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张来自上海的微信群截图把“家委会”这个大众尚且陌生的组织推向了舆论前台。一时间,一份份光鲜亮丽的家委会竞选履历和这些家长表现出的舍我其谁的竞选姿态俨然成为了一场“拼爹拼妈大战”,引发了社会各种感叹和焦虑。
家委会是何许组织?根据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设立的初衷在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建构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然而各地在组建和运作家委会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各种“异化”,导致家委会的性质和作用开始变味,并且引起广大家长乃至整个社会对家委会功能的质疑以及对其放大阶层不平等的担忧。然而,我们除了吐槽、无奈和疾呼之外,或许也可以从学术观察和政策反思的角度提供一些分析,从而防范一个基于良好意愿的政策设计滑向社会普遍不信任的诟病对象。
第一,家委会代表谁?首先,从直观上说当然是代表广大在校学生的家长,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切实利益。然而,指导意见同时提及家委会应当“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也就是说,家委会也代表校方与广大家长沟通,传达学校、班级政策。如果校方、家长利益和意见一致,家委会自然运行无碍。但倘若家长与学校就某些做法和政策发生重大分歧,家委会应该站在哪一边就不好说了,特别是当家委会成员与普通家长意见不一致时或者家委会由校方任命时。
其次,即使是由选举产生的家委会,也会出现“委托-代理关系“的偏差,最常见的莫过于家委会成员成了代表自身个体利益或某个特殊家长群体利益的主体。例如,凭借家委会与老师和学校的特殊关联,获取珍贵的信息或者换取老师对其子女的额外照应。此类可及性和就近性往往会加剧教学资源分配以及老师关注力分配的不平等。这就像部分企业家人大代表一样,较少能够代表其选区选民的利益,而常利用其身份和人大渠道获取自身企业发展的稀缺资源。
上述代表关系的复杂重叠在中国并不少见,在业委会、村委会、基层人大也长期存在,但主管部门在组织家委会选举、对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一定要理顺这些代表关系,加强家委会成员在代表方面的意识。
第二,民主监督和参与爆炸。教育部将家委会定位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个方向当然没错,也是打破原来校方威权独大、走向教育现代化的有益探索。然而,新制度应该在“直接参与”和“民主代议”方面寻求某种平衡。
一方面,参与的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代表家长的家委会,一般家长对学校事务也应该有其他直接参与的渠道,同时家长对家委会也应该有知情、监督、质询甚至罢免的权利。因此没有时间或资源优势的家长即使没能选上家委会也同样能够参与班级事务的管理,而不是“我退群了”。
另一方面,校方也需要应对在制度不够健全的时候可能出现的“参与爆炸”, 即家长们直接参与的需求和热情过高,超出了现有机制的承载能力,影响到专业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别是在社交媒体盛行的今天为家长直接参与和动员提供的极大便利,要警惕教育的“过度民粹化”。例如,部分城市已经出现家长群起要求老师给学生补课、延长晚自习时间、加大作业量或者举办某类夏令营,这些明显违反“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初衷。
因此,各地在推动家委会筹建时,要注重参与方式的制度化、多样化和常态化,尊重广大家长的基本权益。同时也要界定好家委会的权责边界,鼓励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同时培训老师们应对不合理的家长诉求。
第三,选举的规范化和协商机制的创新。此次家委会成为公共话题是因为竞选过程中出现的“名利秀”。关于家委会选举,教育部的指导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且把具体如何组织选举的决定权交给了学校。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和指导,导致网络沸腾。
首先,学校应该意识到,家委会的提名和选举不应仅仅看中家长的社会资源和学历背景,还要注重其广泛的代表性,考虑到其在性别、职业、年龄、专业领域甚至居住地分布上的组合,以及候选人在沟通力、责任心和亲和力上的表现,引导家长多样性地展现自己的竞选优势。
家委会不仅仅是为了辅助学校和老师办活动、拉资源,并且还承担“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疑问”和“化解家校矛盾” 的作用,因此其代表性和沟通能力非常重要。所以发起提名时,不应只是在微信群里简单号召一下,可以尝试制作正式的提名表格,让有意参加竞选者填写上述相关信息,陈述自身的优势,并告知其当选后的责任和义务。人数过多可以酝酿协商或者采取预选的方式筛选。条件允许,投票之前可以组织全体家长见面会,举办竞选演讲和提问,一方面增进广大家长对候选人的了解,同时增强家委会的履职意识。
其次,除了选举竞争之外,家委会应该创新民主协商机制。教育部文件提及“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这是非常好的协商平台,小到校服应该怎么制作,大到课程设置和经费管理,都可以通过咨询协商的方式解决。
一方面,学校要保持友好开放的姿态欢迎家委会的参与,如果不注重沟通协商,家委会就可能发展成“维权组织”。另一方面,家委会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听取反映广大家长的意见建议,理性和平地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化解双方的误解和矛盾。总之,要注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协商而非对抗,因为无论是学校、老师和家委会,服务对象都是学生,都是为了学生的优质教育和健康成长。
家委会在中国尚是新生事物,在每个地方的发展还处在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样态,但可以预期的是其在未来将成为中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的一个发展趋势以及基础教育的一股重要力量。如何探索创新家委会的建设,服务教育现代化和社会民主,需要更多的探讨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