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3月29日报道:
本报讯 近日,北大撤销了公法研究中心等4个研究机构。由于就拆迁条例上书全国人大的北大五学者,有4人是公法研究中心的成员,因此撤销行为引起了部分网友的猜测和质疑。昨晚,北大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告诉记者,撤销4个机构属于学术机构的“新陈代谢”。曾任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姜明安教授表示,该机构属于正常撤销。
3月25日,北大社会科学部发出公告,根据《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北大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和北大宪政研究中心。
北大法学院网站显示,北大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中心有专职研究人员15人。记者了解到,北大财经新闻研究中心的学术委员会主任为资深媒体人、原《财经》杂志主编胡舒立。
由于4个研究中心的背景,撤销行为引起了部分网友的猜测和质疑。对此,北大社科部部长程郁缀表示,北大文科目前有200多个虚体研究机构,不可能无限膨胀下去,建立新的研究机构前,必须撤销某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机构。“这次涉及到3个法学院的机构,之前其他院系也有研究机构被撤销,比如历史系就撤掉了几个。”
原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解释,公法研究中心2002年10月更名为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但“北大公法研究中心”的牌子仍然注册在案,所以这次撤销属于正常行为。姜明安称,北大宪政研究中心是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的子研究机构,由于经费等问题未达到要求,撤销也属正常。姜明安称,目前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的运行未受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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