。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拥有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紧密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注重人文城市建设”,以文化型城市群作为顶层设计,既可克服了各省市单体作战的发展模式,也有助于走出“经济型城市化”造成的困境和后遗症,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进入以文化发展为主题、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政治建设为目标的良性循环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