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期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
这些开放措施包括取消外资银行持股比例限制、外资行在华设立分行的资金要求、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入股保险机构等一系列限制。郭树清表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中国金融市场的大门越开越大,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同时,竞争也会逐步提高,如何防范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稳定,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4月20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召开2019年年会,有关当前金融市场风险与金融开放的话题,引起与会专家热议。
与会专家指出,金融对外开放包含了金融服务贸易和资本账户开放两部分。政府应理顺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和资本账户开放之间的关系,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可以先行。
在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过程中,竞争水平会随之上升。竞争水平越高,监管层的宏观审慎监管标准就应越严格,以保障金融系统稳定性。以下三个方面,需要重视。
第一,应提升监管机构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尤其应要求中小银行扩大银行资本。
第二,过度竞争会带来顺周期问题,应使用宏观审慎工具来进行纠正,在一些情况下审慎目标可以放到优先位置。
第三,监管部门应提前为数字金融崛起与资管市场发展做好预案。监管机构应定期评估金融稳定性风险,将功能的可比性,风险的水平和类型,以及这类经济活动的规模纳入考量。
金融服务贸易与资本账户开放步调可以不同
金融对外开放包含了金融服务贸易和资本账户开放两部分,金融服务贸易开放不要求资本账户的完全开放。有时,政策当局未理顺两者关系,会因为顾虑资本账户开放带来的冲击而遏制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
具体而言,金融服务贸易是指外国服务供应商给本国居民通过跨境提供、国外消费、商业存在和人员流动等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其开放意味着逐步消除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的限制,例如对外资参与和持股比例的限制。资本账户的开放则意味着逐步移除一国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开展金融资产交易的障碍。
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跨境提供服务和外国商业存在(建立分支机构),前者对资本跨境流动自由度的要求较高,而后者的服务提供方式并不需要人民币有高程度的可兑换性。例如,美国的资管机构贝莱德(BlackRock)希望为中国投资者提供ETF产品购买服务,如果其直接出售在美发行的ETF产品,则需要中国投资者能够将人民币自由兑换为境外投资组合。而如果贝莱德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并出售本地发行的ETF产品,则不需要人民币有较高程度的可兑换性,只需其直接投资然后将其收益定期转换成美元汇出即可。
长远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和资本账户开放对我国都很重要,但是这两个进程的组合和步调可以不同。
加强金融系统内的异质性竞争 兼顾效率与稳定
在金融体系内,竞争和稳定之间呈现驼峰式的非线性关系,适度竞争可以达到效率和稳定的最优化。在极低竞争水平(垄断市场)的情况下,竞争提升能促进效率和创新。当竞争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效率和稳定达到最优的均衡水平,此时继续提升竞争水平会积累金融系统的脆弱性。
过度竞争之所以会积累金融系统脆弱性,是因为激烈的竞争环境常会导致:借贷标准和风险筛选标准降低,信用供应过剩;消费者出现过度借贷倾向;机构削弱贷款监控和出于维护某些长期客户关系的激励而加剧冒险行为,信贷资源过度集中。事实上,一些苦果在本轮经济增速下降的过程中已经出现,许多大中型企业的杠杆问题都与金融机构的过度竞争有关。
竞争异质性是竞争水平是否适度的重要判断标准。一方面,我国银行业在某些方面存在较为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有限,缺乏异质性竞争,我国金融系统在整体上很可能低于最优的竞争水平。加快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能鼓励异质性竞争,通过增加服务提供商的多样性,可以促进技能和技术转移、推动实施更好的风险管理实践。
有效的退出机制是竞争水平达到最优化的前提。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退市和倒闭机制尤为重要。其一,去杠杆有压缩支出、债权转化、资产重组和破产等一系列工具。但是,目前债转股仍是最主要的去杠杆工具,这不利于市场出清。其二,发展股市是市场缺乏股本的解决方案,但是股市现在没有退市制度。
提高宏观审慎监管的标准 为数字金融崛起做好预案
在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过程中,竞争水平会随之上升。竞争水平越高,监管层的宏观审慎监管标准就应越严格,以保障金融系统稳定性。
第一,应提升监管机构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尤其应要求中小银行扩大银行资本。因为在引进国际竞争的过程中,特许权价值的降低会诱使银行采取更多的冒险行为,而且资金竞争也会加剧。
第二,过度竞争会带来顺周期问题,应使用宏观审慎工具来进行纠正,在一些情况下审慎目标可以放到优先位置。例如,长期的房地产繁荣会导致对下行风险的低估,因为在巴塞尔框架下风险权重是以实际违约率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审慎目标比竞争目标更为重要,监管机构应当介入并为房贷风险权重设置下限,香港金管局即曾统一提升风险权重至15%。
第三,监管部门应提前为数字金融崛起与资管市场发展做好预案。在数字信息时代,全球资本市场出现大量指数型资管巨头,中国则出现了微信支付等数字金融巨头。这两者都具有经济学界所称为“双面市场”模式的特点。具体而言,指数型资管平台有投资者和证券借入机构两面用户,微信支付等机构也对接消费者和商家两面用户,而平台以极低的价格服务于一面的用户,再以此吸引另一面用户,从而获得平台的真正收益。由于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双面市场”模式常会使市场高度集中,而且结构变化很快。这些因素可能导致科技巨头具备系统重要性和顺周期性。监管机构应定期评估金融稳定性风险,将功能的可比性,风险的水平和类型,以及这类经济活动的规模纳入考量。
与过去相比,数字化时代的市场高度集中不一定代表缺少竞争。针对双面市场的反垄断政策需要同时考虑市场的两面,基于严格细致的经济分析,逐案判断是否存在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