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由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和亚太艾滋病服务机构委员会联合实施的中国艾滋病预防、治疗和倡导项目(PTAP)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一次以艾滋病反歧视法律倡导为主题的研讨会。中国卫生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国内外非政府组织、法律界人士、感染者代表以及媒体代表共计30人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艾滋病反歧视法律研讨会参会人员合影
要防治艾滋病,其核心是反歧视。歧视是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当中最大的障碍,它阻碍了为感染者提供及时的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还损害了感染者的许多合法权益。歧视也不仅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态度和行为中,还体现在许多政策条款里,例如:保险条款。要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平等权利,消除歧视,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加公众对艾滋病的认知程度,降低其对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歧视。另一个方法就是联合法律界人士,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首先由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副主任王晓光先生和亚太艾滋病服务机构委员会区域项目经理夏东华女士分别致词,随后夏女士介绍了艾滋病感染者诉讼保险公司案例。
亚太艾滋病服务机构委员会区域项目经理夏东华介绍艾滋病感染者诉讼保险公司案例
2008年2月4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李伟(化名)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金祝福卡”(意外伤害险)。购买后他/她发现,卡上写有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李伟认为“白买了这份保险”,而且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对他/她本人和感染者群体具有很强的歧视性。2008年4月16日,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协助李伟致信平安保险公司,要求其删除该条款。但保险公司至今没有回复,无奈之下李伟只有委托律师把该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法院还未就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夏女士表示:“通过该案件,我们希望能够让中国的7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能享有同等的保险利益和理赔权利;增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维权意识;倡导社会大众关注艾滋病的反歧视问题,给予感染者群体更多的关爱。”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周大勇、汤荣律师/中国卫生部焦振泉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邱仁宗教授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的周大勇、汤荣律师,作为李伟诉讼案的代理律师,在会上就该诉讼案件从受理到起诉,直至发公开信和保监会沟通等一系列活动做了阐述。在沟通中,保监会在给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的信访投诉告知书中表示:“保监会将认真研究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保险产品监管。”同时,两位律师在对保险的规制以及国内外保险条款做比较说明时也指出:“按照我国传染病法的分类,艾滋病只属于二十几种乙类传染病之一,但属于甲类传染病的鼠疫、霍乱都未被保险公司列入免责条款,这是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行为,更何况现在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都有对艾滋感染者承保的例子。”
来自中国卫生部的焦振泉处长表示,卫生部正在积极地和保监会联系,希望保监会能够修改保险条款中关于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性条款,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对此保监会也做出了积极反馈,表示愿意修改保险条款中带有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歧视的条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邱仁宗教授表示:“政府在预防、治疗艾滋病的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到技术层面,而在艾滋病歧视、人权问题等方面却鲜有措施与政策出台。”邱教授建议可以倡导政府出台反艾滋病歧视的相关具体条款,比如说对有歧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治理,以及采取一定的惩治手段,用行政干预的力量来完善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希望政府把法律上的条款付诸行动,呼吁大家用法律武器(诉讼)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官员赵金扣和戴闽认为可以将此案件作为党校内的案例向各大部委介绍,提高各部门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在立法时有更多的科学依据,避免产生因为对艾滋病的误解而造成制定出侵害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的政策条款。
“很高兴这次研讨会把艾滋病反歧视提升到了权利高度,强调对人权的保护。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各机构要长期地开展宣传教育从而倡导社会大众正确认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人文关怀。” 云南大学法学院邵芬教授说道。
北京益仁平中心主任陆军也分享了他在为乙肝患者维权时所得到的一些经验。因为乙肝传播和艾滋病病毒传播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作为成功为乙肝患者争取到过合法权益的公益人士,其成功的案例也是值得各机构在开展艾滋病反歧视工作时值得借鉴的。陆军指出:“艾滋病反歧视有很多挑战,比如感染者反歧视的力量不够强大、维权的成本太高、不易立案以及舆论政策的导向等等。”
感染者代表也表示希望保监会等部门可以了解,感染艾滋病病毒和发生意外伤害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同时,代表们也很高兴地看到中国卫生部、国内外非政府组织正在积极同保监会沟通,诚挚地希望保监会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修改保险条款中关于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性条款,让中国7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能享有同等的保险利益和理赔权利。
在这次艾滋病反歧视法律研讨会中,各机构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也分享了各自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经验。会后,参会人士肯定了各机构在艾滋病防治、反歧视领域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将逐步加强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维权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