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喀土穆北部法庭7日以“着装不雅”判苏丹女记者利布妮·艾哈迈德·侯赛因入狱一个月。苏丹记者联合会8日向苏丹有关方面交了500苏丹镑(约合200美元)罚款,利布妮当场获释,结束了她为期一天的狱中生活。利布妮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她表示战斗仍未结束,将继续为取消苏丹刑法第152条和维护苏丹妇女的合法权利而斗争。
利布妮今年7月与其他12名妇女一起穿着长裤出现在喀土穆一著名俱乐部餐厅内,被警察指控违反1991年颁布的刑法第152条规定,即不准妇女穿着暴露和不雅的服装出现在公共场所。按照苏丹习俗,妇女应穿阿拉伯长袍。不穿长袍而穿长裤被认为是着装不雅,照律应处以40鞭鞭笞惩罚。喀土穆北部法庭7日开庭审理此案,决定免除鞭笞惩罚,判交500苏丹镑罚款,如不交罚款则入狱1个月。利布妮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拒交罚款,当天被收入恩图曼女子监狱。消息一传出,立即受到阿拉伯国家媒体的普遍关注,纷纷予以报道,成为吸引阿拉伯世界民众眼球的一大热门社会新闻。
苏丹记者联合会会长毛希丁·塔塔维于8日上午与审理此案的喀土穆北部法庭进行了联系,希望由记者联合会代交罚款,释放利布妮。法庭法官表示同意。塔塔维交了罚款后立即赶往关押利布妮的恩图曼女子监狱。塔塔维表示,利布妮现在已经完全自由了。
利布妮在获释后说,8日,监狱长告诉她,记者联合会会长代她交了罚款,法官已下令释放她。她说,“我感谢记者联合会的同仁来看我,但我不感谢他们代我交罚款,因为我没有犯罪。在这个监狱中有许多妇女更需要救出,其中包括一名带着两周大的孩子的妇女。记者联合会应该交钱把她救出去,而不是救我。我宁愿留在监狱,以了解监狱中的情况。”利布妮还表示,她不认为自己有罪,这场战斗尚未结束,她要继续为取消刑法第152条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对这一事件,不仅阿拉伯媒体表示出极大的关注,一些西方国家的媒体和组织也非常关注。法国媒体称,利布妮为维护苏丹妇女权利进行了一场“勇敢的战斗”。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助理对苏丹法庭的判决表示谴责。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甚至呼吁苏丹取消刑法第152条。各国国情不同,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自然不尽一致。苏丹这条法律是否合理,国际社会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关键还要取决于苏丹如何解决因此产生的分歧。苏丹的这条法规是否还会继续执行下去?此间媒体都在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