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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NGO吁请动物保护立法

      原定于今年6月份拿出专家建议稿的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拖延至今未见真容。日前,国内关注动物保护的学者与NGO共同发出倡议,吁请推动动物保护立法工作。

     立法之难

 

    《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参与者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高利红在9月4日举办的“促进中国动物保护立法论坛”间隙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高利红认为,动物立法能否起到应有效果的关键,主要在执行层面。对于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应执行机构能否建立,一些动物保护NGO能否成为执法的重要补充力量,动物保护NGO能不能以动物的名义提起公益诉讼等问题,在立法的进程中,“都将是非常大的考验”,高利红说。

    高利红表示,动物保护立法的第一个层面是体现动物的内在价值,即动物不是一个工具性存在,也一定程度上可视作法律主体。第二个层面是动物福利将关系到动物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需求。第三个层面则是禁止虐待动物,“这是必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高利红说。

    缘何立法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杨兴则在论坛发言中认为,制定从动物福利角度出发的动物保护法是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体系的需要。

    据他介绍,中国目前的动物保护立法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刑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也有若干动物保护的规定,但是,中国目前没有从动物福利角度出发的专门立法,而这方面的权利保护是动物保护立法体系中的重要分支。

    与此同时,WTO对我国动物相关立法也提出现实要求,其中WTO中关于动物福利保护的法律规则对中国动物贸易产生巨大影响。《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反倾销措施协定》等都多少涉及到“一般例外措施、卫生检疫、技术与非技术性壁垒、补贴与反补贴、倾销与反倾销”等措施,而这均与动物福利的保证有所关联。

    特别是《技术贸易壁垒协定》涉及农产品贸易,并规定技术标准由“产品特征”延伸到“生产过程”与“生产方法”,这一扩大直接导致出口国的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就连生产方法、生产过程也必须达到该要求,达不到该标准的国家的动物将被欧盟拒之于门外。“动物福利问题无疑成为了一种新的贸易壁垒。”杨兴说。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认为,我国应及时制定动物福利相关法律以提升出口动物产品的整体质量,逐步规范动物进出口的技术标准,消除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增强我国在动物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事实上,动物保护立法的论题在此时的社会背景下提出也并不突兀,国内之前已有一些优秀的实践。比如2006年实施的《畜牧法》就有不允许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喂养家畜等条款。

    此外,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法规。比如2005年通过的《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五章标题为“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其中第29条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关爱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动物,在符合科学的原则下,尽量减少动物使用,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2005年施行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七条也将动物福利保护纳入立法内容,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在动物保护立法领域,国外有可资借鉴的大量立法。杨兴说,全球已有包括美国、挪威、德国、瑞士等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和很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非洲国家。

    在法学专家开始对动物保护立法予以关注的时候,民众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近年来的“两会”,人大、政协的相关提案常有涉及。

    前景如何

    对于动物保护立法的前景,高利红介绍,全国人大“十一五”的立法规划中并未列出动物保护立法,也就是说,2012年之前将动物保护立法工作纳入立法规划很难,而2012年以后的情形,目前还“不好说”。但高利红也表示,学者和NGO等意欲推动动物立法的人士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个事情是可以去推动的。”她说。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参与论坛的动物保护NGO代表。来自苏州的动物保护志愿者朱茜说,对于动物保护立法,她有“法律饥渴症”,虽然立法之难是客观现状,但仍对此抱有期待态度,“现在《动物保护法》还是水中月,但是最起码我能看到是一个月亮了。”朱茜说。

    国际动物保护NGO行动亚洲执行长苏佩芬则认为,在多年以前,并不会有人想到动物福利的问题,但现在很多人开始关注这个话题,开始讨论和提议,这本身就是对大众教育的成功。她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中国台湾地区动物保护立法进程时说,在1992年左右的时候,动物保护立法这一话题并不被台湾民众广为接受,但由于学者、国际与当地NGO等的共同推动,加之政府的支持,1998年台湾《动物保护法》即告出台。“只要有人关注,就是眼下的成功。相信这个方向没有错。”谈到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未来,苏佩芬显得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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