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步并扩大试点、2013年于全国范围内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即“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之一,对解决我国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带动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税改后的增值税制与理想增值税制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各国增值税制度概况
世界各国的增值税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欧盟为代表的传统型增值税,另一类是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现代型增值税。
以欧盟为代表实行传统增值税制度国家,普遍以两档税率为主。其中:一档为标准税率,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服务;一档为优惠税率,适用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民生领域。而以新西兰为代表的实行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国家,则只设一档税率。根据统计,在162个国家和地区中,增值税方面设置一档税率的国家有75个,占46%;设置两档税率的国家有50个,占31%;设置三档税率的国家有28个,占17%;设置四档税率的国家有7个,占6%;设置五档税率的国家有1个,占1%。
欧盟型增值税的典型特点是实行多档增值税税率,一般由一档标准税率和一档优惠税率组成,少数欧盟国家会存在三档乃至三档以上的税率。欧盟国家增值税多档税率的设计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因为一般认为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即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消费支出占其收入的比重会不断降低。由于增值税是对商品征税,因此,穷人所支付的增值税占其收入的比重会高过富人,即增值税会恶化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因此增值税在政治上面临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情况,欧盟型增值税一般对生活必需品设置较低的优惠税率,从而减轻其对收入分配的恶化作用。
但是,欧盟在推进改革的实践中也发现,多档税率弊端明显,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要花费大量时间来确定一项交易的税率,从而使征管成本大幅上升。如英国政府曾就一种薯片产品的税率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持续数年的法庭对决,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力。
为规避欧盟型增值税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优势,以新西兰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开始推进现代增值税改革。现代增值税的典型特点是对所有商品实行统一税率。单一税率的现代型增值税简化了税收征管,节省了征管成本。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普遍认为,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的以单一税率为特征的现代增值税,具有征税范围广、税率水平低、免税项目少、税制简单等优点,最能体现增值税的中性特点,是增值税制度较理想的应用模式。相反,欧盟国家以两档税率为主的传统增值税制,由于税率高、档次和优惠多、税制复杂而受到各方批评。
从全球情况看,采用一档增值税税率的国家接近半数(46%),从近些年新开征增值税的国家看,多数采用了一档税率,一些设置多档税率的国家也有向一档税率转变的意愿.
二、中国的营改增及其减税效应
我国在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有17%、13%、11%以及6%四档税率,2017年已将13%税率与11%税率合并从而减少为17%、11%和6%三档税率,其设置与欧盟型增值税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但我国三档增值税税率设置的原因与欧盟型增值税多档税率设置的原因具有明显的差异。营改增时正值我国经济由高增长向中高增长转换期,为缓解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中央在全面实施营改增时提出了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降不升的改革目标,从而形成了多档增值税税率的格局。为此,在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无论是学者还是政府部门,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政策主张。
由于现阶段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故而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可忽视。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和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从17%和11%降至16%和10%。这一新的举措是我国未来增值税简并税率改革探索性改革尝试,对降成本、稳经济、促发展均有重要意义。
根据笔者通过计量模量所作测算:我国17%档增值税税率每变动一个百分点,增值税收入将变动3.23%,大约相当于1800亿元;11%档增值税税率每变动一个百分点,增值税收入将变动1.37%,大约相当于760亿元;6%档增值税税率每变动一个百分点,增值税收入将变动5.01%,大约相当于2800亿元。这与政府公布的17%税率变为16%,11%税率变为10%,总计全年将减税2400亿的判断基本相同。
根据上述模拟测算结果,考虑到政策的时滞性与政策效应能否完全释放,17%的增值税税率下降到16%会使得制造业的利润增长在0.2%-0.9%之间,使得建筑业的利润增长在0.05%-1.2%之间,服务业的利润增长在0.3%-0.8%之间。
三、美国的减税和对华贸易战
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之后,执行美国优先的策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税制改革、贸易战等。
在税制改革方面,2017年12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减税与就业法案》,兑现了他进行税制改革的承诺。特朗普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跨境所得税等。我们认为,特朗普税改付诸实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我国的内资外流、外资撤回,从而影响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税改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影响可从“外资撤出”和“内资外流”两方面进行分析,总体来看,美国税改落地会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产生冲击。其影响主要通过美国企业所得税的减税与跨境所得税方面的改革来实现。
在贸易方面,美国东部时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基于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对华301调查报告,指令有关部门对华采取限制措施。当地时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结果公布了拟加征关税的中国商品建议清单,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价值约500亿美元商品,门类集中于高科技制造业产品。可以看出,美国发动贸易战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中国发展的潜力。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3月23日回应说,在任何情况下,中方都不会坐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4月4日,商务部表示,将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化工品、飞机等进口商品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为25%,涉及2017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金额约500亿美元。中美之间的贸易战已有升级趋势。
四、中国应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
如何出台相应政策进行应对,已成为当下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我国现阶段情况来看,除了上调部分美国进口商品关税,对等征收关税以应对外,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国内税制。
在我国,有不少观点认为,应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来应对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减税,以及中美贸易的关税。但事实上,降低增值税的改革并不是应对中美贸易战的有效手段。按照国际惯例,增值税、消费税等部分间接税是可以在出口时进行退税的,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则不允许出口退税。由于征收直接税和间接税都会影响商品生产成本,但出口商品由于只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不退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一国间接税尤其是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并不会对本国出口贸易产生直接的影响。相反,一国直接税高低则会对出口贸易产生直接影响。
以中美两国税制为例,中国一直以来是以间接税尤其是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直接税占比较低。而美国是以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为主,并且没有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制度,中国的出口商品剥离了增值税之后,其价格中只包含了相对较少的直接税;而美国商品无法进行增值税出口退税,只能以包含了相对较多直接税的价格与中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与美国本土市场上进行竞争,竞争能力较弱。
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不仅要求出口退税,还要求进口征税,美国商品进入中国本土市场时要按照增值税税率课征一道增值税。所以,增值税降税率的改革还有可能增强美国商品在中国本土市场的竞争力。这主要是因为,降低增值税税率对进口品的影响会完全体现在价格上,所以进口品价格下降明显;而降低增值税税率在国内会影响工资、利润和价格三个方面,所以国内商品价格下降不如进口品明显。
因此,降低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并不能对中国出口贸易产生激励影响,反而会对进口贸易产生激励影响。而且若中国进一步的改革提高了直接税的比重,还会对中国的对外贸易产生增加税负成本的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增值税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进口征税而出口退税,即对进口环节的商品征收增值税以保证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的公平竞争,而对出口商品进行退税是要保证出口商品在无税的情况下与国际上的其他商品进行竞争。因此,增值税对厂商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产品的消费地,而非生产地。所以,对增值税减税并不能直接防止资本外流,或者吸引资本流向中国。
为此,我们认为,中国应当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来应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战。这不仅能增强中国的税收竞争力,吸引外国公司到中国投资,还将降低中国出口品中所含的直接税,降低出口品的价格,增强中国出口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