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正日益成为市场的热点,中央政府也在不断地从概念、框架、设计和规划等方面进行推动。继今年1-3月连续4次在中央高层会议上倡导这一新政策后,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在新闻发佈会上明确地给出了新基建的定义与范围,接着李克强总理又在4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提出要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即新基建。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新闻发佈会对于新基建定义与范围的首次公开说明。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的全称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其前身是号称为 “小国务院”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在的职责范围虽没有其前身那样大至涵盖国家及各省市经济发展指标的制订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审批,但专注于社会、经济与产业的发展规划,是国家长远社会、经济与产业发展政策的制订者。新基建窄义而言是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广义而言是有关今后我国社会、经济与产业整体发展的新政策集合(这在后面会再论),所以应该是由国家发改委来定义、设计、规划与实施的。这就是说,关于新基建,国家发改委的说法是最具权威性的。
新基建的概念已提出近两年,但其定义,尤其是其涵盖范围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笔者上个月在本栏发表的《新基建涵盖范围大于七大领域》指出,市场流行的新基建七大领域的说法是不可靠、不准确与不科学的,并非来源于权威机构。果然,4月20日的发改委新闻发佈会证实了这一点,这也是发改委代表政府首次对新基建的定义与涵盖范围给出了一个权威的说法。所以今后谈新基建的定义与涵盖范围,应以此为准,而不应再纠结于七大领域。
那么发改委的权威说法是怎样的呢?首先,新基建的定义是:以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与市场上的定义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更系统、准确与清晰,其中的 “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更凸显了信息网络在新基建中的基础地位。更重要的是新基建的涵盖范围,发改委的权威说法是涵盖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包括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融合基础设施,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等。
如此三个方面的涵盖范围显然不同于,特别是大大广于前一段市场流行的七大领域,即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证实了七大领域说法的不靠谱。
笔者上个月的文章在指出七大领域说法不靠谱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关于新基建范围的看法,认为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类是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及补短板建设。当然,这样的两大类与发改委的三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但差别明显小于七大领域与三个方面的差别,且更重要的是共同地指向了新基建的本质,即为新经济,也就是信息经济奠基的本质。
笔者两大类中的第一大类,即信息基础设施,与发改委三个方面的第一个方面是完全相同的,直接为新经济奠基;第二大类,即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及补短板,从目的上看涵盖发改委的第二个方面,即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但后者明确地指出了是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强调了与信息技术的关係,进而也表明了新经济的本质。比如七大领域中的城际高速公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在笔者的两大类中属于第二类,为传统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在发改委的三个方面中属于第二个方面,是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的传统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发改委定义中的第三个方面,即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创新基础设施,某种意义上也可认为是笔者第二大类中的补短板建设,且也与新经济分不开。如果我们认定将来的新经济就是信息经济的话,今后的科学研发、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都离不开新一代信息技术,甚至新一代信息技术就是今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的主要手段,正如 “互联网 +”对于各行业的意义那样。
笔者上月文章中强调,将来的人类经济就是称之为新经济的信息经济;信息基础设施是新基建的核心,且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地主导新基建而成为将来新经济的主导性基础设施。则新基建将支撑起将来我国经济的整个大厦。这正是新基建的意义所在。此意义之重大,非老基建,即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所能比拟,而更有突破性又更具全局性,进而对于整个经济更具决定性。从上一段的讨论已可看出,这也是发改委的新基建涵盖范围所蕴涵之意。则笔者所理解的与国家发改委所给出的新基建定义与范围,共同地挑明了新基建为新经济奠基的这一本质,进而预示着对将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